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同志来信有关问题的说明
市委:
11月20日转来市委党校 同志的信访件,反映其退休工资待遇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委党校工作人员的分配办法,是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制定市委党校在职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是根据市委关于组合后的市委党校参照公务员管理,收入标准从优的意见核定的,既体现了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统一规范,又兼顾到党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际;既体现了九校合一、待遇从优,又兼顾到与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相衔接。为了保证原顺德等党校工作人员收入不降低,制定具体的分配办法时采取了,“差额补贴”的办法。这样,组合后的市委党校科、办以上人员的年收入比市直机关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年收入约高23%以上;原区委党校工作人员的年收入分别比市直机关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年收入约高36.7%、34.1%以上。
二、组合后市委党校办理退休的人员,统一执行市直单位同等人员补贴标准待遇,主要是考虑到:
1、组合前,各区党校原来的离退休人员没有划转到新组合的市委党校;组合后,市委党校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标准不一,势必会引发矛盾。据了解,组合至今,市委党校办理了9人退休(原为市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均执行市直单位人员的补贴标准和有关待遇。
2、市直、各区之间退休人员现行计算的退休待遇标准不一(主要是指地方的津补贴),如:同是中层正职退休,a区约是在职人员的43.9%,b区约是在职人员的64.5%,市直约是在职人员的62.5%。市直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标准比例处于中上水平。
三、 同志是执行公务员工资,在职是按副主任科员确定职务及工资待遇的,退休也是按副主任科员享受相应的待遇。市直单位副主任科员退休后,退休费及地方补贴约为3575元;据市委党校组合时,a区财政、人事部门上报的数据计算:原a区党校“副局级”退休干部,退休费及地方补贴约为3968元(而a区党校退休工勤人员,若满38年工龄,退休费及地方补贴约为2828元),相差不到400元。 同志可能对一些政策和问题了解不够全面,反映的收入标准出入较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规范公务员的收入分配秩序,严肃纪律,确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党校组合已有近三年时间,其在职人员,均是严格按“三定方案”定岗定员的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应按市直机关单位退休的有关待遇标准执行为宜。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市委党校,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至于钟庆明同志反映的市直机关与各区公务员收入标准不一的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在实施清理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进一步调查研究,适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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