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务农难赚钱,农民便成群结队地跑到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里去“打工”。当发现潮水般的“盲流”无法围追堵截之后,国家开始谨慎地放开城市“闸门”,允许农民离土离乡外出从事非农经济活动。于是,“农民工”的角色闪亮登场。不过,“盲流”改名“农民工”,并没有获得“翻身得解放”。一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下,他们无法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即使许多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二是由于现代教育的“阳光”没有很好地普照到农村,相当部份农民的自身素质比较差。就咸安而言,农村中“斗大的字不识一萝”的文盲或半文盲劳动力比重仍占总数的8.5%,小学文化程度的为34%,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7%,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则是凤毛麟角,微乎其微。因此,他们干的大多是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脏活、苦活、累活、险活。不仅劳动条件很差,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几乎沾不上边,而且连很微薄的工资还经常出现克扣和拖欠现象,可以说是一个明显地受压迫、受剥削、受歧视的弱势群体。对于城市来说,“农民工”绝大部分都只是“忽忽过客”,而无法构筑让他们留恋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