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县域行政区划自50年代作了一次调整(当时主要是把县并大)后至今已延续了50多年。前几年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取得了初步效果。从目前的情况看,县域行政区划已不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县域交通和通信条件的改善,信息传输已比较快捷方便,工作效率大为提高。但是,由于县域行政区划太小、人口和资源分散,不利于资源整合和有效开发利用,不利于减轻财政负担。为此,应在进一步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主要是适度撤并)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县域行政区划,原则上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要求调整县域行政区划,从总量上可以减少三分之一左右的县级建制。这项改革在应在“十一五”期间做准备,“十二五”期间稳步推进。只有推进此项改革,才能促进县域经济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