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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区域比较视野下的村庄与市场——第十届硕博论坛综述

作者:欧阳静   来源:三农中国 

 

2007118日晚上6点至10点半,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举办了第十届硕博论坛论坛主要是围绕村庄与市场这两大主题展开,探讨了在遭遇现代性和市场化冲击之下,乡村社会的应变态势以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现象。论坛认为,市场已然作为村庄的一个嵌入性因素而存在,是村庄中的事实状态,而不仅仅是考察乡土社会及其变迁的背景性因素。因此,市场理应被纳入分析村庄性质及其对外界反应机制的本位范畴,特别是在区域比较的视野下,村庄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很可能成为一个崭新的论域。论坛在此话题下,广泛论涉了巨变中的乡村治理、乡村关系以及农村伦理诸多问题,并对如何认识区域差异极大的乡土中国这一困扰数代中国学人的问题,给予了方法论上的关照。

一、村庄吸纳市场:乡土本色、地方性与市场的关系

当乡土中国遭遇现代化与市场化的冲击时,村庄又以何种逻辑承接着一系列外部的冲击,呈现怎样的差异?村落将被完全消解,以致走向村落的终结,抑或以其特有的乡土逻辑对进入村庄的现代化与市场化的逻辑进行一系列调整,从而抵挡、屏蔽或吸纳外部的规则以保持村落本色? 

欧阳静、杨华和吕德文的发言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各自的思考。在区域比较的视角下,欧阳静从“农民造房子请谁做小工”这一现象切入,就村庄如何吸纳市场这一问题进行了一番较为细致的解答。河南村民造房子时,谁做得最好、最专业便请谁做;而江西的村民造房子做小工时,一定得请本庄人而不能请村庄外的人,如果请村庄外的人将遭遇村庄集体性的制裁。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她认为由于江西的宗族性村落具有吸纳市场的“自家人”的差序格局和“有益同受益,有损同受损”的村庄交换机制。这种格局与机制能吸纳进入村庄中的市场规则,当村庄中的乡土规则吸纳市场规则之后,进入村庄的市场就变成不完全市场,从而因村庄性质的区域性差异,使得进入村庄的市场也呈现出区域差异。刘勤在随后的讨论中从规则吸纳规则的抽象层面对“村庄吸纳市场”进行了深刻的解读,使经验现象在理论上更加明晰化,认为村庄内部已有的交往和交易规则对外部市场侵入的规则给予了以我为主的批判性吸收和更改,才会出现遭遇市场侵蚀而不瓦解的村庄现象。杨华则强调,欧阳静的发言回答了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为何遭遇同样市场经济的冲击,不同区域的村庄呈现出极大的差异,二是由于对市场的思考是立足于村庄基础之上,从而把抽象意义上的市场拉回到了具体的村庄,以致市场变为实在、具体的市场。因此,从欧阳静的发言中我们看到,市场已不再作为一个影响村庄的背景而存在,而是以一种事实存在于村庄并发生作用。

如果说欧阳静是从市场来解读村庄,展现村庄在应对市场方面的区域差异,那么杨华的发言则试图从地方性与国家性这两个维度来呈现村庄构成的差异性。村庄构成理论所要解决的是村庄秩序何以形成的问题,地方性与国家性是村庄秩序的生成因素,因此也是村庄最主要的构成要素,其他因素如市场则需在二者的配合下方可有序。杨华比较了华南、华北和川西三地农村的村庄构成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秩序现象,华南的村庄是地方性强而国家性弱,村庄中具有再生能力强大的地方性,典型的如结构性权威的存在,因此无需国家的介入便能很好维持村庄秩序;与此相映成趣,川西农村的构成状态却是国家性盛大而地方性微弱,村庄的行为和思维总以国家制度、法律和政策为准绳。而在华北农村,无论是国家性抑或是地方性总是呈现出相辅相成的双强或者双弱的特点,即当国家性很强时,地方性也强,当国家性很弱时,地方性相应地变弱,于是我们看到,当国家权力退出村庄后,作为地方性力量的家族也随之缺乏整合能力,地方性共识、规范和伦理在人们的生活中激剧地退化。由于国家性与地方性的双重弱化,华北的村庄构成出现了空挡,使灰色势力有机可乘,村庄出现失序。

