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赵春林抛开法律和证据判案后,2006年12月4日下午当事人要求他判后答疑时,赵春林居然拒绝,说“你别找我”!12月6日下午当事人再次要求答疑时,他站在门口说:“你别来找我”,随后竟把门反锁上了!再叫连门都不开了。赵春林把公权当成了私权,把办公室当成他个人的私宅了……这就是“司法为民”?这就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在陕西汉中市,官司的胜负不取决于事情的是非曲直,而是取决于行贿的多少和权势的大小!法官受贿后可以抛开法律和证据裁判,你又能把他怎么样呢?因为钱是从“门子”和“托儿”那里收的,所以非常安全啊!汉中已经出现一大怪:“律师代理案件不露面
2006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后,赵春林首先说:“把手机统统关掉,如果手机响,一律没收,然后拘留”!庭审中,当事人陈述时,赵春林不时生硬地训斥当事人:“你不要说这些,我不听……”,阻止当事人陈述;不仅如此,他还多次声嘶力竭地羞辱当事人、指责当事人!赵春林审案是 标准的纠问式审判,而且还充斥着恐吓;整个审判过程仅仅历时一个半小时就草草收场,而且这其中有相当长的时间是赵春林在过“权力瘾”!庄严的法庭成了赵春林大施淫威的场所……赵春林这种素质低劣的“人渣”居然能够穿上神圣的法袍、戴上庄严的国徽,堂而幌子地坐在法官席上“审判”案件,实在是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耻辱!
更为恶劣的赵春林审判案子时,对于他不喜欢的诉讼请求他就绕开,既不支持,也不否定,不做审理,他喜欢什么才审什么!是谁给了赵春林这么大的权利?背后有什么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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