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委员履职现状调查与思考
——以鄂西北某县乡镇纪委委员履职为例
基层纪委委员担负着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贯彻落实纪委决议决定,完成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协助和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勤廉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条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走访收集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及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对本级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本级纪委报告工作等重要职责。然而,从工作实践来看,相当一部分纪委委员基本上没有履行这些职责,构成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和基层纪委委员“赋闲”的矛盾。如何充分调动纪委委员积极性,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成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点初浅看法。
一、基层纪委委员履职现状
(一)基本情况
以鄂西北某县为例,全县11个乡镇均按照3-5人规模,共选举产生纪委委员55人(其中1人病逝未补选)。按年龄结构划分,30岁以下的2人、31—44岁的42人、45岁以上的10人;按文化程度划分,高中及中专7人、大专及以上47人;按职级职务划分,副科级以上13人、中层干部以上40人、一般干部1人;按专兼职划分,专职委员22人、兼职委员32人;按专业技能划分,有履职专业技能及特长的14人、无一技之长的40人。综上所述,乡镇纪委委员在构成上存在“三个不合理”,即:一是年龄层次不合理。从调查情况看,纪委委员特别是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年轻干部较少,仅占3.7%,不利于培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超过45周岁的委员较多,占总数的18.5%,不利于履职。二是职级构成不合理。目前,纪委委员构成基本呈现“两多两少”局面,即领导干部多,普通党员少;纪检系统内干部多,系统外干部少。三是技能构成不合理。具备专业技能和特长的纪委委员仅占26%,大多数委员不具备履职的专业技能,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履职情况
据调查,基层纪委委员履职情况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开拓进取型。部分纪委委员主要是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政治业务水平高,思维敏捷,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二是慵懒依赖型。工作缺乏主动性,一味的依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指派,指一铳打一铳,得过且过。三是被动应付型。不安心本职,对工作无动于衷,明哲保身,处处为自己着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对自己有利的就办,否则就不办,甚至采取一拖二糊的办法进行推诿、搪塞,不务“正业”,工作无声无色。四是讨好卖乖型。本位主义、利己主义作崇,
将现行岗位作为谋取个人政治资本的跳板,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讨好领导,袒护、包庇,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查而不处,不了了之,担心损害单位名利而影响个人进取。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深,位置摆放不正。不少基层纪委委员甚至一些纪检监察专职干部认为本级纪委职能有限,查办案件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由于认识上错位,导致工作上缺位,遇事推诿或敷衍塞责,反腐倡廉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说说,坚持不懈抓落实的不多,抓出成效的则更少。
(二)纪检业务不熟,工作开展不力。基层纪检组织人力、办案条件、业务技能等有限,每年查办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数量少、质量低,难以及时总结和掌握处理各类复杂的案件的技能。同时,各地除一年一度组织基层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外,基本上没有组织兼职委员参加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兼职委员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来源仅限于协助纪委调查信访、查办案件中了解到的皮毛,难以独当一面开展业务工作。
(三)系统开放不高,履职动力不强。纪委系统开放度不高,普通党员和委员知情渠道不够畅通;尊重、保护和运用不同意见的制度机制不完善等等,限制了委员作用的发挥。
(四)爱岗敬业不够,精力保障不足。部分纪委委员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把纪检监察职业仅作为一种可以享受的政治荣誉对待,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热心,工作缺乏积极性。加之纪委委员大部分属于兼职委员,故经常借口事情多,工作忙,时间少,没精力,不认真履行职责。
(五)畏难情绪不少,落实责任不敢。纪委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的对象都是党员干部,甚至是自己的同事和战友,纪委委员甚至专职纪检干部怕查办案件得罪人,影响自己政治上的进步,“丢票论”充斥基层,造成纪委委员不愿正常履职。
(六)经费待遇不明,正常履职不愿。一是政治地位缺乏保障,兼职纪委委员一般都是普通干部,在查办案件中因级别较低不利于开展工作;二是工作经费缺乏保障,税费改革及综合配套改革后,基层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性转移支付,纪委办案经费没有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办案经费受到挤占;三是履职补助缺乏保障,公务员工资改革对津补贴进行了统一规范,纪委岗位津贴没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兼职委员不仅没有履职补助,还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物投入到履职中,不利于履职。
(七)制度规范不严,考评约束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考评激励制等一整套反腐倡廉工作的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尤其是没有建立起严格的纪委委员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无科学的考核标准,全面、科学的检验纪委委员履职情况,无法对纪委委员履职产生强劲的纪律和制度约束。
三、思考与建议
(一)推行制度创新,促进依纪依规履职。要重视发挥基层纪委委员参与决策、组织协调和党内监督作用,通过制度创新,规范和保障纪委委员依纪依规履行职责。
一是完善履职工作制度。要制订出台闭会期间纪委委员履职办法,明确规定纪委委员在纪委全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履职途径和方法。一要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任务和决策重大事项时,要通过书面和口头座谈等形式征求纪委委员的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要推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报会,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如实向纪委委员通报;对一些专项工作,及时进行通报,以使其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参与和监督。三要建立分工联系制度,纪委委员要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委员之间既合理分工,又通力协作,做到片有人管、事有人干、责任有人担;同时要实行每名纪委委员联系3-5名党代表制度,以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党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四要落实地方纪委委员询问、质询制度,要高度重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分类,积极做好转化工作,对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要积极吸纳,并付诸实施;对反映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抓好纠正处理。
