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政府] 啊-呸-服公告:“市县改革家”系列访谈之一:宋亚平,请你提问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10-24 15:16 反删除
    如果与改革前的1997年全区农民卡内、卡外负担总额6969万元比,农民实际负担减少了4848.81万元,减幅为70%,亩平减少125元,人平减少134元;与1999年农民卡内、卡外负担总额6910万元比,农民实际负担减少了4789.81万元,减幅为69%,亩平减少124元,人平减少137元;与2001年农民卡内、卡外负担总额5288万元比,农民实际负担减少了3167.81万元,减幅为60%,亩平减少83元,人平减少90元。

TOP

    也许读者会感觉上述数字有点枯燥和笼统,我则再以前面曾经提到过的桂花镇刘祠村一组村民刘纯淦为例。1999年至2000年,刘纯淦家以两亩多责任田的计税面积,承担农业税、特产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等五花八门的税费,每年负担达328元,每亩负担达120元。当我2003年再到他家调查的时候,总负担已经减至49.3元,每亩不到18元。减幅高达90%以上。

TOP

    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个伟大成果是唤醒了农民对于土地的钟爱之情,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形成突然“井喷”之势,正在不断衰败之中的农村经济,犹如久旱逢甘雨一样重新呈现出一片盎然生机。

TOP

    在咸安区的统计年报中,1997年的耕地面积为38.8万亩,其中水田28.4万亩,旱地10.4万亩。1999年为38.5万亩,其中水田28.2万亩,旱地10.3万亩。2001年为37.94万亩,其中水田27.94万亩,旱地10万亩。但是,统计年报中的耕地面积中,还有待核减面积8.0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4.2万亩;因灾灭失面积1.8万亩;移民建镇1850亩;路网建设3196亩;107国道绿色通道439亩;水利设施建设2100亩;“普九”期间建校2415亩;京珠公路2488亩;农民建房2310亩;泉水湖高新技术开发区6000亩)。实际耕种面积只有29.86万亩。

TOP

    1997年,咸安区总人口为5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6.2万人。也就是说,人均仅有0.8亩地。1999年,统计年报中的农业人口骤减至28.2万人,人均耕地达到1亩。但这些农民哪里去了呢?不是进城入镇务工经商,而是为了配合撤销咸宁地区,建立地级咸宁市充当冒牌“居民”。当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立地级市必须达到一定规模的城区非农人口。咸宁地区行署原来驻在咸安区下辖的温泉镇,即使将行署直辖的温泉开发区的农业人口全部“抵”作城区非农人口也远远不够,便把周边属于咸安的农业人口调整了一部分上报为非农居民。没想到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时,上级核定财政转移支付的一个重要参考值,就是看你的农业人口数。咸安区少了6万农民,自然大呼“吃亏”,强烈要求湖北省税改办“验明正身”予以纠正,但此刻木已成舟,税改办死活不认帐。我提此事不是说当年的撤地建市有什么错误,而是要证明咸安农村人地矛盾的紧张关系。

TOP

    农业生产税费负担的大幅减轻,意味着农业生产成本的显著下降。虽然传统的种粮植棉并不见得就能够发财致富,但毕竟还是祖祖辈辈都轻车熟路的营生之道。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就像服了一剂兴奋药顿时高涨起来。昔日大量离乡背井的农民重新返回故里,当年被忍痛遗弃的土地,如今又成了争相抢夺的宝贵资源。在咸安区,2002年底到2003年初,农民的土地纠纷迅速上升至农村社会矛盾问题的第一把“交椅”。农业厅长陈柏槐告诉我,不光咸安如此,整个湖北的农村到处都在“扯皮”,有的地方甚至还“闹”出了人命。其实,在整个2003年,争抢土地的混乱局面地全国泛滥成灾,国家不得不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整顿规范各地的不法行为。湖北省委、省政府借势发力,于2004年下达“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第二轮延包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在1997——1998年期间显然属于走了过场的第二轮土地延包进行紧急“补课”。

