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2年12月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披露,本年度最后一批进口轿车许可证已发放完毕。鉴于以往行政许可“阳光”不足,不可避免地出现“许可腐败”,福建、重庆等部分省市对进口轿车许可证配额采取了公开招标试点,用市场公平竞争取代以往的行政许可、行政“分配”。 试点并不顺利,试点省市先后出现了中标价高于市场价30%至40%的反常现象。重庆市323辆进口轿车配额全部为几家国有销售公司以每辆(证)11万元的超高价拍得(当地的黑市价平均也不过9万元左右)。如此一来,当地的其他进口轿车经销商统统与配额无缘。 许可证价格过高,那么整车的价格肯定跟着上涨。好在中标者都有“背景”,经与政府讨价还价,最终以7万至8万元的价格重新确定了中标价。一场招标竞拍“游戏”至此真相大白———有“背景”者先将价格抬高,将其他竞争对手先挤出局,一旦许可证到手,回头再与政府把价格砍下来。 竞拍的大方向没有错,不能因为出现了此类情况,就否定它的试点意义而改走老路。通常,行政许可涉及到两个层面:一个是政策层面,一个是操作层面。重庆之“黑”,毛病正是出于操作层面。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内,基于某些市场资源的稀缺与波动,必要的、阶段性的、适用于某些特殊供给领域或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是允许存在的。但有效实施市场范畴内的行政许可,必须同时在政策层面与操作层面采取相应的举措,一方面避免行政许可失范与失效,再一方面确保行政许可的操作正义。 据悉,国家正在起草《行政许可法》。笔者认为,行政许可操作正义问题,应当引起该法起草者的充分注意。在该法中,当明确界定获取行政许可的正当操作程序。要不然,失去了行政许可的操作正义,法律的社会正义性必定会大打折扣。 (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