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研究员提出从教育和就业入手促进性别平等
2007年01月23日光明日报
在日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妇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女性·社会·发展”学术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科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培林研究员作了题为“从教育和就业入手促进性别平等”的发言。他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城乡发展差距的扩大,我国出现了各种新的性别问题,如性别比偏高、打工妹的权益保护、大龄女性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难、妇女自杀率偏高、城市离婚率上升、单亲母亲家庭增多,以及艾滋病在母子间传播等问题。他认为,从教育和就业入手促进性别平等、保护妇女权益是当前十分紧迫的工作。

纵然各地招聘会场面火爆,然而“僧多粥少”,求职成了许多大学生心中永远的“痛”。女大学生更是面临更多的困惑,“性别壁垒”成了求职路上的拦路老虎。 中新社发 杨素平 摄
李培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6年3月至7月在覆盖全国28个省市区的“社会和谐稳定问题全国抽样调查”的结果,描述了目前中国女性在教育方面存在的劣势:(1)目前女性平均受教育程度仍低于男性,男性中未受过正式教育的比例占16.32%,而女性则占32.2%。(2)城乡妇女受教育情况差异显著,农业户口女性居民中未受过正式教育的占43.9%,非农业户口女性居民为9.98%。(3)地区差别显著。西部、中部女性居民中未受过正式教育的比例分别为40.21%和34.28%;东部地区女性为26.12%。调查还显示出就业中的性别差异:女性无业人口比例高于男性;就业者中人均月收入男性高于女性。此外,男女两性在享受社会福利如养老保险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也有明显差距。
李培林认为,必须不断改善女性的受教育状况,特别是要提高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改善女性的就业状况和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和权利意识,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记者 肖国忠,通讯员 孟宪范)

中国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2日发布。决定强调,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用举证倒置遏制就业性别歧视
从某种程度上讲,女大学生求职遭遇性别歧视“实属正常”。因为女员工有生育问题,不宜单独出差,多数女员工不能跟老板一起出去喝酒等等。尽管屡屡遭遇就业歧视,但如果女性求职者最终选择起诉,也会面临“歧视”证据如何保全的难题;用人单位往往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掩盖其歧视本质。而且,“就算申诉成功了,进了公司也很尴尬。”无疑,用人单位的“隐形歧视”和自身的“集体下意识”构成了困扰女大学生就业公平的双重枷锁。
近七成女大学生求职遭性别歧视
广州某高校大四女生小玲最近到一家IT企业面试后,为遭遇到性别歧视而愤愤不平:该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告诉她,“你的条件完全符合应聘要求,但是单位领导要求只招男生。”而据了解,小玲成绩优秀,还曾经花费近万元参加Java高级软件工程师培训班并获得资格证,她班上不少成绩不如她的男生早已找上满意的工作,她却在就业上不断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