TOP

    作为见证人,我亲眼目睹了咸安农民在税费改革之后对土地由“恨”转“爱”的心路历程。虽然第二轮延包工作的迅速到位使得土地纠纷很快平息下来,但农民自己清楚,29.86万亩耕地,36.2万农业人口,人均不到1亩田,再怎么争扯,也很难改变土地资源严重短缺的客观现实。于是,垦荒、造田、旱改水、提高复种指数等农业学大寨时代所使用的“招术”又被重新搬了出来。2003年,咸安仅水稻耕种面积便增到317995.74亩,其中早稻面积为26617.61亩、中稻面积为260379.77亩、晚稻面积为30998.36亩。按照程家华的估计,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区各种有效耕种和养殖面积至少增长了6万亩。这一年,咸安仅各种粮食生产就增长近20%。

TOP

    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三个伟大成果是促进了政府职能的有效转换,极大地缓解了农民与政府、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紧张关系,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

TOP

    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整个过程中,基层干部自始至终以高昂的情绪、饱满的精神、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地在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各种政策。有位北京的“哥儿们”对此大惑不解地问我:以前,中央三令五申,省里禁牌如林,县乡两级基层干部仍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现在为什么突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了呢?我说,政府的职能原本是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只因国家在财税分配上的某些并非科学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导致县乡两级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平衡、社会责任与行为能力不对称,才不得已而被“逼上梁山”,背上了谋财害民的“黑锅”。多年来,一些新闻传媒因各种缘由不愿意去深入探讨国家财税管理体制上的毛病,把污垢和脏水一边倒都泼给下面,尤其以《中国农民问题调查》一书为典型,将县乡两级基层干部妖魔化了。

TOP

    我承认县乡两级基层干部中确有黑了良心的坏人,但绝大多数还是光明磊落并愿意努力为农民兄弟们多做善事、实事的好人,谁也不愿意对自己的父老乡亲们施以“撮谷子、赶猪子、抢票子、拆房子”这般“打家劫舍”的毒手。现在中央规定,农村税费改革中凡县乡两级政府所依政策减少的财政收入和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一律由中央、省级财政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补贴。例如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咸安区每年从中央和省政府获得了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总额1664.94万元。其中:固定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13.94万元,农业税附加减收补助230万元,过渡性转移支付263万元,补助农村五保户经费58万元。在固定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安排上,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837万元(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生育经费44.56万元,优抚经费67.73万元,乡村道路建设经费56.99万元(含区公路段承担的乡村公路养护经费10万元),血防经费7.67万元,农村经营管理经费10万元,村级经费89.99万元。农业税附加减收补助的230万元资金则全部安排为村级经费。过渡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弥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支出缺口216.51万元和村级经费缺口46.49万元。

TOP

    长期以来,包括基础教育、计生、优抚在内的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的基本支出,一直是县乡两级政府神圣不可推卸的责任,再穷再苦也必须硬扛起来。农村税费改革开启了中央、省级财政制度性直接支持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的新时代。这笔并不算少而且明确规定为长期固定性的财政转移支付专款,虽然还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现实需求,却使得那些穷得叮咚响的县乡财政大大地舒了一口粗气。你说哪个地方政府不欢欣鼓舞?哪个基层干部不唯恐落后?除非真有神经病,谁还会傻乎乎地再去继续充当农民兄弟们的“冤家对头”?所以说,农村税费改革也把广大基层干部从矛盾漩涡之中拯救出来了。多年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农村干群关系虽然不能简单地说从此就“化干戈为玉帛”,但以前那种鸡飞狗跳,怨声载道,甚至尖锐对立的局面确实得到了极大的缓解。2003年正月初五,我到汀泗桥镇星星村给一位已经逝世的全国劳动模范的家属拜年,全村农民闻讯后都来争相请我去他们家吃饭。镇委书记潘克俭悄悄地对我讲,这个村的群众过去一见有干部来了就像躲瘟神一样,别说请你吃饭了,就连口凉水都不会给你喝!

TOP

    有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性安排,基层政府现在不再以征收钱粮税费为中心了,由此产生的“层层死任务,级级结硬帐”并作为考核工作业绩“一票否决”的巨大压力也随之烟消云散。这样,就为县乡两级政府转换职能,集中心智与力量来考虑如何为农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契机。虽然上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历史上欠帐颇多的农村公共服务需求来说有点像是杯水车薪,多数县乡政府尽管从农村税费改革中获得了较大部份的财政补偿,也依然处在入不敷出的困境之中,但整体形势和工作局面要比改革之前要好得多。自2003年起,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犹如一股股和煦的春风,吹暖了农村大地。农民是最注重现实利益的群体,有些事情你说一千道一万,他们很难记得住,一旦等到水落石出,见着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他们就会欢呼雀跃,打心眼里承认你的正确、英明和伟大。农民减负问题,“雷鸣电闪”了许多年,此次总算是瀑雨倾盆、下了个透彻淋漓。农村税费改革,终于使得广大农民在心田里滋生出一片“重整河山在今朝”的期待与希望。“还是共产党好”这些有些久违了的赞语,又重新在山乡农村中不胫而走,掷地有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通过上上下下的一致努力,这一场“釜底抽薪”式的农村税费改革,完全达到了中央所预期的“减轻、规范、稳定”的工作目标。如今,不管你到哪个山乡农村,到处都能够看到一种农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康泰的景象。

