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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请教一个公务员登记方面的问题

  我单位有一个同事,前几年因为严重的渎职行为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由于他进行了民事赔偿,所以只被开除了党籍而没有被开除工作籍。

  在现行湖北省实行的“编制与财政政务公开”中,他是否有资格被认定为公务员引起了争议:有人说,他原本就是公务员,虽然被判刑过,但并没有明确开除出公务员队伍,所以仍然属公务员;有人说,根据新的《公务员法》,一旦被司法部门定刑,就不再属于公务员范畴。

  请教一下论坛中组织人事编制方面的论友,这种情况下,我的同事能否被定性为公务员?依据是什么?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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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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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由于最终无法明确责任主体,而他又进行了民事赔偿,所以判了有期徒刑;他自己又找了一下关系,于是监外执行了(执行期间仍在原单位上班,只是失去了党籍和行政级别),现在行政级别已恢复,而且已作为党外人士推荐为了县里的政协委员.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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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九品在2006-12-30 20:16:00的发言:

缓刑不开除公职

实际操作亦是如此。只是在缓刑期间改为拿生活费。缓刑期满即重新定级恢复正常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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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被法院判刑过的人,不具备成为公务员的资格,所以有些麻烦。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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