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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全总副主席董力做客强国论坛:“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董力做客强国论坛

  编者按 2007年1月22日14:30,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董力做客强国论坛,以“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视频

  访谈全文

“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收看人民网视频访谈。200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前不久已经正式启动了,今年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作为全国各级工会的一项重要活动,今年的送温暖活动一开始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董力作客强国论坛,就今年送温暖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董力】:网友们好,非常高兴今天有这样一个机会,和网友们进行直接的交流。

  [主持人]:我们知道今年送温暖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董主席,您能说一下今年我们为什么选择了这样一个主题,它的意义何在呢?

  【董力】:工会开展的送温暖活动从1992年开始,今年是第16次。今年送温暖的主题确定为“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主要就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要把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我们当前党和政府、乃至社会各方面工作的一个重点,所以我们的第一句话就是“扶贫济困解难事”。而要帮助广大困难职工所解决的难事,最主要指的是我们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作为我们今年送温暖工作的一个重点。第二句话就是“温暖和谐进万家”。送温暖活动,正是为了帮助我们广大的困难职工渡过难关,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主持人]:今年送温暖活动的重点和往年有什么不同?

  【董力】:工会送温暖活动共同之点都是要集中一段时间把广大职工最困难的问题予以解决,而当前我们谈广大职工最困难的问题,或者困难职工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一般都是在就业、工资的支付方面、社会保障的缺失方面,以及他们的生活遇到了一些暂时的突发性的灾害等等方面的困难。而今年,我们有这样几个和往年相比更突出的,往年也做,但是今年更突出的几点:第一,我们把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困难职工群众作为今年的重点之一,也就是说千方百计地送他们去培训,送去岗位,帮助他们就业,作为他们脱困的根本性措施;第二,我们今年十分关注独立的工矿区,往年我们在送温暖活动中也是比较注重对于困难职工特别是困难企业的帮助,而今年比较注重远离城镇的这样一些独立的工矿区;第三,就方式来讲,我们比较关注的是一些困难的农民工,而帮助他们的方面,一是帮助他们一定要把自己一年的辛苦钱拿到,二是创造一个比较顺利的乘车返乡的条件,所以全总和铁道部、交通部发了一个通知,我们共同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
  我说的这是今年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往常我们在送温暖活动中,进万家门、解万家难,到困难职工家里去,有一些需要进行医疗帮助的,我们给他们送去一些医疗方面的优惠券,或者补助一些医疗方面的资金。再比如说我们对他们取暖等方面遇到困难的送去一些燃料,我已经到一些自治区去了,这些自治区的工会也是处于比较寒冷的地区,给购买燃料比较困难的一些家庭送去了一些燃煤和日用品。当然,对于一些需要维权的困难职工我们还开展了法律咨询。

  [主持人]:看来今年的送温暖活动主要是体现在“和谐”这两个字上,“和谐”是今年的重点吗?

  【董力】:应该说,我们是通过工作帮助社会上困难的群体,特别是困难的职工,给他们创造解决困难的信息,为他们提供解决困难的条件,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我们这次送温暖的主要对象主要是偏远的工矿区和农民工

  【董力】:还有零就业家庭。

  [主持人]:您能不能具体说一说对他们的帮助?

  【董力】:像零就业家庭,我们工会在全国有2000多个职工的业余学校,或者是工人学校。另外,我们在工会各个城市的帮扶中心还定期不定期地举办一些就业方面的培训班,我们把今年的培训计划安排好之后,可以对这些零就业家庭,也包括他们的一些子女,提供一些培训的计划,让他根据自己的特长和需要去进行选择。
  再一个,我们在全国工会还有将近4000个职业介绍机构,这些职业介绍机构对于下岗失业人员都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帮助他们寻找就业岗位。
  另外,从今年开始,我们工会要开展一个五一创业行动,也就是培养我们下岗失业职工中有创业愿望的职工,给他们实施创业培训,争取使他们自己能够开办一些小企业,从而在自己就业的同时带动其他方面的就业。还有在一些省,工会筹资,工会建立小额的借款,给这些有创业愿望的职工,一方面申请政府政策性的小额贷款,另一方面,我们工会还有点钱,我们向这些职工提供一些无息的借款,帮助他们开办一些小企业。通过这些措施,使零就业的职工或者他们的子女能够尽快就业。
  对于独立的工矿区,除了上述措施之外,我们还要在产业政策调整等方面加强工会机关的宏观参与,向政府提出来这些工矿区转型所需要的宏观上的一些政策,向党委政府提出一些建议,帮助他们尽快解决困难。
  还有一个重点是农民工,今年重点是两项工作:一是帮助他们拿到辛苦钱,也就是追讨欠薪;第二,帮助他们平安地返回自己的家乡,节日之后又顺利地返回城市,并且找到新的工作岗位。

有困难找工会

  [主持人]:这真是做到农民工心坎里的事了。网友hpty问,送温暖的资金来自哪里?

