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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啊-呸-服公告:“市县改革家”系列访谈之一:宋亚平,请你提问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10-24 15:16 反删除
你那乡镇人满为患,你以另一种方式精简,其实上是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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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主任:

    今天下雨,没有下村,有时间了在网上看一看新闻和你所发的帖子,好长时间都没有和宋主任进行交流了,看了你的帖子后不由我想起来想向宋主任说说我们基层被改制人员的一些想法。
   你可以问一问我们基层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我们会把我们这儿的改革现状和现在存在的问题如实向你一一汇报上去,这些都是你们大领导下来看不到的。要是还是说你在咸安那些改革政绩,好象我们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毕竟我们离咸安很远,不了解那儿的实际情况所以就没有发言权。你是省政策研究室的领导,是各种政策的制订者,你可不可以问一下我们这儿的改革现状,问一下花钱乱养事、2007年的“养事”经费到今年三月份都还没有兑现是怎么回事,这样的“花钱买服务”是不是可以[sup]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sup],各县的“养事”经费都到哪里去了,现在各改制单位改后的运行状况等等。

                                                                               湖北省、郧县基层农业技术员
                                                                                         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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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发上来,老宋每天都来论坛,时间不确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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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安过去是农业大县,传统的大农业一直唱着“独角戏”,种粮食、栽油菜、养牲猪,这本“老三篇”被广大干部群众照本宣科地念了几十年。但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围绕农产品的加工,也陆续兴办起了一些工业企业。我到咸安的时候,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各类国有企业将近100个。由于起步晚、投入少,大多都是规模以下的“小鬼当家”,没有一家能够称得上大中型档次的工厂,更不用说关系“国计民生”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市场份额和社会影响的品牌企业了。2000年,全区工业增加值仅为35102万元,产品销售总额仅为98110万元,工商税收仅为3452万元。即使把我们全部的“家当”和所有的贡献“堆”在一起,也可能顶不上沿海发达地区的一家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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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经济时代留给咸安的工业经济“遗产”,既可以理解为“财富”,也可以认为是“包袱”。说是财富,因为毕竟从无到有地创办了一批工业企业,开辟了一条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轨的光明之路,不仅为咸安政府的公共财政贡献了数千万元的税费收入,而且还解决了一万多城镇居民的就业安置问题。尽管这条光明之路尚只是一条充满荆棘的“羊肠小道”,却倾注了历届领导人的大量心血,寄托着县域经济现代化的殷切希望,并鼓励着干部群众再接再厉、克难奋进的坚强信心。说是包袱,则因为这些按照计划经济时代国有模式“克隆”而来的工业企业,往往像日本的樱花,灿烂奔放不了多久,便无可奈何地开始凋谢。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绝大多数都已经成了装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市场萎缩、经济效益低下、工人大量下岗、干部成群赋闲、债主每日追债、法人“官司”缠身的“难兄难弟”。2000年,咸安国有企业平均负债率为123%,完全给人一种“已是悬崖百丈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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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指望工业能够为县域经济带来巨大动力和活力,没想到作为政府关爱有加的“宠儿”,国有企业却如此“时运不济”,给人一种长期在“阴阳界”上垂死挣扎的痛苦感觉。某正县级国有企业的一位厂长曾经推心置腹地对我讲:我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党性与良心工作。如果把企业做大变强搞发财了,没人说是我的功劳,我也不敢拿你们发的资金。因为人们会说,干部是组织定的,财产是政府投的,机会是领导给的,成绩是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职能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你厂长凭什么就该高一截子工资,得一大笔奖金?假若企业在我手中万一弄亏了、整垮了,搞得“血本无归”,只要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谁都知道“放牛娃赔不起牛”的道理,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无非挪个“窝儿”继续让我做厂长。我听了之后,觉得这位厂长是把我当“哥们”,才掏心窝子说出点真话。我想,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厂长经理们对企业再强的责任心和再高的热情度,久而久之也会“灰飞烟灭”得无影无踪。中国航空油料公司新加坡分公司的老总“炒期货”亏损5亿多美元,折合人民币40个亿,足以发放中西部地区40万名中小学教师一整年的工资。惹了这么大的祸,最后谁也没见中航油的老板承担了多少责、赔偿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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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我参加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非破产方式进行化债的经验座谈会”。这家正厅级的国有企业成立于1981年,为让他充分发挥投融资作用,带动全省工商经济的发展,该企业享有许多其他企业所望尘莫及的优惠政策和资本实力,先后创办了包括电厂、纺织、医药、塑料等一大批制造企业。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家企业20多年来竟然就没有赚过一分钱,而是长期处在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的状况。为了挽救这家企业并期望他能够起死回生,省政府先后以各种形式注入资金数十亿元,这些“白花花的银子”最后都像大把大把的沙子扔到深海里面,连“气泡”都没冒几个,总负债累计高达20多亿元,真令我们这些穷苦出身并很有点“小家子气”的人觉得无比心痛。该企业现任董事长王泽洪同志告诉我:这是典型的战争年代“围点打援”战术的反运用。体制机制不转变,政府财政就是金山银山,也绝对填不满这个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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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这种具体的例子不仅国家有,省里有,在县域也屡见不鲜、经常发生。湖北省第二机电厂原来是规模以上的省属国有企业,在变压器生产行业一直居于全省“老大”、全国“老四”的显赫位置。因长期经营亏损,遂按照中央“抓大放小”的原则下放给咸宁地区行署管理。咸宁行署开始曾经暗中窃喜,以为得了一块“大肥肉”,后见其无法扭亏为盈,反成“烫手山芋”,便继续贯彻落实“抓大放小”的精神,又一脚“踢”到了咸安区。我去过该厂多次,数百亩土地上,整整齐齐地矗立着6栋高大宽敞的厂房,里面摆满了不算新也不算旧的各种生产线,多年来已经基本停产。上几届政府为帮助该企业脱困,几乎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包括向各商业银行担保借贷、挪用政府财政周转金、号召全区干部群众集资、频繁更换厂长经理、组织工作专班进驻等等,但最后还是“一病不起”,所有“药力”尽付东流。企业长时间的痛苦煎熬,直接受难者是2000多名下岗职工。政府虽然每月发给他们一些微薄的生活费,然而,根本不足以维持吃饭、看病和孩子上学的基本开支。有一个周末,我悄悄地到这个厂的几名职工家里走访,发现他们的生活质量竟比农民兄弟还要差,一种强烈的责任感顿时油然而生。我深深地意识到,国有企业一旦彻底垮掉了,其严重性尚不在政府工业税源的枯竭和国有资产的损失,而在于全区万余企业职工的生计将面临毁灭性打击,并对整个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的顺利推进带来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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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683楼:写了发上来,老宋每天都来论坛,时间不确定而已



