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教育的落后是众所周知的。据有关统计资料说,一直到税费改革前,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中央政府只承担了2%,省政府为15%,其余部份主要依靠县乡两级政府和农民兄弟们自己承担。在咸安,全区中小学生达到102485人,公办教师4793人(在职3996人,离休56人,退休741人),占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的五分之二以上。另外,为照顾学龄儿童就近入学,方便食宿,每个行政村都兴办有一所小学。虽然学生不多,但教师却不能太少,只好大量聘用“民办”教师、临时代课老师(民办524人,代课455人)和被迫开办“复式教学班”。按照全区5000名教师年平人均经费(包括人员工资)1万元计算,就得5000万元。1999年,咸安年可用财力仅为5400万元,尽管投入教育的资金为1912.7万元,占到财政总支出的35.4%,仍然给教育留下3000万元的巨大缺口。怎么办?当然还是靠农民兄弟帮忙。1999年,咸安区实际征收“教育集资”1850万元,加上财政拨款1912.7万元,也只有3762.7万元,人平仅7525元。就算全部用来发放教师工资,月均人平也只有6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