  【董力】:这位网友关心的事情也是我们工会很关心的。在今年,因为送温暖活动还没有完,我无法说出全国工会一共筹集了多少送温暖资金,我就以去年为例,去年在元旦、春节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工会筹集了28亿多资金,都用到了困难职工身上。这些钱大体有三方面的主要来源:第一,我们争取从政府那里取得了一些资助。今年10月底,中央财政就拿出了一笔钱,分拨到了全国各地工会的帮扶中心,去帮助困难职工;第二,工会从自己有限的经费中每年都预留或者挤出一部分资金,像今年,仅全国总工会就拿出了5000万,虽然经费有限,我们拿出了5000万,各级工会都拿出了一部分经费进行配套;第三,请社会上向职工献爱心,实行捐助。这三方面的资金来源加起来,就构成了我们送温暖资金的主要来源。

  [主持人]:谢谢。接下来有一个网友叫“落叶之舟”,他问为什么平时就想不起工会,看不到工会的影子?我们工会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呢?

  【董力】:这位网友说得很好。我们对于工会送温暖活动,就是刚才您提到的三句话,社会化、规范化、经常化。实际上,工会的工作主要是要靠你身边的那个工会,我们广大的网友感觉到工会有没有作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身边那个工会,也就是我们基层的工会,你所在的企业、单位、机关,他们的工会到底作用发挥得怎么样,这也是我们全国总工会的重点。当然,为了使我们的送温暖活动经常化、社会化和规范化,近几年全国总工会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在全国368个城市之中,现在329个城市都有了一个帮扶中心,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到哪里找呢?就到你们的帮扶中心区。帮扶中心可以提供政策咨询、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另外还可以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大体是这样几个方面,我们在那个地方都有相应的同志,你可以打听打听。
  还有一个,如果大家有困难找工会,有一个简便的办法,全国有一个统一的电话号码,当然这个主要是政策咨询和告诉你有问题到哪里去找,这个电话很好记,就是“12351”,就是“123”,加上我们工人的节日,五一节,包括我们全国总工会,来回答大家的一些咨询,有些问题我们上传下达。

  [主持人]:如果老百姓生活有困难,就可以通过帮扶中心,或者通过您说的这个电话“12351”得到帮助?

  【董力】:如果是政策咨询,可以即时回答了,如果您想寻求一些生活帮助,因为我们在各级工会中还建有一个特困职工的档案,我们要求各个企业和社区工会都把困难职工的姓名、家庭成员情况等等都建立一个档案,您说的情况我们还要和基层工会,和我们的档案进行相应的对照。当然,有一些可能档案里没有,突然遇到了困难,届时我们再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看给你哪些帮助为好,所以工会的帮助不一定送钱送物,我们可能给你提供政策的咨询,也有可能把你的问题转到政府对于广大群众提供帮助的主渠道,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政府应该有渠道,应该有制度性的,体制内的一些安排。

  [主持人]:就是说解决贫困,根子最终还是要靠政府,我们是做一些辅助的工作?

  【董力】:主持人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我感觉到,解决自己的问题,第一是要自己的奋斗,第二政府要提供相应的环境条件和帮助。我们的广大职工还是要靠自己的劳动去改善自己的生活,那么怎么样让职工获得劳动的岗位,这除了靠自己自身的努力,比如提高自己,有一个正确的劳动态度之外,政府积极地创造就业条件,积极地保证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他应得的工资等等,所以脱贫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要有一个劳动的岗位,要有一个合理的收入,他的困难要有一个能够解决的环境和条件,要有一个相应的制度性的安排。

建立更加完善的帮扶救助体系

  [主持人]:谢谢董主席。接下来还有一个网友问您怎样看待街头乞讨的人们。

  【董力】:街头乞讨的人,我也听到过很多的议论,有的说乞讨之后在家里盖了好几层楼,这样的事都有。但是我感觉到,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安居乐业,他还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安定的环境,安定的劳动岗位,安定的家庭,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富足。可能这些乞讨人中有一部分人确实是很困难的,包括我们看到的一些残疾人,当然残疾人在我们国家是很大的数量,前几天刚调查过,达到了七、八千万人。我们国家对残疾人也有相应的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还有我们的残联、残疾人的一些相应的基金会,都在提供帮助,也需要我们社会伸出双手帮助这些困难的乞讨人。但是也有一些大概是由于某种条件,可能他们丧失了劳动技能,或者是丧失了劳动的热情,这也需要我们社会帮助他的同时,还要让他意识到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我认为这个情况很复杂,具体到一个和谐社会而言,我想最终还是要大家共同富裕,包括网友在内的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富足一些,更加富裕一些,使这种现象越少越好,这里面既包括物质的,也包括精神追求上的。

  [主持人]:谢谢,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我们有没有考虑到如何整合社会资源,来建立一个帮扶救助体系?