这几天实在对不起,没有时间给您回复帖子,没办法,我现在只有拣要紧的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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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特别忙,每天下队指导冻害后各种作物春季管理,大家有没有看到我发帖子都是晚上发出来的,可是,我们这儿的一些有关改革的事,我还是觉得一说为快。下面先说说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改革后没有一个正而八经的单位来管,改革后,我们到县民政部门登记的,管理这一块县里就是指望县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配改办)来管,机构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副局长刘培林兼任配改办主任,记得有一次我们反映养老保险交费不合理等等问题时刘培林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有我们的工作,怎么管得了那么多,慢慢来。这就是县里对我们被改人员的态度,现在的情况是,县农业局管不了、也不想管。打一个比方,今年我们农业系统上有几个先进单位和几个先进个人是获得十堰市农业局的表彰,你猜怎么着,县农业局到市农业局开会时回来把获奖证书拿回来后,在一次召开的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会议上局办公室的人员把证书向各中心负责人面前一撂, 并叮嘱说:今年年初不开会,这样就算是发放下去了。我们郧县也算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业县,年初到现在为止,县里连一次农业工作会议都没有开过。郧县就是这样重视农业的。不管国家是怎么重视农业,几年的一号文件是怎么怎么说的,关键看是不是能落到实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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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跑遍了区直的国有企业,与厂长经理们和职工代表多次促膝谈心,了解企业的历史与现状,感受他们的困苦与忧愁,并多方面征询与商讨国有企业如何尽快摆脱目前困境的意见。与全国各地一样,咸安区的国有企业改革在我来之前也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拨改贷、利改税、债改股、强化内部管理、租赁承包等几个阶段。这些改革措施虽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多多少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没有真正触及到国有企业的“病根”,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低下,亏损严重的老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突破。经委主任但军民同志曾经在咸安酒厂工作过较长时间,与我谈起个人的心得体会:国有企业之所以“犯晕”,症结决不在资金、人才、技术装备和产品市场等要素问题上,而在于产权制度这根“神经”上。用中医学的理论讲,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只要产权一改革,机制一变化,国有企业立马就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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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制度改革果真就是“神丹妙药”吗?实际上,在中西部地区许多县域,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往往极容易地演化成将国有企业“一卖了之”的简单行为,并由此带来许多“按下葫芦又浮起了瓢”的负面效应。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与分管工业的熊棠芬同志商量,觉得国有企业不仅仅只是一个产权需要清晰的问题,还应该客观、冷静、全面、科学地分析其他方面各种结构性、制度性的矛盾情形。因此,对咸安的国有企业改革,不能盲目地迷信外地的经验,更不能重蹈别人的覆辙,而必须既遵循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又紧密结合本地的客观实际,按照中央关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要求,从传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造入手,努力探索自己的脱困与新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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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区长熊棠芬曾经担任过咸安工业重镇——双溪桥镇的党委书记,是一个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起来的,非常熟悉工业经济的领导干部,也是一个思想相当解放、操作能力极强的同志,同我及与王玲的工作配合十分默契有力。2000年至2002年期间,在他的精心策划、精心组织下,以区经委的干部为基本队伍,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改革要求,在国有企业的“烽火前线”上,左冲右突,拳打脚踢,终于撕开了一个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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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彻底地实行“政企分开”。
    过去,国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和贡献多少,都是按照严格的行政级别来进行管理的。咸安的国有企业既有正县级、副县级的,也有正科级、副科级的,不仅厂长经理要充分享受相应行政级别的各种待遇,并随时可在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中相互交流,而且,企业也承担着与行政级别相对应的管理社会事务的一些责任。如湖北省模具厂、湖北省第二机电厂、湖北省煤机厂等都兴办有子弟学校、职工医院,设置有企业公安派出所、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农村扶贫与小康建设工作队等政府系列的行政机构。凡属是区委、政府重要的中心工作,他们都必须不讲价钱、不计成本、全力以赴去完成。为了强化政府对于企业的领导,许多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还兼任区经委的副主任。我刚来的时候,经委主任、副主任多达十几人。我问熊棠芬:采取用“乌纱帽”来笼络或强迫企业领导人的办法,到底能够产生多大的向心率和凝聚力?熊区长苦笑:这是几十年的老套套,实际效果只能使厂长经理们更像木算盘上的“死珠子”,唯行政命令是从,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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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企不分的体制,让国有企业具备有很大的行政管理权力,在一些经济领域形成了“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格局,其他性质的企业几乎不可能与之进行公开的自由竞争。对于政府来说,明知不公平,却往往是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甚至经常为这种格外施恩充当坚强后盾,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政府的管理权威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秩序环境。