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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啊-呸-服公告:“市县改革家”系列访谈之一:宋亚平,请你提问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10-24 15:16 反删除
    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不仅极大地挫伤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恶化了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危及了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自80年代后期起,关于治理农民负担的各种“红头”文件就像长江汛期的洪峰倾泻而出,领导讲话如同钱塘江的潮水磅礴而来。各种会议决定、现场办公、分项检查、专班监督,包括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惩办首恶、杀一儆百等等,几乎所有过去行之有效的行政、纪律、法规的手段和措施,全部轮番上阵,每年基本上就没有“消停”过。有人作过统计,仅从1990年至2001年的12年间,从中南海到水果湖,前前后后一共下达了32道“禁牌”,严厉禁止各地加重农民负担。湖北省更是极端的重视、格外的关心,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十不准”,并明确规定将农民负担问题纳入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一票否决”的范围,期待其效果能够形成一条让人畏惧而不敢碰撞的“高压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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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传统规则在农民负担问题上出现了极为尴尬的反制,中央的三令五申和省里的“十个不准”,包括人大颁布的《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也不能说完全“消磁”失灵,至少没有产生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令行禁止的预期效能。虽然每年都严厉地处分了一批违反纪律的基层干部,并对人们反应强烈的农村税费名目和数额不断地作出了一些下降的调整,但农民负担总体水平仍然居高不动,一直在“减轻——加重——再减轻——再加重”的恶性循环中痛苦地呻吟,农村的形势非但没有得到好转,甚至一年比一年更加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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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到县市区基层工作之前,我也经常纳闷,咱们共产党二万五千里长征,雪山、草地、腊子口都挡不住脚步;抗战八年,终于赶跑了何等猖狂的小日本;解放战争仅打了三年,蒋介石的800万军队便被消灭殆尽。如今农民负担这种“小”事情,怎么就如此艰难困苦,像一块嚼不烂、扯不断、吞不下的“牛皮糖”,而让久经考验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长期忧心如焚,伤透了脑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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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城里人本来不大关心农民负担问题,但饭后茶余碰到一起的时候总得要“讨论研究”一些是是非非。出于情绪与偏见,他们往往想当然地觉得农民负担之所以如此严重,肯定是县乡两级基层干部在“作孽”。在一些新闻传媒不全面、不正确、甚至纯属炒作的一些“小道消息”误导下,他们以偏概全,武断地认定那帮狗日的肯定都是人人贪得无厌、个个中饱私囊,尽情地吃喝,买小车、养小秘、玩小姐、修豪宅、盖宾馆,满世界公费旅游的贪官污吏。钱从哪里来?还不就是通过加重农民负担而来!持这种思维定式的不光是城里的平民百姓,包括北京国家党政机关的一些中层干部也相当认同这种看法。当前所流行的一些“反腐”小说和电影、电视里,这些被创作出来的全党共讨之、全民共诛之的“反面人物”,已经充斥于人们的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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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关于农民负担的问题,早在1952年就由当时政务院分管农业的廖鲁言在一份名为《关于乡镇财政、农民负担、乡村小学教育及乡镇工作的情况和意见》的专门报告中,向党中央、毛主席郑重提出过。值得我们格外注意的是,在这份引起了毛主席高度重视的报告中,农民负担在建国之初就是同农村基础教育、乡镇财政体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像今天有些人,死认农民负担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政策配套上的不完善和体制性的相互牵连,而在于基层干部都是黄世仁、彭霸天的“孝子贤孙”,不仅胆大肝黑,而且心狠手辣,欲置广大农民于不活而后快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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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在县市区工作多年的亲身经验和出于对父老乡亲的天地良心,我必须挺身而出地讲一句公道话: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中,的确存在有横行邻里、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但那只是极少数中的“一小撮”,绝大多数县乡基层干部并非都是一肚子坏水、吃肉不吐骨头的黑恶势力,而是奉公守法、廉洁勤政、希望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好事的善良群体。我知道这句话肯定没有多少城里人相信,因为人们还会继续问我:既然如此,那中央和省里关于农村税费问题三令五申要减轻,基层的干部为什么却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甚至变本加厉地去搜刮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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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真的很复杂,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我认为,如果当一项政策在绝大多数地方得不到有效地贯彻落实,甚至长时间被基层政府视为“猫捉老鼠”的游戏时,这项政策恐怕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怒我直言,当农民负担问题被规定为“雷区”之后,我们又不能及时地通过财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行政管理职能的转换,在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对等、责任与条件的平衡上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有效调整,从而给基层政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履行规定职责开辟出一条安全顺畅的通道,只是一个劲儿地吹“冲锋号”,并高喊“小心地雷”!我们这些基层干部纵使再有天大的本领,这路也是没有办法朝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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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前面的《三农突围》一章中讲过,按照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体制,在广大农村,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关系到劳动力资源再生和劳动力素质提高的各项社会事业投入,还有交通、通讯、水利、能源、信息等关系到生产发展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基本上一直都是由老百姓自力更生来解决的,这叫“农民的事情自己办,不给国家添麻烦”。我不知道80年代中期那些曾经担忧农民兄弟“暴发”之后会形成“洪水猛兽”之势的人对此是否有些惭愧和疚感?在城市里,我相信绝大多数城里人压根儿就不知道日常生活中竟然还有“集资办学”、“集资修路”和每年必须承担30个“义务工、积累工”这个特殊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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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主任,我不知道如何称呼您,随大众称您宋主任。