  【董力】:实际上党和国家、政府都意识到了,如果大家看看党的六中全会、五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新的决定,这里面都谈到了,要在我们国家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等,这样一个各方面组合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刚才主持人所讲的,我感觉你实际上谈的是一个社会保障的问题。
  在我们国家,首先对于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保障,特别是在他年老的时候、生病的时候,因为方方面面的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时候,能给他提供一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要靠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我们国家现行的五大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命保险。当然现在仅仅限于城镇,在城镇中,还仅仅限于大部分的单位的职工,1亿多人,有的还不足1亿,还需要扩大覆盖面。第二个体系,一些相应的社会救助,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民政部门,就像我们所说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也包括司法方面的一些司法救助等等,这也是政府的一个主渠道,一个体系。再加上社会各个方面,也包括我们工会所举办的这种社会救助,像我们送温暖,像我们募集的一部分基金,还有一些政策,优抚安置、残疾人就业救助等等方面,国家都有一些规定,也给予这些人相应的一些扶持。另外就是社会慈善事业,很多企业家在企业发展壮大之后捐出了一部分钱,用于帮助社会各个方面。
  我想,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帮扶体系,就是一个以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主体,以各社会团体广泛参与、以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为补充的一个社会救助的体系,我认为是这样。

  [主持人]:网友[黄晨灏]问,全国总工会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以后每年都要持续下去吗?

  【董力】:我想,只要有困难职工在,我们工会是职工的家,是我们职工自己的组织,帮助职工渡过困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送温暖活动已经开展了第16个年头了,今后不管它叫什么名字,也可能今后还叫送温暖,甚至叫其他的名字,但是对于困难职工的帮助、扶持,只要有困难职工在,这个活动就应该开展下去。

  [主持人]:我们这个活动只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好象才大肆宣传一下,平时关注度好象并不是很高?

  【董力】:您提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实际上工会决不只是在两节送温暖,我们为了让它经常化、制度化,我们有帮扶中心,一年365天。大家打听一下,不知道就问“12351”,你们身边就有帮扶中心,我刚才说了300多个城市有,我们还有2000多个县有帮扶中心,你们有什么困难,甚至不一定要钱要物,有一些政策咨询也可以去,希望得到一些就业方面的扶持和帮助也可以去。所以工会的送温暖活动决不是在元旦春节期间这一段,当然这是一个重点,因为中华民族都希望过一个温暖的、和谐的节日,在这个时候我们更集中一段时间造造声势,提供一些帮助。

  [主持人]:好,谢谢,也希望以后工会的送温暖活动越做越好。今天30分钟的视频访谈到现在就结束了,接下来董主席还会跟网友作在线的交流,一会儿见。

  【董力】:谢谢

两个法系在香港碰上了头,蛮有挑战性

  [主持人]:网友(不好说就不说嘛):香港回归快10年了,香港的法律体系摆脱了英国的法律体系的影响吗?现在香港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运作的?与国家的法律体系是怎么接轨的?

  【董力】:其实英国的法律体系在香港还在实行,这叫普通法,香港本地的立法就是本地在香港立的法都是以香港普通的方式,在全国人大大会上,在1990年通过了一套法律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里面写得很清楚,原有的法律不变。不过这些原有的法律以及现在我们在香港自己立的法,都是在基本法之下,基本法就是我们的小宪法,基本法当然是我们国家的法律,不单单管香港,整个国家都要服从。香港的法律就在这个下边运作,普通法的体系其实也有它的好处,如果要改了普通法的体系,对香港的发展,无论是在经济上,在民事上,我相信也不是一件好事,而且因为普通法里边对于一些经济的合同、个人的权利的保障是说得非常清楚的。因此,在香港我个人觉得一个很难得的地方就是基本法是大陆法系,其他的法律是普通法系,两个法系在香港碰上了头,碰上了头当然有很多的事情发生,也是蛮有挑战性的。我想,将来研究法律的学者们对历史上这一段一定会有所评论的。

  [主持人]:网友:范太这次在人大会上提了什么议案?