另一方面,企业的本性是“经济人”,虽然国有企业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绝对不能无原则地唯利是图、见钱眼开,但通过依法经营、科学管理,以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也理当是国有企业与生俱来的历史使命。否则,这与政府不以赚钱为己任,而以花钱为特征,专门从事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定位就没有任何区别。所以,政府与国有企业在许多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上完全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政企合一的局面不打破,政府与国企“近亲”之间的暧昧关系就永远难以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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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说我们这儿机构改革的历次检查,从2005年的机构改革开始的那一年起,每一次检查都是提前让我们做假,县里对我们是连哄带骗加威胁,1、哄、骗:你们好好的配合检查吧,这是省里制订的政策,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2、威胁:你们要是不好好配合这次检查,省里拨的养事经费就没有指望了,你们也就不能拿到钱了。就这样连哄带骗加威胁,省里每次到郧县检查,都是能“顺利过关
    就说这一次吧,居县里说是省里不打招呼下来检查,可能是省财政厅给下面透漏的消息,郧县从3月3号就开始准备检查资料了,把2007年没有给我们划拨的养事经费,也急不可待的给我们向下面划拨,交07年的养老保险,忙的够呛。我们这儿一系列的问题我想省里是永远也检查不出来的。
   问题一、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是30年的工龄和三年工龄交的一样多,都是统一按人平10056元的工资基数交的,不知道是否合理,我们从2005年一直找到现在,没有一点作用。不知道我们这样的交费方式是否合理。
  问题二、2007年的考核、工资(哈哈,不应该叫工资吧,应该叫养事经费吧)兑现到2008年的3月份都还没有落实,现在都3月27号了,2008年的服务合同都还没有签,养事经费多少都还没有定,要是按省里的改革逻辑,我们是不是要等到2008年的服务合同签了才能下去指导灾后作物管理和春耕生产,从这一点小事就可以看出“以钱养事”的机制是否合理。看一看我们郧县在执行“以钱养事”的过程中随意性有多大,县里根本就没有把这一块当人。我们的宋大主任想一想,这样的改革是不是可以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能不能全心全意的服务好农业生产。就象宋主任你说的某一个企业的厂长说的那样:我们现在完全是在凭着党性、和良心在工作着。
  问题三、医疗保险,我们是从2006年开始进入医疗保险的笼子,比如,2007年的医疗保险现在都还没有交,大小有个病没有保障。交与不交几乎没有两样。
  问题四、我们现在的改革,从开始说到现在,都是改的无钱、无权的,如:我们这儿财政系统上的临时工,全县到现在都还有45个在照样上班,拿工资,不知道我们郧县的机构改革是怎样检查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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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咸安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辖一个常设机构叫“国资办”,将全区国有资产通过清理核定之后,所有产权均登记注册上一律上收,由国资委代表政府以出资人的身份来管理。紧接着,我们撤销了国有企业过去传统的行政级别,不管规模大小,也无论经营好坏,一律都统一规范为平等的“经济法人”组织。企业原来承担的对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职权,全部收归到所在社区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行使,对于在政府部门担任公职的同志如兼职区经委副主任的厂长经理们,只能专守一个工作岗位,必须做出是否去留的自由选择。针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过去都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情况,我们规定,行政级别撤销之后,国家干部的身份必须置换成企业领导人身份而退出组织部的编制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再与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干部“互通”,并随着产权制度和经营体制的改革,实行完全不同的新人事聘用和新工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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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国资委这个政府“出资人”的法定组织机构,并由他来行使监管国有资产经营运行和保值增值的职责,原来按照行业分类来管理国有企业的行政体制得以“寿终正寝”。像商业局、二轻局、机械工业局、纺织工业局、建材工业局、化学工业局这些众多的“婆婆”,如今成了一个个地地道道的“光杆司令”。通过2000年至2001年大规模的精兵简政,我们按照“赶跑和尚便拆庙”的方针,将这些已经失去管理职能的部门一律改为留守性“总公司”。这些总公司实质上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标识牌”,并不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责任,主要是以“法人组织”的名义继承原来的债权和债务,处理历史遗留的一些矛盾纠纷,看管好现有机关的国有资产。留置的少数人员都是50岁以上的老同志,行政级别不变,工资与福利由政府全额财政供给,一直到自然消亡为止。有人叽称这些机构为行政“养老院”,我们也不解释,姑且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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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说是对牛弹琴,建议大家到北京向上级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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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钱养事”的改革为什么错了
贺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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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推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其原则精神“以钱养事,促进发展,供需见面”,期待通过转换政府职能,引入竞争机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按照政府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要求,推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在全省推开,10多万乡镇事业单位职工很快转换身份成为“民办非企业组织”的从业人员,且由各上级主管部门核发“公益性岗位资格证”,这些“民办非企业组织”成为政府为农民购买服务的供给方,政府不再“以钱养人”,而通过一年一签合同,来“以钱养事”,由此将政府的钱用在实处,用在真正为农民提供服务的方面。乡镇综合改革的目标有三,一是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养人支出,二是提高合同方(以前的事业单位,现在的民办非企业组织)的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为农民购买高质量的服务。
        
