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华 来源:三农中国
北方村落多姓杂居,家族之间的关系成为村落的连接方式,以此为纽带形成的是“关系共同体”,其内部人们的主要关联模式是社会性关联和功能性关联。本文试图从关联模式的视角初步探索北方村落的性质,以求更好的理解北方农村。
一
首先从理想、未经变异的家族来看,在关系共同体中,家族的关系状态最为重要和微妙,它直接影响到村庄政治社会面貌和人们的体质性格、精神气质。关系共同体要想维系和持续,其内部不同姓氏之间的关系必然要求处在一种相对均衡的状态(压制、支配、妥协、平衡等),使各家族能够和谐共处,能够达成合作和集体决策,以完成使家族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各项功能性需求,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社会性满足,前者包括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交往的便利和可持续性,后者有如面子、荣耀、承认、正面评价等心理和精神层面的慰藉,即社会性价值。从这个意义上将,北方村落之所以能够存在而且能够持续,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社会性和功能性的需求,使家族、家庭和个体的生命能够在一种健康的状况和环境下得以拓展。所以一般而言,任何一个单一的家族都无法独想村庄“公”的政权,须以家族联合的形式共同执掌,行使村庄公的事务,处理家族之间的事情。
为了克服村集体决策中家族的抵制,村庄会较早发育出集体决策机制,其中晚清和民国时期华北农村普遍存在的“会首制度”,即这种集体决策机制的典型,这种制度由家族族长组成,首长由几个大的家族轮流出任。如今在北方许多农村仍还有“组代表会议”,代表以家族的名义协商小组之列的事情,代表作为家族的族长或有威望、在家族里说话一言九鼎,分量十足,他的投票行动就意味着家族整体的同意与否。“会首制度”的制度设计原本就考虑到了家族的联合,是一个协商民主的形式,它要求各主要的家族都参与村庄事务,家族联合和协商民主是村庄政权(即“公”的形象)的执政和施政的基础。任何一个家族想独享村庄权力都会遭自其他家族的反对,从而使“政策”(决议)无法贯彻实施。
村落内部家族之间交互作用的不同模式和方式,以及由此制成的村落政治社会现象决定着村落共同体的样态。我们在河南安阳调查时了解到,某个村庄两大家族派性斗争异常激烈,都想独自控制村庄政治、以制服对方,各不相服,相互拆台,达不成村庄的和解,最后在一个庄内闹出了两个政权组织,各负责自己派系内部的事情。两套政权两套广播,本派系的广播不响,就是通知“孕检”也当作没听见。村庄因派性分裂到如此程度,村庄任何事务、任何决策都无法形成和实施,村庄陷入瘫痪状态,治理面貌极其糟糕。而在同样是河南的扶沟县王盘自然庄,庄内各姓氏相对平衡,“组代表会议”一直没有间断过,集体决策有代表协商后能够及时贯彻下去,村庄道路、水利等设施相对比较完善,家族关系平和,庄内往来互助频繁,一般的矛盾不会超出自然庄的范围。
族际间关系状态决定着村落共同体的存在状态,族际关系处理得当得村落一般比较和谐安静,内部团结一致对外,村落各项公共事业办理得井然有序,共同体较为能够满足人们的功能性需求;而一旦族际关系处理得不妥当,各家族的私欲就会无限膨胀,置于村落公共利益之上,家族之间的旧仇新恨交织在一起使得关系不断恶化,间隙越发扩张,共同体呈现无序状态,满足人们各种需求的功能组合无法正常运转。
二
在一庄之内,家族联合相对于一个家族而言,意味着其关系在向外延伸,超出了家族内部关系范围,由家族大私向“公”拓展。家族内部关系永远是私的结合,它的作用领域、范围和功能都相当有限,家族血脉、生命传递所需要解决的诸多功能性和社会性的问题都不是某个家族自身能够提供得了的,它需要多个家族的联合,因此这些功能性和社会性的问题也就成了不同家族所共同面对的问题,是“公”的问题,而不再是“私”的索求。这样,本来是家族私的需求,由于无法在“私”内解决,导致其关系向庄内拓展,也就成了家族之间“公”的事情,有了对“公”的苛求,“公”也就由此创建起来,如上文提到的“会首制度”即是这样一种天才的创造,“组代表会议”亦复如此。“公”一旦建立起来就具备了超脱家族私利之上的独立性,是各家族共同利害关系的象征,代表村庄内无私的正义和公平,在村庄中协调各家族之间的关系,同时也集各家族的力量办大事。
以公共治安为例,由于北方地广人多,流动性大,且平原地带为某些群体的流窜作案提供了方便,因此一直以来北方农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人们考虑的头等重要的问题,单家独户和个别家族根本无法抵御外界的入侵和骚扰,这就产生了联合御外的需要,所以在村庄的形成和发展历史长河里人们是欢迎其他家族加入的,这样可以增强村庄自身抗风险的能力。正因为如此杂姓村庄对外来户的歧视不是很强烈,姓氏越杂排斥越弱。故而在北方村落,往旧常常会组织特定的巡防队,全副武装,有的庄甚至还砌有围墙,将村庄与外界隔绝起来。
家族的关联拓展的结果是村庄中“公”的产生,超越家族“私”之上的正义形象的建立,家族关系的延展只局限于村庄内部,不向外开辟生存的空间。那么作为个人、家庭向外拓展关系又会形成什么样的场面呢?