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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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讲,改革开放的头二十几年,是以牺牲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幸福为代价的,这种说法可能有些夸大之处。但事实上,农民未能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却是不争的事实。有人天真地以为,取消了村级政权、乡级政权,甚至相当程度地弱化县级政府,让农民自由地发展,就能解决农村问题,这种看法更是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的。
    中国的农村,是各种势力崛起的土壤。几千年来,谁控制了农村和农民,谁就能得到中国的政权。假如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农村拱手让出,很快就有其他势力插手农村,农村也会崛起新生势力。这样必然会动摇国家的基石,党的执政根本。党和政府对农村和农民的控制不是太紧了,而是太松了;而且控制的内容也必须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农村和大发展,必然会带动中国新一轮的经济社会大发展。
    中国只要从现在开始,将新增投资计划大部分向农村倾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就完全有可能避免全球性经济危机大衰退可能对中国造成的不利影响,逆势而上,摆脱对美日欧过份依赖的经济发展格局,实现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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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农民负担”不是一个新名词,更不是改革开放的“罪恶产物”,早在计划经济时代它就一直存在,只不过隐藏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之下,并被一种集体主义的“觉悟”所深深地掩盖着而已。推行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随着集体经济的快速瓦解,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便必然毫无摭拦地要“摊派”到一家一户的农民头上。于是,农民负担问题才变得如此醒目和特别突出。作为县乡基层政府,竭尽全力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富裕、农村社会的进步做点事情,当然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县乡基层干部,胸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愿景,迫切希望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也在党性、良心驱动的情理之中。但是,自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之后,财权不断向中央集中,事权不断向基层转移。绝大部分县乡两级政府因发展不够和财力不济,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尚困难重重,无法承担起向“三农”提供社会服务这个重大的责任,便只好继续发扬计划经济时代的“光荣传统”,在征缴农业税之外,通过向农民收费来筹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足够资金。我敢打赌,这种搞法决不是哪一个地方所独有,恐怕在全国绝大多数县市区都普遍存在。如果把这种情况硬说成是上级政府根本就“蒙在鼓里”,而完全属于基层干部在欺上瞒下和“胡作非为”的话,我想,凡是持有此论的人,要么是个霸气十足的官僚,要么是个别有用心的文痞,要么就是个根本不了解中国国情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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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农民直接收费也不是我们基层干部的“发明创造”。毛主席他老人家在世的时候就流行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说,到了市场经济阶段,这种思想更被广泛延伸到各个领域,如“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铁路人民修”、“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卫生人民管”等标语口号仍旧在城市农村到处清晰可见。打死我都不相信,那些具有很高智商的上级政府领导人,竟然看不懂这“建、修、办、管”的背后,其底蕴就是要老百姓自己掏钱。事实上,无论乡级政府对于农村基础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交通这五项公共事业所需经费向农民进行的“统筹”,还是村委会用于发展本村社会事业和支持再生产的三项资金,即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向农民收取的“提留”,包括村组内部公益服务项目的建设由农民以“义务工”和“积累工”的形式来承担,这种“三提五统”和“两工”政策的出台,都是经过中央的“红头文件”批准了的东西。如1990年《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除向国家缴纳税金外,向乡村集体上交提留和统筹费,承担一部分义务工,是应尽的义务”。没有上级政府“点头”,纵使县乡基层干部心再黑、胆再大,也断然不敢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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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还远远不止是人们经常批评的县乡政府有追求“政绩工程”的冲动感。为了彰显自己的“积极作为”,中央、省级政府的许多职能部门也同样难以超凡脱俗。他们一个比一个站得高、望得远,不断摇旗呐喊,抢位争先,竟相推出本行业、本系统的宏伟发展蓝图,并为实现这些宏伟蓝图采取了各种强力措施。根据我在咸安的统计,这一时期由中央各部办委下达的各种升级达标任务就有40多项,省级部办委局下达的达标升级有30多项。诸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水利、乡村交通、农村电网、民政、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文明村镇创建、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劳动保障、基层组织建设、改水、改厕、绿化等等。这些宏伟的发展蓝图几乎涵盖到了“三农”工作的各个领域,如果达标升级过不了“关”,就势必影响人家职能部门的“政绩”与形象,不仅你这个地方的“头儿”升官晋级会有很多麻烦,你所在的这个县市区今后若想再“讨”一些项目、资金上的帮助,肯定比登天还难。但是,要真像刘翔那样把每一道“栏”跨越过去,你就必须舍得往里面投“黄金白银”。钱从哪里来?最后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用俗话形容,是政府“请客”,由农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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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员队伍是基层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组织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基层有效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党建目标实现,直接影响到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需要的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在选拔配备上要做到“四化”。一是人员选拔标准化。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明确了组织员的选拔标准。即:政治可靠,公道正派,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上,善于调查研究,熟悉并热爱党务的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及潜能,身体能够适应满负荷工作要求。二是人员配备定额化。每个乡镇配备至少有1名专职组织员,三是选拔范围广泛化。为了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我们把选拔范围扩大到乡镇机关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四是人员确定程序化。组织员的确定一般经民主推荐或个人自荐、组织考察、个人承诺、乡镇党委研究确定,报组织部备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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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多面画像

