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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须在政策制度上改革创新

农村土地流转须在政策制度改革创新

何 林

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理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城乡统筹必须探索的重要课题。客观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对加快我区城乡统筹步伐,实现“跨越赶超、率先崛起”有着现实的参考意义。

一、土地是农村、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一是土地能为农村人口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保障。“一亩三分地”给农民提供了足够的食品,也就是农村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土地收入能为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三是能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保障,很大程度上吸纳了大部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四是土地承担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功能,让农民有事想、有事做。五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土地,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农村小康就无法实现。正是由于土地与“三农”之间这种赖以生存的紧密联系,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才值得我们倍加关注。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产权制度制约了土地使用权流转。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单一。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有多个,变动性大。二是所有权残缺使农民不能充分行使土地权利。特别是农村建设用地,常以超过国家补偿几倍的价格转移出让了农村土地使用权。三是农民承包权不充分,土地使用权流转不活动。调整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关系多数人为操作,导致土地承包权成为利益扩展的手段。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限制,农民无法用土地进行抵押贷款。

(二)现行农村土地政策不利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现行土地政策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能在不同集体之间进行转移;本集体以外的成员不能直接承包该集体土地。从而限制了城市资本向农村的投入。从土地资源利用来看,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得土地应用碎化,阻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耕地过于零散,经营过于分散,阻碍了科技兴农的步伐,导致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经营方式粗放,甚至撂荒。从人力资源角度看,土地使用权凝固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传统农业中仍有部分劳动力隐蔽失业,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不活动,这些隐性失业人口被牢牢拴在了土地上,阻碍了农业自身发展。

三、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改革现有的土地政策

改革耕地产权政策。一是在确保土地用途不变、流转合理、农民利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以业主经营、大户租赁等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推动土地适度经营规模发展,吸引外部资金、技术、管理等稀缺要素的有效聚集。二是重点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以土地入股、合作经营方式实现土地相对集中,构建小群体、大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改革非农用地政策。当前,“失地”农民数量的大规模增加已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探索培育规范的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让农民能够以土地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农村土地资源的非农化开发,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

改革农村土地金融政策。以法律规范方式赋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让农民以土地使用权抵押方式获得贷款,在农村土地资源与金融资源之间架起稳固的桥梁,培育全新的农村土地金融市场。有效提高农民在土地经营中的投资能力,促进土地利用更加合理,降低农业融资风险。

四、切实搞好钱塘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大胆探索土地依法、有偿、自愿流转,使土地向大户集中,向业主集中,向农业产业化服务实体集中。

1、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我镇具有粮食、蚕桑、生猪、雪梨、中药材等许多优势产业。要把这些产业做大做强,仅靠农民自己的生产技术是远远不够的,跟不上市场需要,也存在一些盲目性,因此必须参照其他地方的土地流转经验,吸纳龙头企业到钱塘来与农民合作,科学地组织生产、经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公司和农户的“双赢”。

2、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搞好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到钱塘场镇建房发展集镇经济,将农民变为居民;提高农民待遇,不断解决好生存发展问题,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提供相应社会保障,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3、加快土地规划修编,适应钱塘城镇化发展要求。一是让基本农田远离城镇周围;二是加快编制上报新的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提供上一年申报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三是对钱塘城镇化发展进行功能定位,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城镇功能;四是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未利用地的综合整治,将这部分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缓解土地供应矛盾。

总之,土地合理流转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途径,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现行土地政策,改革制度创新。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宣传办

联系电话:(023)42572181

E-mail:qtz_wzb@163.com

    编:4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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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须在政策制度上改革创新
 

何 林
 

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理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城乡统筹必须探索的重要课题。客观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对加快我区城乡统筹步伐,实现“跨越赶超、率先崛起”有着现实的参考意义。
 

一、土地是农村、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一是土地能为农村人口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保障。“一亩三分地”给农民提供了足够的食品,也就是农村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土地收入能为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三是能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保障,很大程度上吸纳了大部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四是土地承担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功能,让农民有事想、有事做。五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土地,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农村小康就无法实现。正是由于土地与“三农”之间这种赖以生存的紧密联系,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才值得我们倍加关注。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产权制度制约了土地使用权流转。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单一。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有多个,变动性大。二是所有权残缺使农民不能充分行使土地权利。特别是农村建设用地,常以超过国家补偿几倍的价格转移出让了农村土地使用权。三是农民承包权不充分,土地使用权流转不活动。调整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关系多数人为操作,导致土地承包权成为利益扩展的手段。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限制,农民无法用土地进行抵押贷款。
 

(二)现行农村土地政策不利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现行土地政策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能在不同集体之间进行转移;本集体以外的成员不能直接承包该集体土地。从而限制了城市资本向农村的投入。从土地资源利用来看,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得土地应用碎化,阻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耕地过于零散,经营过于分散,阻碍了科技兴农的步伐,导致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经营方式粗放,甚至撂荒。从人力资源角度看,土地使用权凝固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传统农业中仍有部分劳动力隐蔽失业,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不活动,这些隐性失业人口被牢牢拴在了土地上,阻碍了农业自身发展。
 

三、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改革现有的土地政策
 

改革耕地产权政策。一是在确保土地用途不变、流转合理、农民利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以业主经营、大户租赁等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推动土地适度经营规模发展,吸引外部资金、技术、管理等稀缺要素的有效聚集。二是重点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以土地入股、合作经营方式实现土地相对集中,构建小群体、大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改革非农用地政策。当前,“失地”农民数量的大规模增加已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探索培育规范的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让农民能够以土地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农村土地资源的非农化开发,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
 

改革农村土地金融政策。以法律规范方式赋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让农民以土地使用权抵押方式获得贷款,在农村土地资源与金融资源之间架起稳固的桥梁,培育全新的农村土地金融市场。有效提高农民在土地经营中的投资能力,促进土地利用更加合理,降低农业融资风险。
 

四、切实搞好钱塘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大胆探索土地依法、有偿、自愿流转,使土地向大户集中,向业主集中,向农业产业化服务实体集中。
 

1、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我镇具有粮食、蚕桑、生猪、雪梨、中药材等许多优势产业。要把这些产业做大做强,仅靠农民自己的生产技术是远远不够的,跟不上市场需要,也存在一些盲目性,因此必须参照其他地方的土地流转经验,吸纳龙头企业到钱塘来与农民合作,科学地组织生产、经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公司和农户的“双赢”。
 

2、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搞好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到钱塘场镇建房发展集镇经济,将农民变为居民;提高农民待遇,不断解决好生存发展问题,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提供相应社会保障,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3、加快土地规划修编,适应钱塘城镇化发展要求。一是让基本农田远离城镇周围;二是加快编制上报新的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提供上一年申报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三是对钱塘城镇化发展进行功能定位,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城镇功能;四是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未利用地的综合整治,将这部分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缓解土地供应矛盾。
 

总之,土地合理流转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途径,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现行土地政策,改革制度创新。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宣传办
 

联系电话:(023)42572181
 

E-mail:qtz_wzb@163.com
 

    编:40154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7 10:43: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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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楼主进一步深入研究《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法》以及国家征地政策,参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和江浙一带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造等,创新自己的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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