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平安建设
暨见义勇为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3月26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对召开这次全市平安建设暨见义勇为表彰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对全市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阜阳”建设的意见》。刚才,庆银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分子的决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950万人民,向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分子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因见义勇为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们表示深切的缅怀,并向他们的亲属表示亲切的慰问!下面,围绕建设“平安阜阳”,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工作的自觉性
开展平安建设,是党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建设“平安阜阳”,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紧密结合阜阳实际,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一年多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止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以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实现了群众信访量的“四个下降”,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以落实阜城治安防控措施为突破口,健全完善治安防范机制和网络,促进了城乡治安防控体系的进一步形成;以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为手段,实施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以坚持工作创新为动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实现了“平安阜阳”建设的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当前,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样的良好局面,凝聚着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尤其是政法公安战线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正处在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阜阳的关键阶段,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加之我市面积大、人口多,涉及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仍较突出。而且,“平安阜阳”建设中存在的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氛围不浓、工作进展不平衡,以及工作保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制约着“平安阜阳”建设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平安阜阳”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平安阜阳”建设的各项工作。
1、建设“平安阜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阜阳跨越式发展的保障工程。平安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建设“平安阜阳”,不仅仅局限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而且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方面面,是广义上的、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着眼于正确认识和妥善解决影响我市和谐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致力于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阜阳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对群体性事件等各类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处理稍有不慎,局部问题就可能转化为全局问题,经济问题就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非对抗性问题就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因此,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没有平安就无从维护“加快发展、促进和谐”这一全市工作的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阜阳”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平安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阜阳提供坚强保障。
2、建设“平安阜阳”,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平安是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也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期盼人人平安、社会和谐的愿望更加迫切,重视人身财产安全、追求安全感和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创造出太太平平、安安稳稳的社会环境,才能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建设“平安阜阳”,就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打、防、控、管、教等多种手段,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和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心情舒畅、安居乐业,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建设“平安阜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持续深化“平安阜阳”建设,保证社会长治久安,既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衡量我们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标尺。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进一步增强建设“平安阜阳”、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改革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保障公平正义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居安思危,超前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把“平安阜阳”建设引向深入,更好地履行保一方平安、正一方风气、富一方百姓的神圣职责。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平安城市之一
全面推进“平安阜阳”建设,把我市打造成全省平安城市之一,合乎人民群众思稳、求进、盼富的强烈愿望,也是各级领导干部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把建设“平安阜阳”放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更大、更高的目标中去谋划和部署,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营造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中去思考和落实,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不断开创“平安阜阳”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1、在统筹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抓住了利益关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统筹协调好了利益关系,就把握住了工作的关键。建设“平安阜阳”,必须统筹协调和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使平安建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等,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一要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出台政策措施、决定重大事项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科学论证,严防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二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凡不能使大多数群众受益或者得不到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政策措施,凡保护部门利益或者少数人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措施,凡前期工作不充分或者配套措施没跟上、可能引发问题的政策措施,一律不得出台实施,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尤其要解决好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深刻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注意总结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办法,立足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四要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按照“保护合法上访、解决合理上访、教育违规上访、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的要求,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规范信访秩序。要重视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更多地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化解信访矛盾,逐步变信访为“信法”,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上下功夫,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手段。一要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贯方针不动摇。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突出抓好防范工作,实现综治工作重心由以打为主向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转变,由以集中整治为主向强化日常管理转变,由以警为主向警民结合、以民为本转变。要始终把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二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选准严打重点,探索有效方法,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严打”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区域,尤其要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侵财型犯罪、严重经济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震慑和遏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要狠抓城乡治安防范工作不动摇。坚持把城市治安防范的立足点放在社区,进一步整合社区治安资源,动员和组织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努力提高社区整体防范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同公安社会面巡防的衔接,减少治安防控的漏洞,着力提高社区治安管控的实效。要突出抓好农村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实行警务前移、警力下移,全面实施以农村警务战略固点、治安卡点防范连线、联户联防活动拓面,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农村治安防范“三层网络”建设,着力搞好农村村级综治工作站(警务室)、治安卡点、科技防范设施、治安防范辅助设施“四项设施”建设,为提高农村治安防范实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在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打牢平安创建的根基。开展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成败也在基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重心下移,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任务在一线落实,办法在一线产生,矛盾在一线解决,稳定在一线实现,实现以基层“平安”保证全市的“平安”。