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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政府责任建设内容探讨(四)

(四)行政能力建设责任

行政能力建设责任就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政府自身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提高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的能力,维护稳定、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法律责任:政府法律责任的核心就是依法行政,政府自身的行政权力必须要取得法律的授权并在法律的规定内下进行行政行为。法律不仅仅是可以被政府运用来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工具,更是规范和约束政府自身行为、对违法行政进行监督控制并予以处罚的最有力、最有效的根本原则。政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协调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推进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方面的行政行为规范,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提高行政效能,节约公共资源。行政行为本身就是法律所赋予的必须的、必然的行为,行政责任从根本上讲就是法律责任,所以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就必须避免政府的失位、缺位,要强化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服从法律的管理,切实维护公众的根本利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步伐。

2、行政文化建设责任:行政文化的实质就是行政文明,他是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了公众对政府形象的判断。政府必须建立广大人民认同,并有政府特色的价值观念,促使公众从理念、视觉、行为等各层面对政府形象有正面的较为直观的认识,树立内外一致的政府形象,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使之成为政府可持续成长的内在支柱。对于具体公务人员,在政府机关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能够改造和丰富公务人员的主观世界,提高公务人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人员自身的责任感成就感,增进公众的信任感参与感。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生活、工作行为必须符合人民与社会所要求的道德标准和规范,符合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严格遵守行政道德规范,表现出最高标准的清廉、真诚、正直、刚毅等品质。

3、内部监督责任:政府不仅仅要完全服从法律的约束,社会的监督,还应当主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抓好内部监督,把行政行为的结果或后果纳入前馈控制范畴。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明查与暗访、条与块等充分结合起来,对抽象行政行为,要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发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涉及其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并严格从制发审核、备案及备案审查全过程控制;对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建立责任追究以及决策反馈纠偏的机制,使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执法犯法、侵犯公众的合法权益的机构和人员,除依法予以纠正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必须增加,对行政行为的依据、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成本控制责任。政府的成本控制包括自身运行的成本以及政府社会成本的双重控制。内部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机构的优化、约束的机制、信息的公开:减少行政中转层级削减不必要的职能重叠机构,是优化结构的基础,从而推进行政命令的有效传递;监督机构的专门化、专一化、专业化是约束机制建立的保证,促使约束强劲有力且不被无端削弱;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是内部外部监督能够发挥作用的立足点,才能够促进政府有变态管理迈向常态管理,减少随意性和强制性。政府社会成本就是由于政府行为所造成的公共利益被集中剥夺或瓜分的损失,表现味经济滑坡社会动荡生态恶化等,因此政府按照法律政策要求,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必须加强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制约,使各类不确定性因素对政策的随机影响降到最度。
   

 

2006.8初稿 2007.2初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6 15:15: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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