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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浅议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与使用

 浅议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与使用

田水月

    上海市使用仅一年的苏智良版高中历史教科书在今年被废止,可能成为新中国教育史上最短命的历史教科书。(《沪版〈历史〉:短名的与速成的》,《南方周末》,2007年9月13日第D21版)再一次将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与使用问题带入公众视野,引起社会的重视和讨论。笔者作为一名年轻的中学历史教师,在此谈谈自己对中学历史教科书编写与使用的一些浅显看法。

 

    目前我国中学历史教科书,乃至整个中学教科书编写与使用体制基本上先是教育主管机关(一般为教育部)出台教学大纲,然后由教育主管机关(包括部分省、直辖市教育主管机关)通过招标、指定等方式组织专家学者根据大纲编写教材,再由教育主管部门(一般为教育部)审核,最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强制性向所辖学校推销其选定的已通过审定的教科书,学校无权自选教材。对于这样的教科书编写和使用体制,笔者不敢苟同。

 

    我们要知道历史教科书是历史类书籍的一种,从这个角度讲每位公民都有资格编写可以作为教科书的历史书籍,但是能不能成为学校使用的教科书则是另外一回事。笔者认为,国家教育部出台教材大纲和审定教材这个指导和审查体制不能变,但是编制体制的具体操作应该而且必须改革。笔者主张首先是教育部出台指导性的教材大纲和课程标准;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和出版社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组织专家学者编写教科书,普通公民也可以以个体身份私自编写教科书;然后编写者主动向教育部提交编写的教材供教育部审定;最后教育部根据出台的教材大纲和课程标准审定编写者提交的教材,做出是否审核通过的结果。

 

    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编写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教材的内容和编写体例问题,苏智良版历史书被废止就是这个问题引起的。目前教育界和史学界对高中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体例多主张采用专题史,这也是历史课改的方向,认为可以避免教材内容与初中阶段的教材重复。对于采用专题史的高中教材编写体例,笔者不赞同。首先,高中历史教材内容与初中历史教材内容有重复是正常的,这是任何编写体例都无法避免的,关键是看内容重复的程度如何。笔者认为只要本着从小学历史教科书到高中历史教科书层层深入,由浅入深入广的原则和方法,就可以避免内容大面积重复问题。其次,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编写体例应与学生的学龄段和接受能力相适应。笔者主张小学历史教科书采用纪传体,编写历史名人故事;初中历史教科书采用纪事本末体,编写历史事件;高中历史教科书采用编年体,这样可以引导学生深入思考,还能含盖政治制度史、文化史、文明史、经济史等内容。对于中学历史教科书内容,笔者没什么过多看法,不过笔者支持未来编写的中学历史教材内容应以科技史、经济史、文化史和政治制度史为主,对于一般的阶级斗争史和战争史相应减少。而国家教育部对中学历史教科书审定的重点不应是教材内容偏重某方面历史,轻视某方面历史,不应过重的看某些历史方面内容的多寡,不能因为盖茨出现次数比毛泽东多而否定教材。审定的核心应该是看教材内容反映的史学观点、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举个简单例子,中国近现代史部分可以少提几次毛泽东,不表示其史学观点和政治方向有问题,但是不能全盘否定毛泽东,不能只写毛泽东的过错而不写功劳。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各校统一使用某版本教科书的做法不仅剥夺了学校的自主权,而且影响各学学科的配套教学,甚至涉及到权钱交易。对于我国中学历史教科书的使用体制,笔者主张教材的使用和选择权归学校,由各个学校自己从已通过教育部审定且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中任选一版。不过中学历史教材的选择需注意两个原则,一选择的教材的内容要有连贯性,不能第一学期选这个版本教材,第二学期选那个版本教材;二选择的教材内容应与其它学科内容要配套,特别是和文科学科,要注重“文史不分家”。理科学科教材间也要配套。

 

    只有彻底改革我国现有中学历史教科书编写和使用体制,才能避免出现的一册教材在两个月被出版且分两次出版的荒唐现象和提高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与历史知识。

虽然我的文笔不好,思想不成熟,理论不系统,但是我写的每个字都是本着对历史,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良知的基础上写出来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19136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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