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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啊-呸-服公告:“市县改革家”系列访谈之一:宋亚平,请你提问

本主题由 啊-呸-服! 于 2008-10-24 15:16 反删除
    经过多年的逐渐积累,到2002年底,咸安区村级负债的总额达到了12891.6万元。在整个咸安区,几乎所有的行政村都有债务缠身,多的超过600多万元,少的也近20万元。当然,村级集体组织负债的现象不是我们咸安所独有,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都十分普遍,有些地方甚至比咸安严重得多。有个统计数字说,全国村一级负债的总额约为6000亿元,平均每个县达到2个多亿元。就湖北省而言,截止2002年底,全省28576个村中,负债村26768个,占94%;村级负债总额为200.85亿元,村平70.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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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集体组织为何债台高筑呢?有些城里人往往自作聪明地又认为这肯定是村干部们肆意吃喝玩乐的结果。但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村一级基层组织的集体经济多年来早已成了“空壳”,就算村干部胆子大到无法无天的地步,要想在国家规定的税费任务之外再从农民身上榨出多少油水来供他们自由潇洒地挥霍,也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何况还存在伟大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直接监督,怎么可能让这些村干部们都像黄世仁当年蹂躏喜儿那般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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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债务之所以形成今天如此严重的局面,很大程度上不是村干部“乱来”的缘故,而主要是因为我们过去政策的引导和制度的安排出了问题。据我对咸安的具体剖析,村级债务的逐年积累有四大成因:一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上级为发展农村经济,要求各村“借鸡生蛋”大办“乡镇企业”,搞“五个轮子一齐转”,结果多数企业鸡飞蛋打,留下一屁股债;二是整个90年代,县、乡、村财税体制有一条基本原则,即哪一级征收不起来的税费任务必须由哪一级“扛”,这叫财政“硬结帐”。村委会在最低层,回旋余地小而行政手段弱,每年都或大或小地出现“缺口”,自然得靠借债结帐;三是在分级办学的体制下,村级学校的建设投入与日常运转一般以自力更生为主。如果经费不足,便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四是上级下达给村级组织的各种社会事业的升级达标活动,项项都是重大的社会责任和政治任务,件件都得见真金白银,没有钱就寸步难行。钱从何处来?要么找农民收,要么向四处借,要么厚着脸皮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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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村委会也不尽是债务,也有债权。2003年,咸安区有村级债权总额4483万元,村平32.5万元,户平582元,人平140.1元。但这些债权大多都是一些无效债权。所谓无效债权,主要是指那些本该缴纳国家规定税费的农户,多年来因各种客观困难无力承担,俗称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那种债。有些农户为逃避税费举家外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寻人讨债成本又太高,便只好作罢。一些“钉子户”看到别人不交钱,便群起效尤,村干部尽管满腔怒火,却拿他们没有办法,不得不将其分配的税费任务,长期地“悬挂”在应收帐目上。很多老实巴交的农民觉得如此做法显失公允,也助长了歪风邪气,强烈要求村干部一视同仁,坚决清欠。所以,有些农村在2004年第二轮土地延包“补课”的时候,干部群众坚决提出“先清欠,后包田”的口号以平民愤。但中央的政策非常明确地规定: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民所欠集体的税费债务一律暂时“放下来”,更不得借土地二轮延包的契机搞尾欠追缴。于是,村委会的这些债权便成一本无法兑现的“呆死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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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的严重性虽然早已浮出水面,但矛盾并不十分突出,因为通过每年征收农业税费还多多少少给债权人一线“还钱”的希望,因此双方大都能够得过且过,相安无事。现在,农业税费全免除了,绝大多数服务取费的项目被取消了,村集体组织的“财路”几乎步入死胡同。为了早日讨还自己的“血汗钱”,各种债权人不时地软磨硬逼,将一些“当家”的村干部迫进日不能安食、夜不能安枕的窘境。面对众多债主日复一日的“乞讨”,村干部只有无可奈何地陪着笑脸,打着“哈哈”,说尽好话。时间一长,当然不胜其烦。于是,许多村组干部开始急流勇退,纷纷辞职以避不测之祸。2002年底,咸安区村级干部“撂挑子”的现象高潮迭起,各乡镇党委政府就此频频告急。我在马桥镇调查时,一位正在犹豫不决的村支书诉苦说:“撂挑子”实属无助之举。因为债务是我经手借的,即使不当这个“头”了,新官照例不理旧事,债主照样还得找我。如果继续干下去,说不定某日税费政策又变了,尚有可能“重振旗鼓”。我对他说,能不能想其他办法?国家花费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好不容易把农民负担减下来了,再回头恐怕很难。他立即脱口驳了一句:不向农民收税费,这一大笔该死的债务么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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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化解村级债务,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03年制定出台了专门的“红头文件”,提出了化债的原则、政策、措施和途径,并在红安市召开了全省化解村级债务试点工作现场会。化债的主要措施和经验是“一分开、二清理、三审计、四锁定、五清欠”。即:明确规定农村债务原则上与农村税费改革分开处理;对农村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债务底数,分清责任;由审计部门对清理情况进行审定,将审定后的历史债务予以锁定,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但我坦率地讲,截止2002年底的村级债务,依据现在的政策,不仅做不到彻底化解,就连坚决锁定也很难。之所以说锁定难,是因为既无钱还本,按照国家规定的银行利息你每年总得要支付吧!村干部虽然不是“官”,但老百姓把你“抬举”出来,你总得想办法给群众办点诸如修路、用电、吃水等实事好事吧!这自然都得花钱。过去尚可向农民伸手,现在只能靠拆东墙补西墙,举新债偿旧债了。