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区长请律师 作者: 国年(2003-07-01 12:18:44.0) 武汉汉阳区有几起拆迁官司都是以改地区
政府为被告。可是作为法定带表人区长却总没出庭进行质证和辩论。由其代理律师出面诡辩。 作为一个地方
行政长官应当具有博学的法律知识和不倦的
行政能力。或可通过诉讼程序更能了解民意,对辖治居民作认真的解释和解决问题。可是这些
官员就没
时间腾出来参加两个小时的质辩? 说穿了,有`些区长素质很低,可能连一般法律术语都不明白,那么“依法治国”这条道路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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