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熟练工人在2007-1-13 17:41:00的发言:
既然要做到土地“人手一份”何必费那么大的劲?如果不能做到“人手一份”,问题的关键到底在哪儿?难道仅仅只是《承包法》的问题?请问各位:分家产的时候是不是都做到了“人手一份”,绝对平均?
这也是问题根源所在,延包土地之后,农民把土地仍然看作集体所有的。
一是尚有机动地可给新增人口分的,二是开始就没有机动地可分的。
第一种三十年内的前些年可能随着人口增加就没机动地可分了,无地新增人口是不是会产生怎么你们来世就有地分,我们来世就没地分了呢?所以这些人强烈重新调地的要求就会有的,这是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是三十年延包期限还有二十多年到期,这个时间段一个村新生几百人是可能的,而每户新增人口跟有地人口的自然流失并非是平衡的,这就衍生出了许多纯无地农民,这些人作为一个村的村民群体,让他们接受别人有地、他们无地的现实也是不容易的,所以他们也是要求重新调地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今后二十多年内,人多地少、人少地多的情况也会出现,这些人多地少的农户重新要求调地的欲望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