        不过,湖北省“以钱养事”乡镇综合改革的实际运转效果不尽人意。鄂西一位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县长评价这项改革的后果是四句话,即“财政负担加重了,人员搞少了,感情搞生了,思想也搞乱了”。这位县长显然认为乡镇综合改革是相当地不成功。到乡镇调查,乡镇党政负责人都认同县长的说法,改制的事业单位员工更是怨声载道,愤懑之情溢于言表。更重要的是,以钱养事的改革实际上不仅没有为农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且过去那些质量不高的服务,现在也越来越成了问题,原因是改革后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不再有长远预期和打算,又不再有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句话,从目前湖北省乡镇综合改革的实践来看,这项改革没有达到目标,是一项不成功的改革。
        
        从鄂西某乡的情况来看,2006年,该乡事业性质的站所被改为12个民办非企业组织,分别是商务服务中心,广电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环保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乡村公路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水利水产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12个中心共有56名职工。从服务中心的名称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称呼上可见看到,这些中心只是市场中的一个主体,是服务供给方,而政府则是替农民出面来购买服务的一方。政府与服务中心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是通过一年一签定的合同来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但问题就出在这里,即中国农村地域庞大,人口众多,且区域差异极大,农村正处于快速的社会变迁中,政府有何能力及凭什么可以通过市场的办法来为农民购买以前事业单位体制下的服务?也就是说,第一,双方能构成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吗?第二,市场关系能适合农村的实际需要吗?第三,市场关系是否可能产生严重弊病?
        
