我是湖南一乡镇的工作人员,想请问宋亚平先生:
1、“咸安经验”之一是政府花钱买服务,服务卡要农户签字认可。按我地实际,农业人口15-18%是60岁以上的老人,15%是儿童和在校
学生,劳动力占70%,一半是妇女,农村男性劳动力(99%是户主)50%长期在外打工,在家劳动力因从事非农业而暂不在家的也有相当一部分,据我所知,农户签字而热情并不高,我对咸安情况不熟悉,想请问服务卡农户如何签字?
如何操作?签字认可率又是多少?
2、我地乡镇站所职能较多,如农技站有(1)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2)病虫防治及病虫防治通知发放;(3)农户咨询服务;(4)新技术推广应用:如免耕技术、抛秧等;(5)下户包片指导。这些服务与农户相关,按“咸安经验”可以购买,但还承担了一些其他职能;(1)农业科技培训;(2)农药残留专项整治;(3)稻水象甲防控;(4)测土配方施肥工程;(5)种植业结构调整,推广优质水稻和油菜;(6)农村春秋集中灭鼠。这些都是在政府职能范围内而由农技站组织实施,我想请问在咸安,这些职能(服务)如何购买?咸安购买了站所的哪些服务,如何购买服务?这些服务(职能)可能与农户无直接联系,服务卡由谁签字认可?
3、“咸安经验”还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财政用于农业事业支出经费没有减少,而是增加。湖南乡镇农业事业支出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乡镇实行财税包干体制,乡镇财源不足,难以完成财税任务,税收返回少,乡镇收入相当有限,支付行政费用尚且不足,导致预算内农业事业费常被挤占挪用,请问在当前财税体制下,咸安是如何保证农业事业投入的增加,并用于农业服务购买?在乡镇怎样保证购买服务的费用(无制度约束)不被挤占挪用?如何操作?
4、按照《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03、04、05年三个1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及各有关部委文件精神,最近为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意见,国家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部负责人更是明确表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不是推倒重来。”且据了解,世界各国都有由政府资助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以保障在市场机制下农业生产要素不过度流失,使农业再生产得以维持,我国是农业大国,同时,农业的基础地位也不是很稳固,造成了乡镇困境原因也很多,很复杂。在这种背景下,断然砍掉目前仍具有众多公益服务职能的乡镇事业站所,理由是否充分?能否上升为政策并全面推广?是否会走回头路?
5、取消农业税后,我地目前仍向农民收款的主要有以下几项:(1)农村合作医疗农户个人承担部分;(2)水费;(3)新农村建设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集资;(4)学杂费(明年将取消)。其他收费由县驻乡镇的国土、工商、税务等派出机构收取。乡镇政府向农民收钱加重农民负担的可能已微乎其微,但我地农民负担减负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如(1)2004年我地(城郊)到县城车票由2元涨到2006年的3.5元;(2)食盐由1元/市斤涨到1.2/市斤;(3)洗衣粉每500g涨价0.8—1元;(4)尿素由2004年的1200元/吨涨到1800元/吨;(5)钾肥由1300元/吨涨到2100元/吨;(6)农药按75—100克为销售单位,零售价为2.5—3元,第公斤25—30元,甚至更高;(7)柴油由2004年的2.5元/升涨到4元多/升;(8)县城房价由2004年450元/平方涨到800元/平方以上;(9)存款利率已有多年未调整(不详述)。而同期粮价(水稻)稳定在70—72元/百斤(到农户上户收购价更低),生猪价格由450—300元/百斤之间徘徊,农户养猪风险相当大,养鸡更是在禽流感疫病面前损失惨重。农业积累有限,农业剩余“倒流”现象突出,税费改革农民并没有得到更多实惠。请问宋先生,按照您的改革思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撤消乡镇政府是否为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