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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招投标活动中竞标者默许“围标”行为

日前,某山区贫困县财政宾馆一个投资规模不大的招投标项目——食堂改造项目投标现场,一个挂靠该县某建筑公司、不具备资格的个体建筑队,竟然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竞得该项目。

据知情人透露,这是一起典型的“围标”行为。该建筑队在邀请竞标帮手的同时,大肆宣讲其挂靠公司的实力,该项目非其莫属,并许诺参与竞标者如配合其竞标可给一定好处费。事前或事后,参与竞标的几家建筑公司和建筑工程队在这次“默许围标”中分别得到了3000--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当问及参与竞标的公司为何不站出来举报该建筑队违规竞标行为,为自己创造条件与机遇时,他们纷纷表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围标”行为是行业潜规则,在实力不济或实力相当不一定能胜出时,宁愿选择息事宁人、“与人为善”,得到适当好处费即可。

过去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围标”行为并不少见,但多数因被竞争者举报而败露,但当前出现的竞标者一致默许“围标”行为,值得引起相关部门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预防新的腐败现象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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