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怎样当好民族地区的县委书记
马 晓 峰
要当好民族地区的县委书记,必须抓好以下三大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和完善领导水平和执政方式
党的建设,核心是思想建设,思想的统一,是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增强社会各方面的凝聚力,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而政治思想建设的成效,则取决于加强学习和如何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和不同历史时期的理论成果。在认真学习、深该领会的同时,紧紧把握三个重要环节;一是把领导班子和全体共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在政治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上来,统一到坚定不移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二是统一到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上来;三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用以指导当地的社会实践。
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本形式和体现,能否搞好一个县的组织建设,主要决定于县委书记正确贯彻好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并要逐步探索适应社会发展,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笔者认为,在组织建设上除继续实行行之有效的传统标准和选拔方式处,应加大“四个功能”。一是重实绩、重实际才能,看文凭,重职称,但不唯文凭,不唯职称,尽快创造并实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宽松环境。二是对干部的考核选拔除廉洁,品德等必备素质外,主要应看能否开拓创新,有无突出的实绩,从多年的实践看,干部选拔工作中还尚未完全消除干的事少,惹的人少,投票的人多的平庸干部容易提升,而一些大胆创新、勇于开拓、工作扎实,政绩突出的干部常因争议颇多,得不到提拔的现象,误事误民,延缓发展进程。三是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创造争创先进、争创政绩,远离消极、远离腐败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扩大竞争上岗的范围,公务员招聘应面向社会,面向全体人民,从深层次上逐步消除不合理的弊端,使国家公务员的队伍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 发展民族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根椐多年的实践体会,我认为要搞好一个县的县域经济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一切多县情出发,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
在制定一个县的发展战略时,必须考虑“七个环节”:一是分析主要矛盾,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二是用市场经济的观点,研究市场需求,瞄准市场产业结构。同时,在研究市场时,要用动态的观点和方法,预测未来市场需求的变化,制定适应市场变化的对策;三是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培育主导产业,打造特色经济,特色品牌。比如我们东乡县山大沟深,十年九旱,全县土地面积1500平方公里,分布着一百多条山梁和山沟,自然条件十分严酷。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粮食产量长期低而不稳,显然不能把粮食生产作为主导产业。而东乡县的特殊环境和条件却适宜土豆种植,个大质优,远近闻名。东乡的羊肉味道鲜美,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全国都数得上,打得响,可与国内任何地方的羊肉媲美。因此我们在农村产业结构上集中力量发展这两项产业、打特色品牌。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东乡羊肉已享誉州和省内外,成为东乡县的拳头产品;四是阶段论思想。不同地区不同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不同发展目标和阶段。如东乡县三个川水地区早已脱贫,正在向小康迈进。而东乡的干旱山区人畜吃水困难,是长期困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大难题。因此,在这类地区我们实行了三步走的战略,即吃水,脱贫,奔小康。近三年内,实施“渴望工程”解决了全县186个村,21万人,20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的问题,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优,顺利跨入了脱贫的发展阶段;五是统筹规则,长短结合,把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经济发展的低水平导致文化落后,而文化的落后又导致群众生活贫困。在找到这个深层次症结后,我们把水利和教育列为“两长工程”,即水利长治工程和教育长效
工程,常抓不懈,为东乡县未来的发展确立了观点,形成了共识,开拓了一条路子;六是从事物的普遍性中找到特殊性。我们经过调研分析,东乡县过去办工业失败的原因有两条:其一是体制问题;其二是选址问题。就整体而言,东乡县绝大部分地方确实无条件办工业,但个别地理、交通等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地方,靠市场运行机制办一些小型工业是完全可行的。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在距省城近,靠山临水的达坂乡创办了工业园区,制定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招来了一批投资者。现已有天津、深圳、河北等地的11家企业落户,引进资金达4亿元,解决了近千人的就业问题。这在发达地区是不值得一提的区区小事,但在偏远落后的西部民族小县来讲,至少给了一种启示,西部大开发虽然困难重重,但只要思想解放,善于思考,善于开拓,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人才缺乏资金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均可逐步迎刃而解,路子还是广阔的;七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当好一个民族地区的县委书记,既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又要有科学冷静的头脑,把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可能性结合起来。在克服因循守旧,困难面前不思进取倾向的同时,还要注意克服急躁冒进,急功近利,脱离现实可能性的倾向。
三、搞好民族宗教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江泽民同志曾深刻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我生长在以穆斯林为主体民族的宁夏回族自治州,先后在两个县担任领导职务,从小听到的、见到的以及领导一个县的工作中,深深的体会到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性。可以说,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地方工作,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必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民族宗教工作,两手都要硬。
在信仰伊斯兰教为主体民族的地方,作为县委书记,面临着要处理“四层关系”:即民族之间的关系,教派之间的关系,教派内部的关系,宗教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四层关系中,教派之间和教派内部矛盾较多。在矛盾激化时常引发事端,甚至出现流血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干扰正常工作,影响经济建设,我到东乡县工作后,感到如何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是无法回避的一大现实问题。没有稳定的环境,就无从谈发展,没有经济发展,没有社会进步,也不可能有持久的稳定。在东乡县工作的六年中,我亲自参与处理了15起宗教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东乡县委被甘肃省委表彰为“全省统战工作先进集体”。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我的体会是:一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同时,要科学的认识宗教,了解宗教,研究宗教,找到宗教和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共同点,求大同,存小异,客观的、公正的对待宗教界,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二是东乡县的少数民族全民信教,这些群众既是宗教界的教民,又是党和政府的基本群众,这种特殊的双重身份要求我们必须从党群关系的高度去认识、处理这一问题,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三是宗教界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这就要求我们主要立足于用疏导的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这一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但对宗教界少数人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必须态度坚决,依法处理。四是加强与宗教界的沟通,倾听他们合理的要求和意见,办一些实事,关心他们,增加宗教界对政府的理解、支持,同心协力,发展民族经济。
(本文作者系中共甘肃东乡县委书记)
(摘自:中共中央党校第七期 <上> 怎样当好县委书记P22 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