  【董力】:香港代表团这次没有提议案,因为提议案人大常委会是有很清楚的要求,跟常委会的工作、跟立法有关,所以有时候就提一些法律上的建议。其中有一个建议,今天早上大家看了之后,我也支持,就是香港是一个金融中心,我们建议希望多一点利用金融中心,不单是能够集资融资上市,国债方面也可以利用我们这个平台,可以利用我们期货的市场。当然,这是一个建议,因为只是很初步的建议,还需要许多很多很深入的研究。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而我们有一个金融的系统,虽然小,可是很齐全,麻雀虽小、五脏齐全,因此考虑是不是用这个平台来发展企业方面以及在期货方面、原材料方面,我个人觉得是一个比较值得大家考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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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董力做客强国论坛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建工会

  [海鸥86]:嘉宾,许多国企职工由当年的主人翁变成今天“送温暖”的对象,你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董力】:这位网友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我们谈广大职工是国家的主人翁,是指我们整个工人阶级队伍而言,我们是国家的主人翁。我们每个职工都是主人翁队伍中的一份子。当前我们的改革实际上是一个利益的调整过程,在这个利益调整中,确实也有一部分职工,他们生活遇到了困难,尽管这些职工的生活遇到了困难,但是就政治地位而言,就他们在我们整个经济体制中的地位而言,他们也是国家的主人翁。遇到困难的职工,我认为还是很少的一部分,比如我们每年送温暖的对象,大约400多万职工,而职工队伍不算农民工就有2.7亿,如果加上1.2亿农民工,将近4亿人。当然,虽然这数百万的困难职工人数占职工队伍的数量不能说是绝大多数或者很多,但是他们的问题,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会要高度重视。也正是由于他们的主人翁地位没有改变,所以党和政府以及我们社会各界更要关注他们,使他们尽快的脱贫,能够在改善自己的生活、建设国家中有一个更好的环境,更好的境遇。

  [黄晨灏]:尊敬的董主席。您好,在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国家有那些政策规定呢?谢谢。

  【董力】:首先,我们国家有一个工会法,工会法规定,我们国家的职工不分种族、性别、就业形式,都有组织工会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不管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建立工会。同时,工会法还规定,只要有职工25人,就可以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起来组织一个联合的工会,也可以在这些不足25人的企业中,大家推选一个组织员,来组织工会,总之,在外商投资企业中都应该建立工会。同时,工会法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该为建立的工会提供相应的一些工作条件,比如说办公场所,对我们的兼职工会干部,不是专门做工会的职工,兼任的工会委员,每个月最多可以或者应该提供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去做工会工作。
  国家的工会法还规定,我们基层工会的委员,从他当选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之日起,他的劳动合同自动延长,专职的工会干部的延长时间和他的任期相同,当他不再担任工会的干部时,就是工会的委员、副主席、主席的时候,他剩余的劳动合同继续执行。而兼职的工会干部,也就是兼职的工会委员、副主席、主席,他的劳动合同如果短于他的任期,一般我们的工会主席的任期是三年或者五年,那么他的劳动合同延长到他任期结束。同时,工会法还规定,企业应该按工资总额的2%向基层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比如我们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等。我建议这个朋友去看一下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与此同时,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都为了贯彻工会法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比如说《工会法实施细则》、《工会法实施办法》等等,有的还涉及到工会的一些专项工作,像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还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主要的我认为,在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我们是依据我们国家的基本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来组建工会。

  [一天一地一广仔]:嘉宾,目前我国有多少困难职工?你们是否都建立了帮扶档案?

  【董力】:在我们国家城镇之中,目前进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人数一共有2200多万人,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我们的贫困职工。各级工会依托我们的基层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其中既有低保户,也有低保的边缘户。据我们2005年统计,2006年还没来得及更新,大约有近800万困难户,这些困难户都建立了困难职工的帮扶档案。当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可能还有少量的困难职工没有进入我们的帮扶档案,我们也希望你们如果发现没有进入档案的困难职工,积极向本单位或者自己所在社区的工会进行反映,争取早日把他们纳入困难职工档案,能够及时地定期或不定期地给予帮助。

积极争取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阿信2]:请问董主席:如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回答网友蚂蚁3:尊敬的懂主席,请问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否在你们的职责范围?

