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江西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1.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展县域经济同样需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来源于思想解放,来源于社会实践。当前,县域经济制度创新又进入活跃期,包括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定单农业、户籍制度改革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等,这些领域的制度创新,必将带来生产力的新的解放。因此,我们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并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推广,在政策上为县域经济的制度创新创造宽松的环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本确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日益明显地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因此,县域经济的制度创新,必然是以市场为取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必然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改革和制度创新的目标,应是通过对农业生产制度、土地制度、产权制度和社会组织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县域经济发展新体制和新机制。
2.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着力培植县域发展的支柱。
当前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相对过剩,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县域经济工业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江西省绝大多数的县市而言,工业化仍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主题。沿海发达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工业化是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也是增强实力的关键手段。目前江西省发展快、实力强的县市,多数工业化水平较高,有一批优势企业。许多县市都已确立了“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的发展战略,在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的同时,加速工业化进程。
具体来说,一是在规模做“大”上下功夫。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骨干和拳头企业。特别是目前工业主导型的26个县市,更应当在这方面走在前头,既增强自身实力,又起到示范作用。
二是在结构调“优”上下功夫。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力度,在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等优势企业的同时,抓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带动整个产品结构升级,不断调整和优化工业结构。
三是在所有制改“活”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放宽政策,放开手脚,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公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民营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以资产重组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工业的发展活力和整个县域经济实力。
3.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城市化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快县域城镇建设,不仅能够促进工业化、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能有效启动内需,缩小县域经济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一是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县域为主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一批农村中心镇,重点投入、重点发展。
二是要积极引导、政策配套,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剩余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区转移。相应改革户籍制度、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消除一切不利于城镇发展的政策性障碍,为城镇化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三是要分门别类,突出特色。根据城镇所在位置和特色,发展一批工业主导型、商贸推动型、旅游开发型、生态经济型城镇,避免“百城一面”。
四是加速区域中心城市培育,使其产生要素集聚、经贸活动频繁、综合服务功能和创新能力强的产业群,这种以城市为中心的优越的市场空间结构将对产业配置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带动周边县域经济状况的改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村经济增长极。
江西省农业人口的比例高达76%,农民富全省富,农民兴全省兴。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被视为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第二次制度革命,它是加入WTO后解决江西省农村内忧外患压力的有效途径。针对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小,对农户带动作用不强及科技力量薄弱等特点,发展江西省农村产业化经营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培育主导产业,优化区域布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依托各地资源优势,从培育区域性主导产业着手发展特色农业,各地应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确定相应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形成合理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区域布局,象中心城市近郊集约型现代农业发展区域,鄱阳湖适水农业发展区域,赣南等地专业型优势产业发展区域及婺源、泰和等资源型特色农业发展区域。有关资料显示:90%以上的农林牧渔资源在县域范围内。要把这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竞争优势,就必须围绕本地的特色农产品,依照产业化经营的方式,有选择有重点地培育几个以种养业、加工业为主的支柱产业,使之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二是主攻薄弱环节,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涉农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
三是按照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县、乡农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和龙头企业合作。鼓励和支持具有开拓市场能力的农业科技机构转化为农业科技企业,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要积极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
5、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一是进一步激活百姓创业的积极性,县域除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领域外,都应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首先向国内投资者开放。要优化民间投资方向,促进民营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二是加快中小企业民营化步伐,采取改组、兼并、联合、股份合作、出售等多种形式,实现中小企业体制和机制创新。促进以民营化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强劲发展,带活县域经济,缓解就业压力。
三是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制订民营经济产权保护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变管理为服务,把主要精力转到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坚持“治乱”用重典,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6.大力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投资瓶颈制约。当前县域金融弱化状况,既不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更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长此以往,将会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如何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实现金融和县域经济双赢?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方的通力协作。
首先,要尽快建立起有效的社会信用征信系统、降低银行信贷风险预期。尽快建立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机构,加强与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之间的配合,提高其社会信用能力和向银行融资的能力。各地政府要支持银行维护金融债权,以诚心和信用赢得银行的信任,使银行能够放心地对当地经济增加贷款支持。着力解决一些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公证、转让中收费过高问题,为金融机构开办各种抵押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县域企业应视信用为生命,讲信用、守信用,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以积极还本付息的实际行动争当银行优质客户,从而为自身发展,也为县域经济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和发展机遇。
第三,开辟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鼓励、支持企业运用票据融资,加速票据市场的发育,实现由单纯贷款需求向综合金融服务需求转变。
第四,启动民间投资。根据各地的条件和优势,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民间投资;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逐步提高民间投资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部分县通过入股等方式吸收民间资金加入小水电项目及投资优良农产品的种植,既有利解决生产所需资金,又为投资带来回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7.大力开创新的用人机制,吸引、留住、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
一是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和能够留住人才的良好条件。对于适应市场经济的优秀人才,在工作上要委以重任,放心、放胆、放手让他们去试、去闯;待遇上给予与沿海地区同等的工资报酬和福利,还可通过提高专利发明者个人净收益比例,提高技术推广个人净收益,激发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感情上加强沟通和联络,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和感情留人三者有机结合,增强吸引人才的“磁场”效应。
二是造就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及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要改革企业家产生机制,变由政府直接任免为企业董事会依法定程序聘任企业管理人员,确定新的用人标准和选拔方式,把重点放在企业家的表现、能力和业绩上,形成优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优胜劣汰型企业家选拔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家市场,形成交易、评估、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市场管理制度。通过公开竞争,选拨一批适应市场经济的高素质企业家和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竞争能力、善于经营管理的人才充实企业领导岗位。
三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素质水平。当前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普遍偏低,通过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帮助受培训的农民工学有所长,学以致用,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他们开拓创造的信心。农民工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实现就业或创业的过程,也是他们融入一个新环境、开始一种新生活的过程。其间很可能产生一些有形或无形的矛盾冲突,甚至发生传统和现代两种生活方式或文化形态的碰撞,这在农民工进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社会生活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对农民工还需要进行城市生活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