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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1日电(王永霞)近日,国家环保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第一批蚌埠农药厂、虞城县科迪食品集团等30家环境违法企业“榜上有名”。
长期以来,我国许多地方以浪费资源、牺牲环境换取GDP增长,治理污染却不能够究其根本,过度依赖行政手段,而对经济和法律手段应用不足。另一方面,环保部门掌握的污染企业信息没能与金融部门实现“共享”,很多污染企业一边享受国家的信贷支持,一边却干着违法排污的勾当,有的甚至在环保部门下令关停或停产整顿后“死灰复燃”,变本加厉地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外,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安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污染环境的小钢铁、小炼焦、小电镀等项目发展很快,这些项目不仅污染环境,且大都没有长远规划,只想牟取短期暴利,结果大部分被关停,给银行造成了许多呆坏账。
环保领域引进经济政策,意义深远。相比罚款等传统的环保行政处罚措施,绿色信贷将增加违法排污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有力地遏制其投资冲动。这种做法可谓“釜底抽薪”,把准了污染企业的“命脉”,将是解决我国诸多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剂“良药”。
实行绿色信贷机制,银行可以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这等于给那些污染企业断了“奶”,企业的“命脉”一旦被把住,他们在防污治污上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同时,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这一措施会改变现有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公平现象,大力推进全国范围内的防污治污工作。
实行绿色信贷机制,将是环境保护与金融安全的双赢。把环境信息系统与金融部门共享,保障环境保护与金融信贷的联动,有助于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环境信息,从而可以及时准确地对企业环境风险做出正确判断。可以把环境政策作为新增客户信贷投放的前提条件,严控信贷“闸门”,有效防范产业政策、环境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风险。

环保总局以绿色信贷遏制“两高”行业扩张
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顾瑞珍)“国内当前的严峻环境形势表明,少数专业部门的减排手段有限,必须与更多宏观经济部门联合起来,进行制度创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30日说,环保总局首度联手人民银行、银监会,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据悉,环保总局日前已向人民银行、银监会通报了第一批蚌埠农药厂等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三部门发文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耗能污染行业扩张
潘岳介绍,《意见》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已建项目,金融机构在审查所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严格控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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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绿色信贷关键要让银行认识到风险
银行发放“绿色贷款”,必须要知道哪些是污染企业,这个名单必须由环保部门来提供。而在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甚至一些污染企业被当地政府挂牌“保护”的情况下,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到底对污染企业有多大的权力,能否不受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把这样的名单交给银行?面对一些地方官员对污染企业的“贷款批示”,是否敢于无动于衷?把银行和企业的风险捆在一起,是“绿色信贷”的前提。
人民日报:绿色信贷助推节能减排
环境部门“单打独斗”对抗污染的局面正在改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30日说,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于7月中旬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日前,环保总局已向银监会、人民银行通报了第一批蚌埠农药厂等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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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环保难贷款 绿色信贷政策30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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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30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