  【董力】:刚才直接和网友进行交谈中我曾经说过,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当然,维护农民工权益是我们工会的职责。我们说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主要是你所遇到的困难,我们积极主动地与有关方面进行联系,积极主动地争取与各方面协商解决,积极主动地与相关的企业进行交涉,同时对于我们工会力所能及、所能解决的你们的一些困难,我们尽可能帮助解决。
  农民工朋友们都非常关心自己的工资问题,我也认为这是当前农民工合法权益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怎么样保障我们的农民工同志们在付出了自己的劳动之后得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这也是党和国家非常关心和着力解决的一件事。这位朋友一定知道,温家宝总理亲自帮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事例。首先,帮助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是我们各级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按时、足额、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劳动报酬。在这方面,包括我们工会,也大力推动,要对农民工的工资实行按月足额支付。但是也很可惜,我们很多建筑行业还没有做到。而当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文件中,也把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一条,刚刚在元旦前还组织了对全国8个省的督促检查。同时,对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政府积极地运用各种方法,帮助农民工追讨。比如说我们各地劳动部门都有一个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大家被拖欠了工资制后,你可以向它投诉。同时,我们的帮扶中心也接受农民工的投诉,帮助追讨工资。
  当然,我也希望我们的农民工兄弟们要很好地保留好自己的一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凭证,最好是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门也在共同推行劳动合同三年计划,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和他所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工资报酬支付的期限,一旦发生拖欠,我们可以依据相关的合同予以追讨。
  第二,我们劳动部门还有一个劳动仲裁庭,我们发生了劳动报酬方面,也就是工资方面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他拒不服从,我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方面工会帮扶中心也将为大家提供相应的一些帮助。
  归根到底,工会认为,要很好地建立起一套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资的决定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我们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用这种制度性的安排,用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我们国家的工资支付行为,保证我们的农民工和广大职工在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后,能够按时、足额地得到自己的工资,并使那些拖欠工资的行为得到相应的惩处和纠正。

  [扬子尖]:维护工人权益应该是工会神圣职责,但我看工会忙着收会费。劳资矛盾好象都丢给劳动部门了,是不是这样呢?

  【董力】:这位网友提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工会开展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首先我要和这位网友朋友说明一下,我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的日常工作开支并不是政府支出,而是由我们各级工会的经费逐级上缴后形成了我们各级工会的整个工作费用工会干部的相应支出,包括全国总工会。工会的主要职责是要为广大的职工、广大的会员服务,确实不应该是主要去收经费。当然,我不知道这个朋友所说的是不是你身边的那个工会。但是,为了解决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一些企业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行为,工会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包括工会法上也做了相应的一些纠正的规定,比如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现在为了解决,我们要把主要精力都用到为广大职工服务上,工会已经和相关的一些税务部门进行研究,推行税务代为征收经费的办法,依据法律规定,把经费收上来,然后交给从基层工会到各级工会去使用,这样使广大工会干部的精力不要更多地牵扯在经费的收集之上。但是我感到,可能就大多数工会而言,他们主要的工作精力,特别是基层工会,还主要是放到了为广大会员服务之上的。
  工会为了参与解决劳动关系的矛盾,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会在劳动矛盾的调处之中,主要是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方,去参与协调、协商,帮助广大职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于一些劳动关系矛盾经过调解不能解决的,这个要靠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相应的调处劳动关系的主渠道。在我们国家调处劳动关系,制度内的规定主要是以下这样几个方面:一调一裁两审。一调,在用人单位中发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方面产生矛盾以后,首先经过本单位的劳动矛盾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而这个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会主席担任。对于调解的结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不同意者,则可以提交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后,对仲裁结果有一方不同意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最后为终审的结果。此时对于结果再不同意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调、一裁、两审,在这其中,工会都应对维护职工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甚至聘请相应的法律援助,来帮助职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海鸥86]:送温暖是必要的,但更重要是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如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光靠所谓送温暖就等于做秀了。

  【董力】:这位网友所提出的观点有一部分我是赞同的。确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主要职责,但是,对于一些职工所遇到的暂时的困难,可能有一些并不完全是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所造成的,所以对于这些职工,我们也应该满腔热忱地去提供帮助。我们对于这些职工提供了帮助,可以使他们生活境地得到很大的改善,遇到的困难得到暂时的或者长久的克服,我认为这就是为广大职工实实在在的做事,而不应该视为作秀。实际上,当广大的工会干部和我们工会的积极分子走进400多万个困难职工家庭的时候,我看不能用作秀来评价他们,我们每一个到困难职工家庭中去,看到我们这些职工,尽管他们的生活很困难,但是仍然对党和政府充满着信心,仍然对自己改善生活还有着美好的憧憬,我们每一个参与送温暖活动的人都感到对自己的心灵是一个净化,是一次教育。

  [蚂蚁3]:你们在认识上是把自己当作工人自身的利益组织, 还是附属于政府的、居于工人外围的辅助管理组织?