个人关系的拓展也可分为功能性关联的拓展和社会性关联的拓展,而且这两种关联类型除了在不同姓氏的家庭之间展开外,还可以向村庄之外发展,个体的关联可以无限的向外延伸。“功能性关联”是为了个人和家庭的某些功能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关系类型,“社会性关联”则是为获取精神和社会性层面的收益而与他人建立的某种关系,通过在频繁的交往和接触当中得到他人的肯定性的判断和评价。两种关联在村庄内部是完全可以重叠的,即功能性关联的建立,同时也是社会性关联的建立。
由于家族之间的关联首先在功能方面,为满足单个家族功能的缺失而在家族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而一旦这个关联建立起来后就会超越单纯的功能需求而在社会、生活以及其他层面上发散开来,相互渗透,满足家族在社会性方面的需求,如某家族在村庄中功能的提供上尽了大力气,有目共睹,会得到其他家族的钦佩和服膺,从而在村庄中获得巨大的荣耀和社会地位,家族的主体形象突显,进而在家族成员中也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并对村庄投以更浓烈的热情——家族及其成员的社会性价值与村庄的主体地位之间是一个螺旋上升的机制。村庄中个人的功能性关联和社会性关联也一样,只要家庭在村庄中建立起了超越血缘之外的关系,无论哪种关联,另一个关联就会紧随而来。
熟人社会(即家族之间的关联)将不同家族的个体统一扔进一个社会性的关联共同体中,谁也逃脱不了这一层关系,而且只有在这一层关系的基础上个人才能去拓展、拓深自己的各类关联,例如通过朋友圈加深小圈子内已有的社会性关联,或者通过家庭之间的互助建立功能性关联,两种关联相互验证、相互叠加:朋友圈的社会性联系也可以相互帮忙、解困,达到功能互补,而换工、互助多了也使平常的串门、来往增多,相互之间在乎对方的感受和评价,希望从对方那里获得社会性的需求。
三
村庄中人们的关联拓展(拓宽、拓深)在生活层面加深了家族之间的交往,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了解,在个体这一层级形成了一张纵横交错,接点复杂的关系网络,效果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通过个体的联系使家族之间更为紧密的凝结在共同体中,也使共同体更加具有穿透力,更像个密不透风的整体。家族之间的联系是勾勒粗线条,网络并不复杂也不密集,它的作用在于“形成”共同体(即建立“公”的形象),而个体、家庭之间的关联则是使粗线条细化、密化,强化共同体。
共同体中关联拓展的方式有很多,如邻里、业缘、趣缘、聊友、朋友、把子、干亲、光棍、婚姻等,不同的关联方式形成不同的关系强度、广度,比如“拜把子”是拟亲中比较强的关系状态,仅次于亲兄弟,而且广度可以延伸到整个村庄不同姓氏、不同年龄段的男子,“聊友”的关系比较弱,也不固定,只是空闲时在饭场、牌场中说说话、喷喷事,可以随时入场和退场;业缘关系也可能在不从事某一职业之后关系不再像之前那样紧密,容易因职业的更换而变动;姻亲关系是一种仅次于宗亲的力量,一旦它在村庄内部出现,既可能在某些功能上互补,也可能消解某些关系,起到破坏性的作用;趣缘是个很有意思的社会关联方式,通过养鸟、宠物、斗鸡等将共同爱好的人连接在一起探讨爱好、趣闻、心得等,人们可以从这里获得名誉和面子,如某人的斗鸡很厉害,某人的鸟很乖巧……总之人们通过各种方式使自己的社会关联得以拓展,使村庄通过各类“关系”凝结为伦理和功能性共同体。
家族之间的关系构成村庄“公”的形象,个人、家庭之间的关系则是共同体内私的联结,两者都对村庄共同体的存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北方多姓共居村庄的性质是“关系共同体”,它的核心连接纽带是“关系”。当然,无论各小私之间的关系多么的紧密无间,它们的之间的纽带还是“关系”,不可能上升到“血缘”,血缘认同在杂姓村落依然具有较“关系”为重的程度,因此个体在家族内部的关系必然重于其与家族之外的关系,即当“把兄弟”与自己兄弟闹矛盾时,作为“关系中人”的我必然要站在自家兄弟立场说话,这是血亲立场问题,也就是说,个人、家庭小私之间的关系状态并没有解构家族内部的血缘认同,没有支解家族内部关系,“人近”还是不如“心近”,所以家族在“关系”交错的关系共同体中依然是个独立的认同与行动单位。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关系共同体中家族之间的关系最为关键,它关切到共同体的存留和存在状态。