吕德文通过对川西、华南和华北农民与土地关系的的区域性比较,力图回答“当下的乡土中国是如何?”他发现,华南土地的限制,自古土地的束缚就不强,人们的生计更多的是求助于市场,即所谓的兼业,费老“土地束缚下的中国”出于太湖流域农村,该地区历史上形成的田底与田面权的分割将农民牢牢地束缚于土地之上,而四川土地与农民的关系非常松散,农村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但是在经历社会巨变和市场经济的侵蚀之后,更具乡土本色的不是太湖地区,也不是市场高度发达的川西平原,而是华南农村。由此他对村落性质的认识作了一番反思,并对上世纪三四年代的乡村文学作品进行了粗略的检视,发现在不同的作者那里拥有不同的乡土中国。这样他反思道,如果照此认识方式,我们能不能达成对中乡土国的真正认识?因为在遭受现代化、全球化冲击下的当下乡土中国更是巨变万千,呈现出千姿百态的图景。他认为,要真正认识当下是一个怎样的乡土社会,必须反思一些前提性的问题,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乡土社会?因为这一前提会制约我们去认识当下的乡土社会。

   事实上,当村落遭遇国家与市场的冲击时,并非呈现出一致的变迁逻辑,也不是进行一系列同质性的“化学反应”,而是在区域上呈现出巨大的差异。如何给予这些差异以确在的把握,从而形成对乡土中国的整体性认识,应该说这也是费老这一代人一直想回答却最终未能满意回答的世纪难题。费老时代的乡土中国刚刚被纳入现代化的体系之中,可能区域性的差异不如当下如此巨大,因此这无疑给以社区为对象的个案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发言者都自觉与不自觉地运用区域比较的方法,试图深化对当下乡土中国的认识。

本节发言不仅延续了上届论坛所开放出来的关于市场的新问题,而且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面对上届论坛所开放的出来的问题:“市场经济作为一个宏观背景,其对于乡村社会的影响是通过大量而复杂的中间机制来发挥作用的,或者说,市场经济与乡村社会变迁之间无法建立一个直接的因果关系,二者的连接机制及其本身都需要在具体研究中细化。”(参阅郭亮:《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国家与市场——第九届硕博论坛综述》)在本节的发言者从村庄的乡土规则来解读进入村庄中的市场规则,从而发掘出村庄与市场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如果说上届硕博论坛把市场作为背景性的因素纳入村庄研究视野的话,那么本次硕博论坛则把它拉进了村庄,使之成为分析村庄差异的一个具体而又实在的变量,从而在市场经济与乡村社会关系之间搭建起直接的相关关系。

