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官场”就无“官场病”
钝俚
我们的“官场”是有病的,据称病得还不轻,而且是通病,无良药可服,无良方可治。“决策前拍脑袋,决策中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就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症状。为了彻底医治这个病症,耗费了许多的人力、财力、物力,但是效果总是不能够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官场病一定是有“官”存在的,并且官员队伍很庞大,形成了强大的“磁场”,所以,一旦有人要进入这个场子里面,必须得投其所好(或者叫做志同道合——也许臭味相投更为合适),于是这个队伍才能够发展壮大。
干部一词曾经风行一时,可以理解,干部者,精干部分也(姑且把外来借用词的原生态含义放在一边),用时下流行话语说,也就是治国护民的“精英”了!官员在中国历史的进程里,总是伴随了权力、地位的获取。 “官本位”不仅仅是思想觉悟的问题,更是保护自己、优化环境、荫护子孙的绝好门道,也是符合历史的要求、时代的需要的。
但是,现在为什么“官”的社会经济地位还是这样高不可攀、民不可亲?本人一直疑惑:提倡“为人民服务”几十年了,为什么不论是老百姓,还是干部们,始终认为“官”才是最好的名字或者是公仆们的本质身份呢?是“官”的问题,还是这个“场”本来就魅力无限、春色无边,一切外在的法律、道德规范或者规则都必然跪伏其地,高呼万岁,甘作裙下之臣?
有官场就有政治,就有斗争,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经济单位。本来,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由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分工协作成为必然,其中一部分成为了公共权力行使的代表。可是人心是难满的,代表者往往会忘却题目的其只是代表的身份,以为权力并非公共,而是“天赋于己”,“天”又太过虚无,于是他们宁愿作为虚空想象的儿子,而不愿意成为劳苦大众的兄弟——天子从诞生之时开始,他就与人民群众决裂了,站在了公共权力的对立面,他的结局就已被天意注定,民意决断!
官员们把自己作为“天子”或者“天子之子…”等的意识非常明显和坦然:位置是上面给的,权力是上面赐的,享乐是上面赏的——上面的“天”有无上的光环,为什么要对下面负责,对民众交待?公仆是什么,只是一个名词,一个慰籍,一个念想罢了!老百姓走投无路之时还不是没有想到自我抗争、行使主人权利,只是满怀遥不可及的愿望和憧憬:要是有一个“x青天”出现多好?!
官场病既然与生俱来,那还有什么法子医治?当然有,答案似乎是非常明确的:依法治党、依法治国。法律是作为社会一般公众以及所有国家机器都应该遵从的最底线,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构架不尽十分科学、简约、有效,但是却能够满足基本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姑且不论所谓法律核心的什么阶级属性和本质,仅就其从诞生开始就具有的社会管理职能来看,就必然约束所有社会机构和人员。
国家和民族是人类历史发展赋予相应群体链接、团结、凝聚的根本,不论是上层建筑还是经济基础无一不是要围绕其前进和发展。党派和政府是为了国家和民族更好发展的机器,不能够本末倒置,党派斗争、政治斗争都必然要促使人民满意、增强民族信心,规范机构自身运转,把自身置身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才能够 “管理与服务”并重,“公仆和人民”同乐,国家更加富强,民族更加兴旺,社会更加和谐!
没有“官”,没有“场”,“官场病”才不会不断恶性循环,党才是执政国家的党,政府才是人民拥护的政府!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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