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小城镇必须尊重规律讲究科学
发展小城镇,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环保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战略意义重大,必然带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引起体制和政策的调整及利益格局的改变,因而必须尊重规律,讲究科学,创新思路,扫清障碍,形成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实现小城镇发展的新突破。
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编制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城镇规划必须突出科学性,要按照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规律办事,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打破原有乡镇行政区划的限制,在布局上确定好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注重实效,突出特色,使小城镇成为联接广大小集镇、农村与城市的纽带。小城镇建设规划事关农村现代化的百年大计,必须处理好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把“农村工业化,农村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作为基本发展目标,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建立完善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管理制度,健全规划成果的专家审查制度,制定保证规划得以实行的措施和法规,严格依法规建设,有序发展。必须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坚决摒弃遍地开花、平衡推进的做法,把重点放到县城和部分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完善功能,增强实力,发挥地域性经济和文化中心的作用。
第二,增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把长远目标和近期打算结合起来,加强供排水、交通、能源、通信、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和居住服务功能。坚持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正确处理好人口适度增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和“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坚决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企业,在新建和旧城改造中必须合理布局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文化区,设计开发具有时代气息和地方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创建优美、舒适、安静,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城镇生态环境。
第三,深化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首先,要全面落实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坚持实行以居住地确定落户地点,以现行职业确定身份的户籍管理制度,鼓励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向小城镇聚集。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进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土地的经营权,并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要确保进镇农民在子女上学、参军、招工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积极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次,必须创新小城镇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和聚集机制。坚持“以地生财、以财建镇、以镇招商、以商带农”的思路,摆脱对财政的依赖思想,立足自身,搞活城镇经营,充分利用级差地租,通过城镇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调整、搬迁,盘活城镇土地资源,使低效益资产变成高效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走资本运营的路子,从城镇土地资源的转换和升值、房地产增值中筹集建设资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城镇公用事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建立适合公用事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公用事业融资市场,加大证券、资本市场融资力度,最广泛地吸引社会投资;坚决打破公共设施建设上的各种垄断,放宽国外、民间资本准入条件和准入领域;积极引导人口、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把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培养成小城镇建设财源主渠道。理顺县镇两级财政关系,完善小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小城镇建设有固定的资金来源。
第四,努力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长期以来,不少城镇“重建轻管”、“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十分突出。为此,在抓好小城镇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将管理工作重心转向搞好城乡社区服务上来,管理好公共行政和公益事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理顺条块关系,扩大镇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解决好“看得见、管不着”或“谁管谁也不管”的问题;积极探索小城镇管理方式,吸收城市管理有效方式,注重培养和引进城镇急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型人才,充实管理队伍,提高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决策管理水平。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必须结合城镇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繁荣城镇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提高进镇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将进入城镇生活,但农村城镇化绝不等同于农村人口从农村到城镇的简单位移,而是广大农民从思想观念、文明素质到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的一种革命性变革,要充分发挥社区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管理群众的优势,使进镇农民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思想观念得到更新、落后习惯得到改造、综合素质明显改善;要依法行政,搞好小城镇的社会综合治安治理,逐步建立起法治化、社会化和民主化的新型城镇管理体制,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