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立足制度创新推进行政效能提速
今年以来,保康县结合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速推出了“硬标尺”,取得明显成效。
一、实行“一线工作”制。组织全县540名乡科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下农村、促增收,下企业、促发展,下社区、促和谐”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创业、政策在一线落实、作风在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才干在一线增长、形象在一线树立”。一是把学习教育的课堂搬到一线。在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的同时,组织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先后走访612个农村贫困户、15名企业下岗职工和40名社区低保人员,农村致富能手204个、私营企业老板5个、个体经营大户14个,了解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情况和致富能人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把查摆问题的镜子放到一线。组织召开座谈会380余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近万份,征求到涉及服务态度、政策落实、工作效率、大局意识、职能履行等五大类意见建议1445条。三是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一线。深入挂钩扶贫村的单位,多方协调和筹集资金380万元,帮助兴建55处改水工程,改造100余公里低压线路,新修42公里村级公路,硬化125公里水泥路,改造271户危房、土坯房,帮助161个多年疾病人员恢复了健康、65名贫困大学生凑足了学费、32名农村孤儿在城里找到了“家”;深入社区的单位,筹集资金20余万元,为城关5个社区添置了5台34英寸彩电、5套DVD、6套音响、5套打字复印机及53套办公桌椅、17组书柜和档案柜、1030册(片)图书资料和50套腰鼓队服装及道具,为促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四是把履职服务的触角伸到一线。各职能部门围绕建设黄堡新农村示范走廊,积极抽调骨干技术力量,组建专班,进驻该走廊进行跟踪服务;围绕发展“一村一品”,深入挂钩扶贫村帮助修订完善发展规划,研究保障措施,使全县90%以上的村实现了有主导产业;围绕服务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3个重点建设项目,在坚持承诺限时服务的基础上,建立了跟踪服务制度,前移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展上门服务。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各涉企部门就帮助企业协调处理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周边、企业与部门矛盾56起,落实兑现承诺86项,办理项目申报、审批许可42项。截至目前,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已启动17个新开工项目,基本完成5个新开工项目的筹建工作,11个结转建设项目正按计划健康推进。
二、规范“办事绿卡”制。全县61个执法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因岗制宜,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做到服务标准明确到岗,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同时坚持“三公开”,即:公开办事指南,将办事流程、工作方式等公示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公开干部岗位,将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岗位公示上墙,并实行挂牌上岗;公开举报电话,申请人在办事遇到梗阻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有效防止了办事推拖等现象。在接待群众办事时,推行“三卡”制度。一是首问登记卡。由首问责任人登记办事人员的姓名、办事内容、联系方式以及申请事项,同时告知办事程序及责任人,让办事人员明白要办的事项该怎么办,所办事项由谁来办。二是责任承诺卡。由首问责任人将本人的姓名、身份、联系电话、办事途径等基本情况通过承诺卡及时反馈给申请办事人员,并向申请人承诺办理事项的受理、协调、督办和落实,便于申请人及时准确掌握办事规程和查询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展情。三是监督回访卡。采取走访申请人、电话询问和邮寄办事回访卡等方式,收集申请人对首问办事责任人及行政执法机关办事态度、办事效率、是否按程序办事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建立首问违诺追究制,对因不负责任贻误申请人办理事项的,根据责任大小、后果轻重给予首问责任人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各行政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群众办理事项28691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三、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加强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健全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目前全县已建立并启动了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4类20项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50余项部门应急预案。通过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提出明确要求,健全处理应急事件的领导体系和网络联动体系,界定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责任范围和追究方式,切实增强了全县干部群众对重大事件及紧急情况报告和处理的政治敏感度,提高了政府及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了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救灾的良好局面。保康县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全县共查明29处地质灾害点和2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今年以来,受强降雨影响,全县先后发生地质灾害险情7起。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现了人员零伤亡。
四、推行行政问责制。制定出台了《保康县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县人民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公共利益或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不严格依法行政,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治政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在商务活动中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县政府部门行政首长本人在公开场合发表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论,或行为失于检点,举止不端,有损公务员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县人民政府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等八种情形进行问责,采取“责令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诫勉;劝其引咎辞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等八种方式追究责任。通过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切实加强了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防止和减少了行政过错,提高了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五、落实效能考核制。将县直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履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与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考核结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激励奖惩、干部年度考评、评先表模、选拔任用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进一步强化乡科级领导班子日常监督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着重从领导班子任期内落实法规制度、民主决策、工作实绩、社会形象等方面,对乡科级领导班子进行届中评价,为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对为民办事效率高、成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给予大张旗鼓地表扬,并优先提拔重用;对行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办事效能低下、群众反映较差的,进行警示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考评名次靠后的单位及党政班子正职取消一切评先表模资格,对连续两年考核较差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在今年班子换届工作中,对组织考察中民主推荐不过半和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40%的4名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予以暂挂,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
[此贴子已经被狗尾巴草于2007-9-30 17:10:5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