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
有时候很纳闷一种现象:
按照国人的习惯: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要讲究中庸之道------像这样的制度安排,怎么能保证总有人干事呢?是不是在扼杀有干劲之人的积极性呢?如果确是这样,社会又怎么发展呢?
问题好像也不这么简单。干的好,也是有激励的,比如政绩考核,先进模范的评选。
困难来自于如何理解这二者的结合,其中一定有一个转换的拐点。是什么决定了这个拐点呢?
把问题先放下。先说说最近一个很不错的字眼:混。
混大概是贬义词,比如混世魔王,混日子,混社会,混蛋,小混混。
顾名思义,他应该和干(事业)相对。
结合前面的问题,既然干事业得不到正面的激励,不干又太明显搜人以柄,取中庸之道,应该就是混把。也算对体制安排的一种变通。
据说,“历史上的顺民的下场很可悲,被不断的欺压和蹂躏,不敢反抗;暴民如果不是‘窃国者候’,也是被清剿的斩草除根;其中最合算的应该是刁民:小对抗又不至于突破当局的极限,往往能实现自己的诉求。所以刁民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好像出自隐蔽的秩序里面的描述,实际上对应了在干、混、不干的三种状态。
如果考虑到制度安排的局限性,再来认识一个人对事情的态度,那么混就变成:一种境界,一种视角,一种态度,是一种变通,一种理性选择。它的内涵丰富起来,也不再变得那么狰狞。
混----
就是一:不务正业,而要盘活资源;
就是二:变换角度,为我所用;
就是三:调整重心,满盘皆活。
同时联想起另一个动词:搞。这个湖北常用口语,与干相对,与混配套,与灰色范畴配套,与刁民也配套。理解清楚了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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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10 8:00:5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