TOP

    记得农村税费改革刚开始的2002年初,省里要求各地先暂时按不超过上年纯收入5%的标准与农户填写负担卡。夏天,省里又要求各地农村必须实现乡乡减负,村村减负,户户减负,目标是政策内六项负担比上年下降20%。秋天,针对全省各地农民实际负担不均衡的情况,又严格规定:不管哪个地方,每亩耕地农业税及其附加的负担不得超过100元。对总额超过100元的必须实行“硬减负”。冬天,省里再次就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村用电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结婚登记收费等出台五条“硬扛扛”,以前超标征收的一律坚决清退。有乡镇干部向我嘀咕牢骚:省里那帮人怎么就不能在事前作一个统筹安排,等到饭烧糊了再来熄火?搞得我们下面手忙脚乱白误工。我说,情况复杂,与时俱进,该变也得变。不然,咋叫“摸着石头过河”!

TOP

    这当然也算是个教训。当时,我联想起另外一个问题: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农民负担大幅度地减至2120万元之后,如果继续沿用旧的税费征收办法,将必定面临极高的成本代价。尽管我们从2000年开始就在每年不断地对乡镇财政所进行“减肥消肿”,到2003年初,各乡镇财政所人员加区农税分局干部已由560多人压缩到229人,但仍然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咸安区财政局长李建给我算了一笔账:去年,全区农税分局229人工资开支共231万元;征收办公经费预算拨款151万元;超支90万元(原因是一个农税干部负责1一2个村,农户居住分散,必须上门收税,摩托车、吉普车等交通工具开支昂贵,加上很多农户需要数次上门“讨税”),乡镇征收农业税开会、吃饭、招待、写标语、打横幅等开支78万元;全区262个村,2300多个生产组,每个村还要配备农业税协收员,这笔开支是51万元。合计600多万元。

TOP

    花销了600多万元的征收成本,区乡两级财政实际能获得多少收入呢?李建告诉我:2002年,咸安区应收农业税2120万元,至年底实收入库的为900多万元,实收率不到50%。原因很简单,多年来就一直存在有农户由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国家规定税费的情况,少数“钉子户”则趁机以各种形式拖欠甚至公然抗税。在上级诸多“不准”政策严厉压制粗暴征税行为的形势下,农税干部对此气愤不已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坚持一条原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能并就收、不交就走。如此一来,既然你张三可以不缴纳税费,我李四又凭什么该缴纳税费!当时,曾有人建议依照税法到法院去起诉这些“钉子户”,我笑曰,省点力吧,就现在的气候,哪个法院敢受理你这“官司”?农村税费改革之后,许多困难农户和“钉子户”原来拖欠的税费款被“不得清欠”的政策明确地搁置下来。于是,“拖欠”行为更加理直气壮,甚至像传染病一样在农村广泛流行起来,这就是实际征收率之所以越来越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你可以埋怨这些农民“不凭良心”和“忘恩负义”,但人家讨要是公平正义,你又做不到“一碗水端平”,总让老实人吃亏,埋怨便成了不讲理。

TOP

    2002年征收得来的900多万元农业税中,还要按规定上缴省财政168万元,再除去600多万元的征收成本,区财政仅仅剩下100多万元。2003年,按照省里的规定,农业税率再下调以后,应征额降到了990多万元,附加税178万元。如果实收率还是2002年的50%,征收成本也同样还是600多万元的话,区财政最后将是个负数。事实很快就证明了我的判断。2003年,咸安没有一个乡镇完成了既定的税收任务。例如横沟桥镇的孙祠村,税征任务为13.8万多元,干部费尽了气力仅收到5.7万多元。所以,我在2002年就估计,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朝前走下去,国家迟早将会全部免除农业税。于是在2003年初,我与王玲、程家华、周家添、熊棠芬等同志商量,认定目前的这种搞法,结果只能是农民白交钱,政府白征收,典型的亏本生意,双方都不讨好,还不如趁热打铁、一步到位,干脆直接宣布取消农业税,既让农民休养生息,也让政府省心安神。