  【董力】:这好像是我在回答蚂蚁3网友的第二个问题了。工会是我们职工自愿组成的一个群众组织,他首先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主要职责。同时,工会又是我们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的社会支柱,工会支持政府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因为这也代表了我们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同时,工会又是我们各级党委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要把职工的意见和呼声通过各种方式汇集起来,向党委和政府进行反馈。同时,也要把党委和政府的一些工作措施通过各种方式向我们职工进行转达,因为我们国家发展和改革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工会不是党委的一个群众工作部,也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但是,我们确实要把广大职工团结在我们党的周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让我们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足,让我们的广大职工也能通过国家的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加强对送温暖工程资金的监管

  [一天一地一广仔]:嘉宾,你们是如何对送温暖工程资金进行责任明确和管理的?

  【董力】:送温暖资金汇集起来之后,都是由我们工会提出一个资金使用的计划,然后提交工会的相关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逐级下拨到基层工会。工会要求,对于接受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公示,要张榜公布,接受大家的评价,在大家没有意见后再给予相应的帮助。
  送温暖资金汇集起来之后,都是由我们工会提出一个资金使用的计划,然后提交工会的相关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逐级下拨到基层工会。工会要求,对于接受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公示,要张榜公布,接受大家的评价,在大家没有意见后再给予相应的帮助。

  [小水滴大世界]:请问嘉宾:你们的资金来源可以透露一下吗?谢!

  【董力】:这位网友朋友可能提的是我们工会经费的来源,如果你能够找到工会法,你就可以看到,在工会法中,有专门的一条,就写工会经费的几个来源。简单说一下:第一,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按他们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向基层工会缴纳工会经费;第二,我们广大会员按自己工资额的0.5%按月缴纳的会费,这部分钱都留在会员所在的单位使用,不逐级上缴;第三,各方面对于工会的资助,包括政府在办公条件等等方面对工会提供的一些资助;第四,社会捐助,当然这方面很少;第五,工会的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主要是这五个方面,这也是工会法上已经写明的。

  [mztyhao]:如何保证送温暖的资金送到真正需要的人手里?如何保证资金不被贪污?

  【董力】:这位朋友所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全总和各级工会一直在警惕和关注的问题。如何保证送温暖的资金不被挪用,甚至发生更为严重的事情,我认为,第一要靠我们广大职工的监督,靠会员群众的监督,资金的使用一定要公开透明。第二,要接受相关的审计,也就是我在网上所说的两个审计,我们工会自身经审会的审计和相关社会审计力量的审计。

  【董力】:各位网友,今天非常高兴和大家进行了交流,感谢大家对于工会工作的关心,感谢你们对于广大困难职工所给予的关爱之情。我想,我们广大职工团结起来,更好地发挥我们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和作风,互助互济,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共同努力,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富足,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温暖和谐。再见,谢谢。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建工会

  [海鸥86]:嘉宾,许多国企职工由当年的主人翁变成今天“送温暖”的对象,你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董力】:这位网友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我们谈广大职工是国家的主人翁,是指我们整个工人阶级队伍而言,我们是国家的主人翁。我们每个职工都是主人翁队伍中的一份子。当前我们的改革实际上是一个利益的调整过程,在这个利益调整中,确实也有一部分职工,他们生活遇到了困难,尽管这些职工的生活遇到了困难,但是就政治地位而言,就他们在我们整个经济体制中的地位而言,他们也是国家的主人翁。遇到困难的职工,我认为还是很少的一部分,比如我们每年送温暖的对象,大约400多万职工,而职工队伍不算农民工就有2.7亿,如果加上1.2亿农民工,将近4亿人。当然,虽然这数百万的困难职工人数占职工队伍的数量不能说是绝大多数或者很多,但是他们的问题,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会要高度重视。也正是由于他们的主人翁地位没有改变,所以党和政府以及我们社会各界更要关注他们,使他们尽快的脱贫,能够在改善自己的生活、建设国家中有一个更好的环境,更好的境遇。

  [黄晨灏]:尊敬的董主席。您好,在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国家有那些政策规定呢?谢谢。

  【董力】:首先,我们国家有一个工会法,工会法规定,我们国家的职工不分种族、性别、就业形式,都有组织工会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不管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建立工会。同时,工会法还规定,只要有职工25人,就可以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起来组织一个联合的工会,也可以在这些不足25人的企业中,大家推选一个组织员,来组织工会,总之,在外商投资企业中都应该建立工会。同时,工会法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该为建立的工会提供相应的一些工作条件,比如说办公场所,对我们的兼职工会干部,不是专门做工会的职工,兼任的工会委员,每个月最多可以或者应该提供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去做工会工作。
  国家的工会法还规定,我们基层工会的委员,从他当选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之日起,他的劳动合同自动延长,专职的工会干部的延长时间和他的任期相同,当他不再担任工会的干部时,就是工会的委员、副主席、主席的时候,他剩余的劳动合同继续执行。而兼职的工会干部,也就是兼职的工会委员、副主席、主席,他的劳动合同如果短于他的任期,一般我们的工会主席的任期是三年或者五年,那么他的劳动合同延长到他任期结束。同时,工会法还规定,企业应该按工资总额的2%向基层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比如我们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等。我建议这个朋友去看一下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与此同时,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都为了贯彻工会法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比如说《工会法实施细则》、《工会法实施办法》等等,有的还涉及到工会的一些专项工作,像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还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主要的我认为,在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我们是依据我们国家的基本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来组建工会。