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引导群众依法自治来保平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要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群众的民主能力,更要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把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实现群众依法自治,依靠群众自身的力量做好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来保平安。建设“平安阜阳”,工作要靠基层组织去落实,力量要靠基层组织去凝聚,群众利益要靠基层组织去实现。要突出抓好村级区划调整后的党组织设置、村干部选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建设“平安阜阳”的有力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维稳综治工作,健全基层维稳综治组织,加强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打造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平台。推进基层思想文化建设,通过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来保平安。建设“平安阜阳”,既需要物质支撑,也需要精神保证和智力支持。要切实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挖掘地域文化,弘扬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繁荣群众文化,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文化生活,提高文明素养,形成良好风气,为稳定创造基础条件。推进农村平安建设,通过维护农村治安大局稳定来保平安。阜阳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以上,农村稳则社会安。要突出抓好农村平安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农村治安大局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开展好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和各类基层单位的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延伸创建层次,落实创建措施,切实提高平安创建活动在基层的覆盖率,经过几年努力,确保8个县、市、区先后进入全省平安县(市、区)的行列。
4、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是建设“平安阜阳”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变得更加多样与复杂,这对我们领导社会建设、管理社会事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社会建设和管理理论及政策,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善于把社会管理与经济管理、城市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社会管理与改善公共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一要狠抓重点人群的社会化管理。进一步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把每个人都纳入到社会组织管理之中,着力提高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进一步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失教现象。二要狠抓重点行业、区域、部位的社会化管理。着力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大对车站、旅馆、网吧等治安复杂场所、娱乐场所及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力度;要着力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铁路沿线等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防止各类治安问题的发生;要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三要狠抓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群体性、突发性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疫病疫情等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切实加强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从力量组织、工作措施、后勤供给等方面随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社会预警能力、危机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四要狠抓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自治体制机制,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激发广大社区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社区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要切实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发挥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努力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阜阳”,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平安阜阳”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平安建设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社会治安工作新的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一要确保领导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平安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当好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集中精力抓具体,全力以赴抓落实;其他领导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工作。二要确保责任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和单位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落实到各项工作上,使我们的干部人人身上有责任、有压力,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决不能把问题推向“上下左右”,决不能把矛盾推向社会。三要确保考核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抓紧建立一套督查有力、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检查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并将结果与领导班子政绩评定和领导干部任用挂钩、与表彰奖励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尤其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制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平安阜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协调、动员各级各部门、方方面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各部门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各级人大、政协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各级党政机关要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团结各类别、各层面的力量,为建设“平安阜阳”群策群力。各级政法委和综治部门要加强对“平安阜阳”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执法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各级政法机关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在建设“平安阜阳”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争创“无越级上访、无治安案件、无安全事故”的“三无”单位,为“平安阜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要重视和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活动,积极发展治安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平安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依靠群众,搞好宣传,发动社会,才能夯实基础,形成氛围,纵深推进。一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就在我身边”活动,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自己与平安建设密切相关,自己就是“平安阜阳”的建设者、推动者、受益者,自觉支持平安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为保稳定、促和谐、求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二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引导贯穿于平安建设的始终,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宣传建设“平安阜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宣传好的典型和经验,以平安建设目标凝聚人心,以平安建设成效鼓舞人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阜阳平安、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一个地方正气不占主导,歪风邪气就会弥漫。如果碰到违法犯罪行为,大家都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犯罪分子就会被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所淹没,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要结合“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唤起更多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阜阳大地上弘扬浩然正气。
4、加强保障,强化落实。平安建设工作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必须进一步加强保障,确保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加强队伍保障。政法队伍是“平安阜阳”建设的骨干力量。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公正执法的政法队伍。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情况沟通、联席会议、工作协作等制度,确保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二要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主动增加投入,重视解决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和经费保障问题,并确保专款专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多渠道解决群防群治所需经费,巩固和壮大各种治安防范队伍,使防范力量与经济发展状况、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三要完善机制保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平安阜阳”建设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决反对在实际工作中无所作为不愿抓落实、害怕困难不敢抓落实、缺乏本领不善抓落实的现象,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不讲实效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简单僵化、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飘浮作风。要认真总结各地在平安建设中创造出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推动“平安阜阳”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同志们,“平安阜阳”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平安阜阳”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平安城市之一,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阜阳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