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农村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找好切入点,不断改革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旧体制和旧机制,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企业化。要在稳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现代化农业经营体制的建设,培育、发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要吸引外商、外资进入农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农业经营大户逐步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发展,鼓励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和其它各种社会资本等进行资本联合。制定出台《天津市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意见》,鼓励农民以土地为资本,参与企业化经营。
二是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重点是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要按照 “积极支持,正确引导,总结经验,逐步规范”十六字方针的总要求,对已改制企业不规范的,要进一步规范罗基本规范的要完善提高。要积极探索通过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增强改制企业的发展活力。
三是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郊区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转移农业劳动力、富裕一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越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越要大力发展。各级政府都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扶持力度和保护程度,为他们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费鼓励他们求新求高、做大做强。各区县都要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
四是大力培育中介服务组织。缺乏中介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面对进入WTO发展农村中介服务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我们要积极探索引进国际先进的金融、保险、信息、物流等新型业态和中介服务组织,开拓农村社会化服务新领域,解决好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与千家万户小生产的衔接问题。
五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每个区县都要选择有条件的乡村探索建立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在农业生产领域向生产者提供自然灾害保险、技术风险保险和收入保险,以稳定生产者收入。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贫困户、困难户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