个体除在村庄共同体中的关联拓展外,其实人们还可以将自己的关系网延伸到村庄之外,向外界寻求各种需求的满足,同样包括社会性的和功能性的两种类型。但这里与在村庄中的关联拓展的差别在于,两种关联类型不再紧密相依,在多数时候是分开的。因为个体功能性的需求对时空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只能在共同体中得到满足,很少超出共同体之外,比如村庄的治安问题(生命财产保障)只能长时期由村庄家族或家庭联合提供,外界关系可能保护一时但不可能保障一世(像可以一次请朋友来解决欺侮的问题,但不可能每次都及时,村庄的保障才是切实可持续的)。市场可以解决部分功能需求,但对大部分的需求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通过市场来收割小麦、棉花而不是邻里,但无法通过市场来解决排水、灌溉、道路等问题,它们还得通过村内的合作、互助来解决。
所以外界的社会性关系、市场关系都不可能完全解决个人和家庭生活、生产等诸多功能性的问题,而社会性需求却完全可以在更为广泛的交往圈子中获得。比方说面子竞争,人们可以在朋友圈中展开,在这个超出村庄之外的圈子中获得面子上的光彩,人们在乎这个圈子的评价和议论,希望得到圈子里的普遍认可和承认,从而获得精神和心理上的收益。人们也可以在市场圈中得到认可,也就是生意的成功,同一市场圈中的人都很艳羡和称许。社会性关联的外拓,人们完全可以放弃村庄内的社会性收益,在村庄以外得到弥补,比如一个遭受“社区性死亡”的人,他可能在市场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尽管村庄仍对他不屑,但他却通过村庄外的社会交往补足了在村庄中的损失。庄外的社会性关联也可能提供某些功能需求,如市场信息的提供,但许多这样的功能都是庄外的,庄外的社会性关联无法在庄内实现功能补遗。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庄外的社会关系在社会性和功能性上是相互分割的,有时还会导致冲突,即庄外的社会性关联构成对庄内的功能破坏,甚至瓦解庄内的社会性关联,典型的如请村庄外的“小混混”进村解决纠纷等问题,打破村庄既定的交往规则和地方性共识,构成对村庄共同体的割裂。
四
综上所述,从关联模式角度对北方村落性质探讨,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北方村落的性质是以家族“关系”为基础的关系共同体,理想类型的家族在村落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族之间的“关系”构成村庄“公”的事务和“公”的形象,并且任何家族都无法排斥其他的家族而独享村庄“公”的权力和事业,必须经由家族联合或关系的延伸方可达到。家族之间的关系可分为社会性关联和功能性关联,后者是基础,为家族的社会性需求创造条件,前者体现为家族在村庄中的主体地位、主体形象和主体意识,家族的社会性关联和功能性关联限定在村庄范围内。
二、个体或家庭的在村庄中的关联拓展、拓深加剧了村庄共同体的内聚,也为其获得社会性价值和功能性需求开辟了道路,在北方村落家族之间的关系重于个体或家庭之间的关系;庄内社会性关联与功能性关联密切相关,几乎难以割裂开来,互为前提和基础。个体在村庄以外的关联拓展也表现为社会性和功能性双重关联类型的延续,但二者更多的时候是分割的,特别是庄外的社会性关联与庄内的功能性需求很难勾连起来,问题在于当庄外的社会性关联支解庄内的社会性关联之后,村庄的功能性满足就会面临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