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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区长请律师 [讨论]

有感于区长请律师 作者: 国年(2003-07-01 12:18:44.0) 武汉汉阳区有几起拆迁官司都是以改地区政府为被告。可是作为法定带表人区长却总没出庭进行质证和辩论。由其代理律师出面诡辩。 作为一个地方行政长官应当具有博学的法律知识和不倦的行政能力。或可通过诉讼程序更能了解民意,对辖治居民作认真的解释和解决问题。可是这些官员就没时间腾出来参加两个小时的质辩? 说穿了,有`些区长素质很低,可能连一般法律术语都不明白,那么“依法治国”这条道路还有多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7-1 13:43:30编辑过]

寻找回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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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何容易! 要知道, 这种区长, 也许就是腐败的产物!
无聊, 昨天无聊, 今天很无聊. 明天干吗? 继续无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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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第一把手应该亲自出庭,让他们感受一下法律的严肃与公正!
清如水,静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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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孙大午老师的一段话 中国这种制度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当初搞革命的时候那么多老百姓没有饭吃,从现象上看现在大家都有饭吃了,好象是进步了,可是人们有饭吃了,主要还是靠科技力量的进步,如果还是那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现在人们恐怕还没有古人生活得好。我们的汽车、楼房、电器是外国科技带来的,不是革命带来的,也不是制度带来的。 经济不是政府干的事, 是企业家的事。政府应抓制度建设, 应研究生产关系, 现在仍然是“抓革命促生产”,其实整个制度在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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