近几年来的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功不可没,但严格地讲,无非就是拍卖集体早已廖廖的微薄资产、清收或抵扣少数债权、清理和剥离非法高额利息等几个手段,就像当年瓦岗寨上程咬金的“三板斧”,使过之后便成黔驴技穷之势。据我所知,多数行政村的债务仍在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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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乎所有的村都在修桥、铺路,有的还在搞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和农田改造,如果不是有的地方硬着头皮在直补中想点办法外,负债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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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乃自古以来的传统规则。现在税费改革了,清欠也被严厉禁止,有的村凡属值一点钱的东西,甚至连荒山、荒地、塘堰都被卖光了,希望顿成失望。情急之下的许多债权人了无耐心,苦苦哀求的神色便变成怒不可遏的行为。堵国家的路、围政府的墙、封学校的门、在乡镇书记和乡长办公室“蹲点”、在村长和校长家里“蹭饭”等现象层出不穷,甚至私自拘禁、殴打村干部、破坏集体财物等过激事件经常发生。违规犯法自然要遭致法律的制裁,但我也理解,如果村委会老是赖着拖着不肯还账,狗逼急了还跳墙,兔子追苦了还咬人呢,何况这都是些沾着血汗、带着体温的小本钱,一旦没了着落,谁不心痛发毛!可以说,村级负债的问题已经成了躲不掉、绕不开、越拖越被动、越久越严重的矛盾焦点,也是当前农村许多新麻烦、新纠纷、新隐患的主要源头。这个问题倘若不能尽早地得到妥善的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巩固,都将遇到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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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没有债务的问题,村级管理组织运转困难的情况也是众所周知的。我在前面讲过,行政村的人口规模一般都在1000——2000人左右,属于一级准政府组织。村委会虽然不叫“干部”,但承担的却都是乡镇政府摊派的诸如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征收国家钱粮税费、土地管理、调解群众矛盾纠纷等活儿。从事这些工作当然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否则,没有几个村干部愿意去听你的“吆五喝六”。农村税费改革前,湖北省村级三项提留村平为4.15万元,改革后,两税附加村平为1.65万元。咸安也大致是这个水平。对一些过去主要依靠村提留收入维持运转的经济薄弱村来说,农业税附加和财政转移支付的收入,与取消的村提留相比悬殊较大,明显地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状况。根据我的调查与测算,全区村平经费缺口约在1——2万元之间。我问省农办主任刘田喜同志,他告诉我说湖北省的状况也基本如此。如果没有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撑,仅仅依靠政策规定的附加部份是难以维持村级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转的。所以,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由于村级公用经费的减少,村干部的合理待遇得不到保障,许多有才干的“村官”纷纷辞职外出打工,使得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后继乏人的现象颇为突出。我在马桥镇调研时查看村党支部书记的花名册,发现绝大多数都在50岁以上,其中60岁以上的支部书记竟然有5人,占总数近20%。这些支部书记多为每月200—400元钱的误工补贴,而且还不能按时发放到位。回来我便与王玲与程家华同志商量,我讲,如果不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村组基层干部的合理待遇问题,倘若广大农村真的出了什么突发事件,我们恐怕连一个通风报信的人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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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个十分突出的事情,就是税费改革没有也不可能有效解决农村社会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长期存在的投入不足的“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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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费改革之前,农村社会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本来就是一个步履蹒跚的局面,现在不仅明显放缓,而且几乎呈现停滞不前的状态。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很宽,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像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则关系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这些都是农民“盼星星、盼月亮”企望了多少年的梦想。过去国家的投入很少,主要是通过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和其他形式的摊派来筹集资金。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中央和省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中有一部份以“专项”的形式被规定安排于乡镇公益事业如教育、文化、计划生育、五保户救济、民兵训练等,但由于标准低、数额少,与实际需要相距甚远。至于说乡村道路的建筑和水利工程的维修等以改善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为目标的许多基础设施建设,也很少被纳入到统一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视野中。按政策,村组范围内的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只能通过“一事一议”和“两工”的途径来解决,其他一律视为“乱收费”和“乱摊派”而被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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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支农建设项目,都要求县市、乡镇甚至村组配套资金,且不少是要求等额配套。