        从实践情况来看,乡镇综合改革中,事业单位的改革,人员并没有调整,以前发工资的乡镇事业单位职工,现在变成了民办非企业组织的员工,政府并没有因为改制而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大裁大减人员。政府也没有理由裁减人员,一是这些事业单位的职工已经工作多年,他们有劳动的权利,二是如果不考虑以前事业单位职工的出路,他们就会上访并会对社会不满。我们听到的说法是:我为党工作了一辈子,怎么能说不要就一脚踢开呢?乡镇综合改革因此是将以前所有涉及改制事业单位员工统统用新设立的各种服务的中心名义接纳下来,且一般情况下,是将改制前的财政拔付给事业单位的经费作为当年购买服务的资金,来与改制后的民办非企业组织签合同。换句话说,政府拔款的数量未变,同时以前所养的事业单位人员及数量也没有变。差异只是说法变了,改制前叫做“以钱养人”,改制后被称为“以钱养事”,政府通过合同拔付的养事钱,实际上仍然是给到各服务中心来养改制前就一直工作着的人的经费。
        
        如果不能将以前事业单位的职工一脚踢开,而只能向以前事业单位改制过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购买服务,这样的市场行为就不完全。更重要的是,政府购买的服务,其服务主体必须有专业从业资格,事业单位改制以后,各个以前的主管部门都给改制而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以专业资格证书。政府如果不找这些有专业证书从而有服务资格同时又不能一脚踢开的原事业单位职工服务,政府行为就会产生问题。政府甚至无法为农民购买到服务。事实上,由事业单位改制过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不仅仅有从业资格,而且有在乡镇通常处于垄断地位的专业设施和服务体系。比如广电服务中心的有线电视服务本身就是商业化的,且往往是垄断性的。
        
        “以钱养事”的前提有完善的市场体系及市场主体,是市场行为所需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服务本身价值的易衡量,是市场低交易成本而高管理成本。因为不能将原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一脚踢开,政府只能向这些民办非企业组织购买专业化程度很高且标准化程度很低的服务,政府实际上可以做的事情更多的只是改变说法,即将“以钱养人”说成是“以钱养事”,而具体运作则照旧进行。但换个说法并非没有后果,其中正面的是乡镇可能逐步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及如果民办非企业组织不能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即不拔服务经费。但在乡镇一级可能同时存在多个专业化程度很高的服务提供方吗?如果不可能,则政府可做的事情只是如果民办非企业不敬业负责,政府就予以惩罚。但不改制前,政府难道不可以对事业单位进行惩罚吗?
        
        换个说法的负面问题则要严重的多。具体来说,因为是“以钱养事”,是一年一签合同,是具体的市场行为,就使这些改制而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不再可能具有长远观点,不再能够作长期规划,不再可能有主动打算。政府要购买服务,具体一、二、三,一一列举出来,这些服务都是短期的,一年一算的,基本上是可以数量化、标准化的具体服务,是不需要民办非企业组织有主动性和主体性的服务,更不需要民办非企业组织有长远观点和长期规划,不需要民办非企业组织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当前农村所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往往是不能够市场化的,因为不能标准化和形式化,及不能依据市场定价的那些服务,是专业化程度很高,市场信息不完全,服务质量难以量化,及需要有服务主体强有力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的服务。可以市场化的服务不是公益性的服务,完全可以交由市场去处理。而在乡镇一级,原来大部分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所应提供的服务,恰恰正是那些市场不能提供、由市场提供不经济及市场提供难以衡量的服务。举例来说,水利水产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水利服务,不仅要求水利服务具有专业化水准,而且要求水利服务中心对当地水利情况有透彻了解,对水利建设有长远安排与规划,对如何有效建设农村水利,改进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有主动的建议。在乡镇一级,不可能有两班对当地水利具有丰富具体知识和专业水准的水利服务中心来供政府购买服务时选择。相反,因为“以钱养事”,水利服务中心有了临时观点,他们只办政府交办的具体事务(只有具体事务才能够标准化,才可以考核衡量),水利服务中心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没有了意义。水利中心完全可以用专业化来应付政府的标准化检查。换句话说,水利服务中心完全可以不作为,而利用其垄断地位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来拿政府最多的钱,却只提供极少有实质意义的服务,水利中心完全没有必要有服务农民和农业的主动精神和积极性。水利中心已不再是为政府出谋划策,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具有主体性的事业单位,而是围绕政府(只此一家),想方设法从政府手中掏钱的被动从事者(民办非企业组织)。
        
