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城管“疏堵结合” |
告知规范先行 监督检查跟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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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鲍 丹 |
“以前,城管人员过来把我在路边摆摊的东西扔上车就走了。现在,总会耐心地和我谈,让我找个稍微偏僻的地方修理自行车。”在
山西省太原市劲松路摆摊修自行车的张大爷,在谈到城管
执法行为的变化时说。经过3年实践,太原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坚持管理和服务工作相结合,在
执法监督检查的同时,更注重相关规范的先行告知,一疏一堵,
执法行为也更加规范,
执法人员与
执法对象之间的冲突大大减少。
建筑工地一旦被批准开工,执法局的包片负责人就主动联系工地,把必须履行的程序和规范告知,同时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帮助企业完备各项手续,并监督企业实施。
“执法要依法,文明执法能有效减少冲突,增进执法效果。”太原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张利说。以前游商小贩对城管执法的意见很大,这和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有很大的关系。为此,太原市城管局将园林、市容、规范等部门的法规综合成册,并制定了《执法人员岗位轮换办法》、《罚缴分离实施办法》等23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要求每个城管队员不仅要熟知法规的各项内容,并且还要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