二是建立履职保障制度。一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将纪委委员学习培训纳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重点,形成定期培训格局,使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要完善待遇落实机制。既要对纪委委员实行一定的纪检津贴,保障其履职中必要的交通、通讯等费用支出;又要畅通提拔重用渠道,落实好纪委委员的政治待遇,保障其政治地位。三要建立工作激励制度。建立完善纪委委员履职档案,翔实记录纪委委员履职情况,对履职突出者,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在年度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四要建立权益保护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因办案得罪人遭打击报复和变相打击报复时有发生,应及时研究出台《权益保护条例》,为纪检干部撑腰壮胆。
三是健全履职监督制度。一要建立委员述职制度。结合年初目标任务,每年定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述职述廉工作会,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述职述廉,接受党组织评议和监督;纪委委员向同级纪检监察组织述职述廉,接受党代表评议。二要建立履职考评制度。实行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委员专项工作履职情况进行阶段性考评,年底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情况记入委员履职档案。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引导纪委委员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促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实行纪委委员所在单位和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凡是对所属单位及所联系部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行为,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培训指导,促进正常有序履职。调查中基层纪委普遍反映纪委委员业务水平低,履职存在一定困难,建议上级纪委每年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定期组织全体专兼职纪委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纪检监察业务技能的呼声较高。为此,一要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兼职委员业务技能。要结合基层纪委委员的职务(或专业技能)构成分门别类定期开展专项培训,使其既能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履职,又能掌握履职综合技能,从而提高履职水平。二要创新培训形式,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轮番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跟班锻炼,帮助其在工作实践中迅速掌握实际操作规程,积累反腐败实战经验,提高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扩大自办案件成果;要经常选派纪检干部到市以上培训中心接收系统学习,及时完善知识结构;要经常邀请专家开展反腐倡廉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学习,帮助纪检干部更新知识储备。三要定期巡回指导,提升基层纪委履职水平。上级纪检监察驻点包片的领导和各职能室要定期深入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帮助其提升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水平。
(三)丰富履职方式,促进协调能动履职。要切实加强纪委委员履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纪委委员活动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委员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和年度活动方案的制定,并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委员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精心组织工作会议。各级纪委每年要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会议召开一周之前,纪委要将会议有关内容和要求书面告知纪委委员,便于纪委委员按要求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纪委委员要根据会议通知事项认真开展走访调查,收集整理与会议相关的资料和意见建议等,便于在会议上高质量发表意见建议。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开展活动是纪委委员履职的有效载体,是纪委委员立位树威的基本条件。为此,要扎实组织纪委委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一要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巡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纪委委员要主动与辖区内部门(单位)负责人加强联系,了解责任区工作情况。巡视员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及时将了解到的问题向巡视单位通报,促进巡视单位积极改进工作。二要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辖区内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适时组织专兼职委员开展专题检查,深入基层和居民户调查了解情况,挖掘产生问题的根源,严肃查办违纪违规事实。三要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针对每名纪委委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每年安排多个专题调研课题,要求每名纪委委员结合所在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专题调研,并适时开展工作研讨,年终进行统一评审奖励通报,激发委员的创新意识,不断探索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三是定期报告履职情况。纪委委员对纪委委托的事项,或个人认为是重大方面的事项,应将需要报告的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纪委;一般情况,可以向纪委主要领导口头陈述,报告有关情况和个人的想法或看法;同时,每年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交一定数量的工作动态信息、调研材料和工作建议。在日常工作中,纪委委员还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形式随时向纪委领导报告陈述有关工作情况,向纪委及其职能室了解、沟通有关工作。通过定期报告履职情况,便于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掌握纪委委员工作动态,指导纪委委员开展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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