TOP

    但是,大家又担心,一旦咸安在全省率先取消了农业税,不仅由此产生的传导效应会给周边县市区带来许多麻烦,必然招惹许多是非,而且擅自免除农业税所形成的地方减收部分,中央和省财政很可能不予承认。万一这笔上千万元的资金上级不认帐,就有可能不被纳入今后固定性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数之中,还得照旧上缴省财政100多万元的分成额,这亏咸安可就吃大了。经过反复考虑,我们准备从2003年开始,执行一条“即征即返”的中间路线。所谓“即征即返”,就是政府名义上不宣布取消农业税,农民实际上也不用交一分钱。具体作法为:农民一手把规定缴纳的农业税交上去,同时又一手又从征税员手里把税款一分不少地接过来。政府得的是空帐,农民得的是实惠。然而,具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性质的“即征即返”所存在的代价和风险,使得我们一直处在犹豫与彷徨之中,未敢痛下“赌注”。到2004年初,北京的“两会”上传来温总理关于“5年之内全部免除农业税”的消息之后,我已经离开咸安,接任区委书记的王玲同志抓住机遇,迅即宣布从2004年开始全部免除农业税。

TOP

    农村税费改革的既定目标是“减轻、规范、稳定”,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民负担沉重的问题,以期改变过去农民辛苦种田非但不能增收反而还赚钱,逐步积累成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不断下降、干群关系持续紧张、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剧的危险局面。可以说,农村税费改革完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巨大成绩是有目共睹和无庸置疑的。但是,它决不是一把能够开启所有门锁的“万能钥匙”,更不是一剂包医百病的“神丹妙药”。因此,对于“三农”困境的许多普遍现象和深层次矛盾,我们不可能指望通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税费改革就可以烟消云散、万事大吉了。用哲学家的语言讲,这叫一个人不能同时跳入两条河。用农民的俗话说,这叫一个盖只能捂住一口锅。

TOP

    我们得承认,税费改革之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基础设施差、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难、经济发展方式陈旧落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坚冰不破等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仍在困扰我们,就连为农民建立起一种长期增收的有效机制也似乎陷入一片迷津之中。有人认为,税费改革给农民减负就等于增收。但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减负属于本该刨去的不合理负担,也是有限度的,不能替代增收。刘纯淦曾经一脸知足的样子对我说:今后种粮可以赚些钱了。我告诉他:就凭那两亩多田种粮食,即使国家不要任何税费,你也赚不了多少钱,还得想法儿支招搞调整,寻找新的赚钱门道。刘纯淦顿时又呈现出一脸无奈的神情:我耕了一辈子田,除了会种粮之外,还能支什么招呀?刘纯淦说的是大实话,这种状况在当前农村广大农民生活中具有普遍代表性。我断定: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像他这样勤扒苦做地守着自己的几亩责任田过日子,断然不至于饿肚子,也绝对富裕不起来。现在国家已经全部免除了农民的税费,种粮还有几十元钱的补贴,但真正老实巴交种粮的农民仍旧比较穷,就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带普遍意义的农民增收主要依靠两条路:一是农产品涨价。但是,农产品涨价,农业生产资料也在上涨,农民的利润空间被不断挤占压缩,就算100市斤稻谷能够卖到100元钱的价钱,数字上是增收了,实际上还可能减收。二是外出务工。这是农民通过非农领域增收的主要手段。但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有短处,尽干些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脏、苦、累、险活儿,工资报酬比较低。而且,这些年来农民进城务工成了一股洪流,留下才老人儿童,该走的都走了。能否继续增收,就看他们在城里打工有没有本事上新的工薪台阶,或者创造更好的赚钱途径。因此,如何为农民建立起一种长期增收的机制,一直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包括我们咸安在内的各地党委、政府冥思苦想而始终没有破解的大难题。

TOP

    就像这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有利弊一样,农村税费改革在为农民有效减负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最为突出的就是村级集体组织历史形成的沉重债务包袱现在如同雨天披蓑衣,处在一个既背不起又放不下的困难境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