  [一天一地一广仔]:嘉宾,目前我国有多少困难职工?你们是否都建立了帮扶档案?

  【董力】:在我们国家城镇之中,目前进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人数一共有2200多万人,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我们的贫困职工。各级工会依托我们的基层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其中既有低保户,也有低保的边缘户。据我们2005年统计,2006年还没来得及更新,大约有近800万困难户,这些困难户都建立了困难职工的帮扶档案。当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可能还有少量的困难职工没有进入我们的帮扶档案,我们也希望你们如果发现没有进入档案的困难职工,积极向本单位或者自己所在社区的工会进行反映,争取早日把他们纳入困难职工档案,能够及时地定期或不定期地给予帮助。

积极争取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阿信2]:请问董主席:如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回答网友蚂蚁3:尊敬的懂主席,请问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否在你们的职责范围?

  【董力】:刚才直接和网友进行交谈中我曾经说过,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当然,维护农民工权益是我们工会的职责。我们说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主要是你所遇到的困难,我们积极主动地与有关方面进行联系,积极主动地争取与各方面协商解决,积极主动地与相关的企业进行交涉,同时对于我们工会力所能及、所能解决的你们的一些困难,我们尽可能帮助解决。
  农民工朋友们都非常关心自己的工资问题,我也认为这是当前农民工合法权益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怎么样保障我们的农民工同志们在付出了自己的劳动之后得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这也是党和国家非常关心和着力解决的一件事。这位朋友一定知道,温家宝总理亲自帮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事例。首先,帮助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是我们各级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按时、足额、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劳动报酬。在这方面,包括我们工会,也大力推动,要对农民工的工资实行按月足额支付。但是也很可惜,我们很多建筑行业还没有做到。而当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文件中,也把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一条,刚刚在元旦前还组织了对全国8个省的督促检查。同时,对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政府积极地运用各种方法,帮助农民工追讨。比如说我们各地劳动部门都有一个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大家被拖欠了工资制后,你可以向它投诉。同时,我们的帮扶中心也接受农民工的投诉,帮助追讨工资。
  当然,我也希望我们的农民工兄弟们要很好地保留好自己的一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凭证,最好是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门也在共同推行劳动合同三年计划,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和他所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工资报酬支付的期限,一旦发生拖欠,我们可以依据相关的合同予以追讨。
  第二,我们劳动部门还有一个劳动仲裁庭,我们发生了劳动报酬方面,也就是工资方面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他拒不服从,我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方面工会帮扶中心也将为大家提供相应的一些帮助。
  归根到底,工会认为,要很好地建立起一套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资的决定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我们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用这种制度性的安排,用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我们国家的工资支付行为,保证我们的农民工和广大职工在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后,能够按时、足额地得到自己的工资,并使那些拖欠工资的行为得到相应的惩处和纠正。

  [扬子尖]:维护工人权益应该是工会神圣职责,但我看工会忙着收会费。劳资矛盾好象都丢给劳动部门了,是不是这样呢?

  【董力】:这位网友提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工会开展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首先我要和这位网友朋友说明一下,我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的日常工作开支并不是政府支出,而是由我们各级工会的经费逐级上缴后形成了我们各级工会的整个工作费用工会干部的相应支出,包括全国总工会。工会的主要职责是要为广大的职工、广大的会员服务,确实不应该是主要去收经费。当然,我不知道这个朋友所说的是不是你身边的那个工会。但是,为了解决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一些企业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行为,工会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包括工会法上也做了相应的一些纠正的规定,比如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现在为了解决,我们要把主要精力都用到为广大职工服务上,工会已经和相关的一些税务部门进行研究,推行税务代为征收经费的办法,依据法律规定,把经费收上来,然后交给从基层工会到各级工会去使用,这样使广大工会干部的精力不要更多地牵扯在经费的收集之上。但是我感到,可能就大多数工会而言,他们主要的工作精力,特别是基层工会,还主要是放到了为广大会员服务之上的。
  工会为了参与解决劳动关系的矛盾,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会在劳动矛盾的调处之中,主要是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方,去参与协调、协商,帮助广大职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于一些劳动关系矛盾经过调解不能解决的,这个要靠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相应的调处劳动关系的主渠道。在我们国家调处劳动关系,制度内的规定主要是以下这样几个方面:一调一裁两审。一调,在用人单位中发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方面产生矛盾以后,首先经过本单位的劳动矛盾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而这个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会主席担任。对于调解的结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不同意者,则可以提交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后,对仲裁结果有一方不同意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最后为终审的结果。此时对于结果再不同意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调、一裁、两审,在这其中,工会都应对维护职工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甚至聘请相应的法律援助,来帮助职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海鸥86]:送温暖是必要的,但更重要是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如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光靠所谓送温暖就等于做秀了。