乡镇干部就是最前的冲锋者,最后的受益者,最上的干事者,最下的承受者!

在百姓那里,他们是代表了腐化和贪污、剥削和压迫阶层!
在上峰那里,他们是只会拿钱,还不知道饱足的叫穷鬼!
在家人那里,他们是身体搞垮了,腰包整瘪了的冤大头!
在自己那里,他们是打落牙齿只能够往肚里吞的枉自披了男人外衣的裹脚小女人!

在我眼里,他们就是高楼大厦埋于地底最下面的坚硬的石头--虽然黑暗潮湿,却能够不腐化变质,从而确保外面的、上层的绝对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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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很多,关键在哪里?予以为:

1、自上而下的集权强权政治体制传统;

2、缺乏博弈的命令式行政管理模式;

3、官吏之间、官民之间无法弥补的心理差距和现实既得利益鸿沟;

4、家族式政治运转体系的无限社会延续;

5、君子小人(好人坏人)简单二分法的人际关系假面大行其道;

6、家、国、天下的定型思维方式大而无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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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这样好的改革方案,要国务院高度重视,采纳宋亚平的得力措施,精兵简政。我们这里耍的人这么多,怎么没有下海的政策?我认为:该精兵简政,不能只吹牛说改革,其实按兵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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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冗员大相径庭,我镇冗员在54%以上,其他地方也没有什么不一样,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26人养一个吃皇粮的,这个比例本来就非常惊人。精简50%也不算多!
据我们工作人员常常在一起聊天得知,我县有的乡镇是分成两班倒,一个班上半个月;县城周边几个乡镇条件好,冗员更严重,耍的、做自己生意的人员更多,想调到县城周边乡镇上班的人还要找关系才能进入。
我有个亲戚在我们地级市郊区的一个乡镇的部门上班,他们单位有50多人,常常在单位上班的只有4-5人,也就是有事情做的人只占10%,有40多人一月只是去领取工资,其余时间是自己安排。他们的人员都是市级、县级等有关官员的什么亲戚朋友。据我的那个亲戚说:“我们镇政府及其各个职能部门冗员严重,一个只能部门就是一个党支部,真正做事情的太少,搞自己生意的人太多,没有人过问,因为大家都是有关系的,如果精简80%的人员机构照常运转,一定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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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九”就是一个令全国人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的典型事例。1997年至1998年,咸安与各地一样,同时接到“普九”达标这一“既光荣又艰巨”的任务。按照中央、省两级指导督办组的要求,为了通过国家“普九”的达标验收,市委和政府(当时还是县级咸宁市)提出“举全市之力,攻普九之关”的指导思想,要求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少吃一年肉,少穿一年衣”,倾其所有,就算砸锅卖铁、借高利贷,也要“勒紧裤带”上台阶。全区先后共投入“普九”资金1.6亿元,其中由农民、城镇居民和机关干部集资的部份为5714.48万元,终于让基础教育事业的软硬件建设焕然一新。全区几乎所有的农村中小学都进行了大规模和高标准的改建扩建,在广大农村中成了唯一可与城市建筑比美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截至1999年我到咸安工作时,全区“普九”负债高达9485.52万元。当我2003年底调离咸安时,这笔巨大的债务仍然没有还清。2005年,湖北省教育厅对全省农村“普九”遗留的债务问题曾作过一次专门的调查统计,总额达到20多亿元,成为省委、省政府领导人一想起来就感觉异常头痛的辣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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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础教育的落后是众所周知的。据有关统计资料说,一直到税费改革前,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中央政府只承担了2%,省政府为15%,其余部份主要依靠县乡两级政府和农民兄弟们自己承担。在咸安,全区中小学生达到102485人,公办教师4793人(在职3996人,离休56人,退休741人),占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的五分之二以上。另外,为照顾学龄儿童就近入学,方便食宿,每个行政村都兴办有一所小学。虽然学生不多,但教师却不能太少,只好大量聘用“民办”教师、临时代课老师(民办524人,代课455人)和被迫开办“复式教学班”。按照全区5000名教师年平人均经费(包括人员工资)1万元计算,就得5000万元。1999年,咸安年可用财力仅为5400万元,尽管投入教育的资金为1912.7万元,占到财政总支出的35.4%,仍然给教育留下3000万元的巨大缺口。怎么办?当然还是靠农民兄弟帮忙。1999年,咸安区实际征收“教育集资”1850万元,加上财政拨款1912.7万元,也只有3762.7万元,人平仅7525元。就算全部用来发放教师工资,月均人平也只有6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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