        乡镇工作具有强烈的非标准化、非专业化、临时性和综合性的特点,是难以标准化和精密计量的工作,这与当前中国乡村地域庞大,情况千差万别且农村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农村人财物的流出)的实际有关系。传统的乡村工作方式是“下去—笼统,回来再分工”,一旦乡村有了中心工作,则乡村各级各部门都会一并来进行中心工作的突击,比如林权改革,合作医疗改革,抗旱救灾,农技推广,防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等,都在农村具有综合性、突发性、阶段性特点,如果强调专业化和市场化,每项具体事业都要从市场上购买,则几乎不可能,不仅没有足够的潜在服务供给者,而且购买成本会极高。改革前的事业单位并非没有事情可做,改制的目的是要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但事实往往变成改制不仅仅有调动积极性,没有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变得形式上很市场,实质上无内容了。调动事业单位积极性的方向,不是所谓“以钱养事”,因为“以钱养事”本身缺少基本的市场条件(市场主体多元化、服务标准化等),而是调动事业单位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要让事业单位有事业心和责任心,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规划方案,要让他们熟知当地乡情村情民情,有能力为政府提供建议,有能力为政府推进工作,有能力为农民提供市场所无法提供的服务。
        
        因为“以钱养事”缺少基本的市场前提,湖北省政策设计中“农民认可、考核兑现”中的考核,就必然无法落实。农民认可?哪个农民来认可?谁来判断农民是否认可?农民凭什么可以认可如此众多的公益性事业服务质量的高低好坏?因此,在实践中的考核,几乎百分之百地走过场,唯一可能的是乡镇负责人可以借考核来谋取个人好处,服务中心为了考核顺利而巴结乡镇负责人。
        
        清理一下,湖北省推进乡镇综合改革的目标有二,一是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太多,政府不再能养这么多闲人,因此要以钱养事而不是以钱养人。二是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用较少的钱为农民购买较多的服务。但如前述,在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中,我们凭什么可以将事业单位的人员一脚踢开?在如此不完全的农村公益性服务市场中,我们凭什么可以建立一种竞争性的低成本的以钱养事的公益服务体系?在地方政府的政策实践中,地方政府只能是通过换个说法来应付上级的改革,这换了的说法不仅没有解决存在的问题,反而产生了新的矛盾。
        
        实际上,正如乡镇同志所说,全省10多万乡镇事业单位职工不仅是为我党工作了半辈子,而且往往是对农村情况极其了解,有专业知识,有工作经验的庞大群体,如果不是采取激进的改革措施,而是不变形式而变内容,通过不断地赋予乡镇事业单位以新的工作内容,真正调动乡镇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则在新农村建构的伟大号召下面,这10多万具有丰富经验的事业单位职工,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大量高质量的公益性服务。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就越是需要更多更好的公益性服务,财政就应有更多公益性投入。在过去财政困难年代都养活了的乡镇事业单位职工,在新时期财政情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能养活?中国农村不是吃财政饭的人多了,而是用财政的钱来为农民提供公共及公益性服务的人太少。具体可以举出很多这样的例子,如前述某乡近年灌溉体系废弃严重,若可以组织规划,就能为农民增加大量收益。再如免耕法的推广,因为基层组织乏力,很适合当地实际的免耕法一直无法有效推广。
        
        回顾一下中国的改革,往往都是一种大撤大建的方式,先变形式再变内容,变来变去,换汤不换药,却在变动中产生了巨大的伤痛。这是激进的改革方式。另外一种改革是不变形式而变内容,虽然看起来没有大的改革,却在承认现状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从而产生出巨大的收益。这是保守但并非无效的改革。在当前乡镇综合改革中,如何避免轰轰烈烈的大撤大建式的激进改革(这种改革往往是想象多于实践,理论脱离经验),而在承认现状尊重现实的基础上推进改革,就不仅是一项智慧,而且是切切实实涉及到数百万乡镇事业单位职工利益,涉及到我们能为九亿中国农民提供什么样服务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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