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和农民负担收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好,使农民感受到了党中央的温暖,增加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最大限度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缓解了粮食供应压力。
但从近几年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惠农资金发放程序复杂。从摸底核实种植面积,到集中时间张榜公示,公示无争议后再把农民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数据库,同时将资金要分配划拨到各个信用社,分批打入农户的存折,最后农民才能持身份证领取。二是工作量大。补贴发放涉及近数十万户农民,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从核实面积到发放到户,一个财政干部要负责好几个村上百户的工作,在指定的时间内,工作量相对增大。三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全县每年享受补贴的农民近 万户,平均每户补贴 元,农业人口人平63.53元,对于农村自然环境多种多样,农民生产多以家庭为单位,生产规模小且分散、机械化程度差、生产效率低,创收难度大,经济发展缓慢这样一种实际来说,所能解决的问题十分微小,农业生产中的真正的薄弱环节并不能有效加以解决。四是工作成本高。每年的补贴发放,都要花去大量的宣传费用,印制《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万份,通过各种方式送发到千家万户,印刷费加上邮费就达几万元。还要制作负担明白纸、通知单,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每年仅宣传费用就近十万元。中途还要开展各种各样的检查,省、市的专项检查,本级的检查督办等等就要花去大量的人力物力。另外,在一边向农民发放补贴的同时,一事一议、基本水费的收取又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农民怨声较大。
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工作成本的角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合理整合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对直补、粮补、综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等涉农补贴进行整合,集中管理,集中使用;压缩专项拨款规模,合理配置县乡政府财力,适当增加县乡政府资金使用权,便于地方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重点扶持特色县域经济和特色城镇的建设发展,改造农村、农业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合理设置并逐步取消农民负担。一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取消农民负担,农村水利建设、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所需资金由省和县市集中安排,彻底解决乱收费的问题。二是经济薄弱的地方可通过将补贴与负担综合平衡后,再实行发归发、收归收的办法,直接减少工作程序,降低工作成本。三是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逐步取消农民负担。
(三)改革政府支农投资分配与管理体制。当前,市县涉农管理中还存在着管理部门多,缺乏相对独立的监督机制,存在部门利益分割的问题。要合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还要改革政府支农投资分配与管理体制,科学划分财政支农预算科目,把人员机构经费与建设发展支出严格分开。逐步将财政建设性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范畴统筹安排。按照“减少交叉、权责一致、强化协调、增强服务”的原则,调整和归并部门职能分工,切实改变目前支农投资多头管理的局面。重点是理顺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在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分配管理方面的职能定位,改变单个部门既管项目又管资金的格局,建立部门间合理分工、共同协商、相互制衡和有效监督的机制,从而改变支农资金投资渠道多、使用分散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