试问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建设不行,搞建设县市不肯配套,乡村拿出不配套,怎么办?只有强行克扣直补款,因为乡镇保运转都困难;村集体没钱,一事一议连会议都召集不起来,怎么议?就算议好了,谁能收得起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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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产现在几乎荡然无存了,但村级债务这么多年来一直挂在那里。请专家们支下招,解决乡村债务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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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主任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现在因为工作的关系,肯定也对农村改革有更深的理解。假如湖北省深化农村改革的文件由你负责起草的话,你认为必须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有哪些?需要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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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主,你不要听他胡说!你听听知道他的人怎么说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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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在前面已经算过帐,以“两税附加”形式安排的村级行政经费本来就有很大缺口而不能维持行政管理正常运转,基本上没有余钱去从事公益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一事一议”制度规定,如果确属需要的建设与发展项目,经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每个农业人口每年出资的最高限额为15元。大村就算2000人,也只能筹资30000元,小村1000人则只有15000元。现在兴办教育、水利、公路、植树造林、精神文明建设等公益事业,万把多块钱的投入,当“盐”也不会太咸。何况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村组干部又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动员手段,只要少数几个人不投赞成票,绝大多数人的热情便往往一泄而光,这叫“1%”否定“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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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咸安工作期间,有一条从横沟桥到大幕乡的公路,跨越16个行政村庄,长达30多公里,“天睛一路灰,下雨一路泥”。人大代表强烈呼吁了10年,要求拉直、拓宽、硬化。修吧,按每公里25万元的最低造价计,需要投资800万元,乡镇政府财力无法承受;不修吧,群众批评了多少年。过去的传统搞法是“人民道路人民修,修好道路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操作,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不肯出钱出力咋办?先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如果还不能奏效,便继之以“一平二调三摊派”,叫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现在形势不同了,乡镇政府财政税收大幅减少,“吃饭”都要靠“讨”。村干部想给老百姓做点好事、实事,则更是“手长袖子短”。再搞“一平二调三摊派”,在当前的政策下已经成了“高压线”,谁碰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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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不能正确理解基层干部“干事”的积极性,甚至认为凡属超越时空能力所搞的建设都是出于一己私利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一位朋友曾经问我:既然政府财政筹集不到足够的钱,又不能向群众伸手“化缘”,你们何苦要硬着头皮、冒着风险去搞什么建设呢?我回答说,你这叫 做不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既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官场”的重要价值观和绩效标准,亦是今天我们领导干部能力、水平、党性与良心的内在追求。同时,也一直是上级考核我们工作任务的主要指标。能不能有所作为,当然得看客观条件,不可瞎整乱来。但你总得要为本地老百姓努力干点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与实事,否则,你作为老百姓选举出来的干部便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和道德基础。以乡村公路建设为例,尽管有困难,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联的事情,对于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相促进的事情,你有条件得干,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得干。我如此讲,并非自己就完全认同这种在干部队伍中似乎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思维模式与行为方式,然而我能够真切理解基层干部面对想干事又缺钱这两难选择时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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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了,我是咸宁人,你们怎么不去当地实际采访采访,看看人民是怎么评论这个宋亚平的,问问公务员是怎么评论的,把个咸安搞一团糟,拍屁股走人,10个有8个要骂他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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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afeiwang 于 2008-10-26 11:22 发表
看不下去了,我是咸宁人,你们怎么不去当地实际采访采访,看看人民是怎么评论这个宋亚平的,问问公务员是怎么评论的,把个咸安搞一团糟,拍屁股走人,10个有8个要骂他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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