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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求助]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现所在单位为某县工业行业联合会,是一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二00五年二月以前被称为县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则是二00二年机构改革时由县工业局与县轻纺工业局合并组建的,也是事业单位.县工业局与县轻纺工业局在一九九八年前均为国家行政机关,九八年机构改革时,被定为事业单位,虽然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与国家行政机关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机构,但因为单位性质变更后,单位职工仍然享受与公务员一样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所以职工们都以平常心对待,机构改革得以平稳进行,没有引起什么动荡.在我们县,九八年行政机关改事业单位的共有十多个单位.二00二年的改革只是一些机构之间的合并,二00五年则只是单位名称的变更,单位职工待遇没有受什么影响,相反, 有些单位原来一直没有解决的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大部分都由自筹改成了财政拨款.如果改革到此为止,我们也没有什么感到不平的,问题是,二00六年年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却直接触动到了我们的经济利益,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问题了.(政治利益实际上早就触动了,就是象我们这样的参照管理的单位因为政府不看重,单位职工基本上没有什么升迁希望,不过大家对这一点都不在乎,因为大家都觉得年龄偏大,做官的可能性十分渺茫,这样的权利没有也就算了.)

根据新的工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就要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我们这样的单位,原来是行政机关,一直以来就没有评过职称,既使有职称,也不能套职称工资,只能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套改工资,这样,我们的工资就比公务员工资,也就是我们一直以来执行的工资标准少了几十到数百元,更严重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与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就会越拉越大,退休以后,我们的退休金会更少.单位职工对于今后可能存在的巨大的经济损失感到非常不满,因为单位许多职工以前在乡镇任过副乡镇长,本来是公务员身份,因政府工作需要调到现单位,或者在以前的单位任过副局长等,无缘无故经济利益受到影响,而且还面临以后事业单位进一步改革,收入完全没有保障的可能,谁能够安心工作呢?在得知工资改革政策后,大家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都感到很有必要向县委政府领导反映我们的意见和想法,但大家又感到象我们这样仅仅反映问题根本无法解决问题,但想找一点法律依据又不知找哪部法律为好,因为一直到<公务员法>制定并正式实施以前,还没有正式的干部管理法规颁布过.希望有熟悉政策和法律的同志能够为我们指点迷津.

另,据消息人士说,今后可能还要保留一部分参照管理单位,只要上级有相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单位,就有可能保留,不知此消息是否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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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03]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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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但忧虑过早也没有很大的必要。第一,象楼主这样的单位,原来是政府的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机构改革时人为地把它压为事业单位,其实质意思并不是为了裁人的需要,而是为了应付机构改革减少机构取得所谓成果的需要,改为事业单位后,它仍带有某些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在工资系列上按行政工资系列不变也是理所当然的。第二,这次工资改革有很多设想,风传较多,但目前尚未正式确实如何实施,但是我相信一条,无论怎么改,公正、公平还是要的,估计没有谁有那么大的胆,敢借工资改革之口把谁的工资降下去。第三,既使将来工资改革方案会分事业和行政系列,也只会按惯例让人选择高靠而不是强制低靠,有职称的愿套事业工资的允许套事业工资,没有职称的认为套行政工资合算的仍然允许沿用行政工资。事实上,现在已经有原来拿事业职称工资的人提拔当了行政领导以后,仍允许他拿较高的事业工资,而不是强迫他套行政工资。第四,还有一个惯用政策,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是现在很多地方在机构、工资过渡中大多采用的办法。
现在大概大多地方还在搞工资改革调研,研究确定实施方案。目前可做的是,要把这种问题和要求反映上去,让有关决策部门正确决策。理由就是个人既得利益不能受到不公正的侵害。若将来真的要吃亏,再聚众闹事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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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是以前的改革设计者将问题后推的结果.就目前的政策或法律体系内而言,主要还是在于执行人.执行什么样的政策,就有什么样的结果.积极向县里反应(这也是上访的一种嘛),不达目的,不能撤退.除此之外,似乎别无其他良策.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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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最终会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所以在这次工资改革中虽然吃了亏,还有追回来的希望。
往事越千年,岁月催人老;大流趋一统,功名惹梦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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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浅草堂主在2007-1-24 12:20:00的发言:
应该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最终会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所以在这次工资改革中虽然吃了亏,还有追回来的希望。

我也这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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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反应的问题比较棘手。我们这里工资改革已经铺开正在进行,凡是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单位,必须经过省上批准或者法律授权的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第一批参照单位主要是工会,妇联,共青团。这是文件规定的,那些单位欲参照执行,要提请相关资料,逐级上报,待省上核准同意后,才能执行。这次政策界限特别清晰、严格,对我们的触动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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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与本帖发表的时间已相隔近四个月了,但我们的问题还一直没有解决,不知其它与我们类似的单位是怎样一个结果,望有了解者能告诉我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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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几个月过去了,你们做什么样的努力?上面有什么反应?把这个说一说,让大家也好了解个情况,可否?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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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钱同志,你好,应你的要求,我在这里说一下我们的情况.我们一直没有采取什么行动,主要是于法无据,大家只是平时注意到处打听一些小道消息.其中有消息说,原来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这次机构改革(年初的改革)中仍要上报湖北省编办审批.我们县已将需要重新审批的单位上报省编委办公室,但什么时候能批下来,谁也不知道.我们现在还在焦急的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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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会叫的鸟儿有虫吃,这种事情必须不断的去反映才成.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除非直接上达最高层.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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