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开创改革
开放和经济发展新局面的意见
(2003 年 7 月 23 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在理论联系实际。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重大部署,总结新的经验,探索新的路子,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打开新局面。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快江西发展的新路子,大开放的态势基本形成,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日趋增强,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成长,全省经济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仍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工业化和城市化相对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当前到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各兄弟省市区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更是你追我赶,竞(原文省略,省略的部分与县域经济无关)
通过整体出让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变现再投入。对主要体现社会效益的建设项目,政府可在财政和规费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权等方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功能,实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和定期公布地价制度,规范土地市场。政府城镇土地出让收入应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投入。利用级差地租,实现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潜在价值。
13.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市聚集。凡在城市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合法收入和生活来源的公民,都可以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对大学毕业生进城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农民进城落户,可保留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同时注积极探索“城中村”农民转为城市居民身份的办法和进城落户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认真解决进城落户农民就业号就医和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
四、改革财政管理体制 , 加快县城经济发展
14. 进一步改革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激活县城经济发展的动力。按照“微调体制、重在机制、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和“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调整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县乡两级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从今年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其他资源税和印花税省级所得部分的增量全部下放给县级,设区市本级原集中部分的增加量也相应下放;耕地占用税省级不再分成,全部留给县级;原定至 2004 年底市县暂免上交省级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20%部分的政策,顺延至2007年底。在困难县自身努力的基础上,省市两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困难县基本实现国家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和社会稳定支出需要,以及教育、支农、科技支出增长达到法定要求。省财政每年筹集一定资金,划分不同档次,奖励基本支出没有缺口、经济发展快、当年税收收入增幅高的县(市、区)及设区市,发展越快,奖励越多。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经济强县,并授予其设区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15.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 进一步改善县域 经济发展的条件。加大县、乡、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力争到2005年基本实现县至乡镇通油(水泥)路 ,四分之一以上的村委会通油(水泥)路。省财政连续3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配套支持农村中小学完成危房改造。继续完善农田水利、电网、通讯、饮水等基础设施,抓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5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16.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开发式扶贫,努力实现由输血型扶贫向造血型扶贫转变。继续分期分批抓好全省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扶贫工作。有计划地抓好贫困地区农民工就业培训,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施库区、深山区贫困群众移民搬迁工程;继续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