  【董力】:这位网友所提出的观点有一部分我是赞同的。确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主要职责,但是,对于一些职工所遇到的暂时的困难,可能有一些并不完全是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所造成的,所以对于这些职工,我们也应该满腔热忱地去提供帮助。我们对于这些职工提供了帮助,可以使他们生活境地得到很大的改善,遇到的困难得到暂时的或者长久的克服,我认为这就是为广大职工实实在在的做事,而不应该视为作秀。实际上,当广大的工会干部和我们工会的积极分子走进400多万个困难职工家庭的时候,我看不能用作秀来评价他们,我们每一个到困难职工家庭中去,看到我们这些职工,尽管他们的生活很困难,但是仍然对党和政府充满着信心,仍然对自己改善生活还有着美好的憧憬,我们每一个参与送温暖活动的人都感到对自己的心灵是一个净化,是一次教育。

  [蚂蚁3]:你们在认识上是把自己当作工人自身的利益组织, 还是附属于政府的、居于工人外围的辅助管理组织?

  【董力】:这好像是我在回答蚂蚁3网友的第二个问题了。工会是我们职工自愿组成的一个群众组织,他首先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主要职责。同时,工会又是我们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的社会支柱,工会支持政府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因为这也代表了我们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同时,工会又是我们各级党委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要把职工的意见和呼声通过各种方式汇集起来,向党委和政府进行反馈。同时,也要把党委和政府的一些工作措施通过各种方式向我们职工进行转达,因为我们国家发展和改革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工会不是党委的一个群众工作部,也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但是,我们确实要把广大职工团结在我们党的周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让我们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足,让我们的广大职工也能通过国家的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加强对送温暖工程资金的监管

  [一天一地一广仔]:嘉宾,你们是如何对送温暖工程资金进行责任明确和管理的?

  【董力】:送温暖资金汇集起来之后,都是由我们工会提出一个资金使用的计划,然后提交工会的相关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逐级下拨到基层工会。工会要求,对于接受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公示,要张榜公布,接受大家的评价,在大家没有意见后再给予相应的帮助。
  送温暖资金汇集起来之后,都是由我们工会提出一个资金使用的计划,然后提交工会的相关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逐级下拨到基层工会。工会要求,对于接受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公示,要张榜公布,接受大家的评价,在大家没有意见后再给予相应的帮助。

  [小水滴大世界]:请问嘉宾:你们的资金来源可以透露一下吗?谢!

  【董力】:这位网友朋友可能提的是我们工会经费的来源,如果你能够找到工会法,你就可以看到,在工会法中,有专门的一条,就写工会经费的几个来源。简单说一下:第一,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按他们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向基层工会缴纳工会经费;第二,我们广大会员按自己工资额的0.5%按月缴纳的会费,这部分钱都留在会员所在的单位使用,不逐级上缴;第三,各方面对于工会的资助,包括政府在办公条件等等方面对工会提供的一些资助;第四,社会捐助,当然这方面很少;第五,工会的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主要是这五个方面,这也是工会法上已经写明的。

  [mztyhao]:如何保证送温暖的资金送到真正需要的人手里?如何保证资金不被贪污?

  【董力】:这位朋友所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全总和各级工会一直在警惕和关注的问题。如何保证送温暖的资金不被挪用,甚至发生更为严重的事情,我认为,第一要靠我们广大职工的监督,靠会员群众的监督,资金的使用一定要公开透明。第二,要接受相关的审计,也就是我在网上所说的两个审计,我们工会自身经审会的审计和相关社会审计力量的审计。

  【董力】:各位网友,今天非常高兴和大家进行了交流,感谢大家对于工会工作的关心,感谢你们对于广大困难职工所给予的关爱之情。我想,我们广大职工团结起来,更好地发挥我们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和作风,互助互济,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共同努力,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富足,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温暖和谐。再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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