二、变迁中的乡村治理与乡村关系

进入乡村社会的国家权力在不同时期所展示的权力运作方式和运作技术截然不同,当乡村社会面对流变中的国家权力时,乡土社会所据有的治理的逻辑和乡村中的各种关系将呈现相应的流变。陈柏峰、郭亮、李德瑞三位发立言人给我们所展示的恰恰正是这种“国家流变中的乡村流变”。陈柏峰以安公简报作为分析材料,将上个世纪的80年代、90年代以及本世纪初这三代时代的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方式的变迁进行了一番精彩的演绎。他认为,在80年代的农村治理是“运动式的治理”,这种治理方式主要是以群众路线为主,即通过依靠群众、接近群众来维护治安,这种方式在简报反映为“据群众反映、据群众举报”。他认为这种治理方式仍具有高度的德行特点,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同也高,但到90年代后,这种群众路线慢慢地让位于专门工作,比如“线人制度”和治安联防制度以及当下的驻村勤务制度。然而,当这种专门工作愈来愈陷入到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之下时,往往又无法达成治理的效果,于是又得重新寻找和借用群众路线。此时,群众路线所面临乡村社会基础也已发生了巨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同度和道德感业已衰弱。在这种困境使得治安管理工作既未纳入法治的正道,又无法回到以前的群众路线,只能在这两种方式中左右摇摆。与陈柏峰历时性的展示不同,郭亮和李德瑞都试图对后税时代的乡村关系和乡村治理的变化作番解读。郭亮认为,乡镇为了收取税费、完成国家和上级部门的任务必须讨好村组干部,但后税费时代,村干部必须讨好乡镇。他认为发生这种逻辑变化的原因在于,随着各种惠农政策的进村,位于体制边缘的村庄政权必须极力向位于国家体制中的乡镇争取各种建设项目,以满足村民对村庄建设的期待。他强调乡村关系不仅有历时性的变化,也具有区域性的差异,因为在后税时代的乡村关系如果以村庄为主导进行互动,那么村庄的性质将决定乡村关系的性质。基于对鄂东、川西和山东的区域比较,李德瑞着重探讨了八十年代初集体土地分配方式的不同所引发的对当下村庄治理状况的差异。她认为在集体土地分到组的农村地区,其村民与村庄关系较为紧密,而集体土地的彻底到户的村庄,便形成了当下原子化的村庄治理格局。

申端锋在点评中认为,对乡村关系变迁的解读视角可以从国家的一头来看村庄的一尾或是从国家与村庄的一头一尾来关注国家与村庄之间的微妙关系,而发言者从变迁中乡村治理和乡村关系的来认识国家与村庄,从而展示国家的变化和乡村的变化,这一视角具有一定的新颖。同时,他认为对乡村治理逻辑与乡村关系变迁的考察一般可以上升到对策和理论两个层面,但这一上升的关键在于经验研究者对掌握的经验材料进行充分思考,以发现经验背后的经验,但也要避免用不恰当的理论切割鲜活的材料。

发言所展现的不仅仅是国家权力技术的运作方式,同时呈现出国家权力对村庄中的各种结构和关系的重塑。国家权力运作方式在乡村的变迁不仅是国家治理技术的变迁,同时也反映出乡村社会基础的流变。在此基础上,发言者将视角转入乡村社会基础,从乡村关系、村庄性质探求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历时性和区域性差异。这表明发言者不仅仅从技术上去理解权力的运作,而是进入村庄,从村庄的社会基础去更深层次地理解权力运作逻辑的变迁。

三、治理与伦理危机中的村庄

自“三农问题”提出以来,诸多研究者将这些问题提升到治理“危机”的高度,在理论和现实的层面对乡村治理问题投以强烈的关怀。与此同时,乡村伦理与道德问题却一直处于农村研究者的视野之外。

“伦理性危机”是申端锋2007年元旦第五次硕博论坛上首次提出,他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村正在出现从治理性危机向伦理性危机的巨大转变,此命题在学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同时也遭致多方面的批评。在本次论坛上,申端锋在修正自己观点的基础上对批评给予了回应。但他依然秉持着农村“危机论”,不否认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治理性危机的真实存在,并认为伦理性危机在农村同时存在,只是“三农”的政治性话题掩盖了伦理层面出现的裂变。那为什么乡村社会危机丛丛,却是多而不发呢?申端锋辩论道,恰恰是伦理性危机化解了乡村治理性危机——市场经济刺激了农民对财富的渴求,对货币追求的压力,使得农民不仅无暇顾及其他的压力,而且将外部压力内部化、公共问题家庭化。乡村治理性危机正是通过这样一个机制给消解掉了,从而使乡村出现“有危机却不爆发”的局面。申端锋在这个“化”的过程中,试图赋予“伦理性危机”以新的意义和理论内涵。但是在稍后的点评中,吴毅教授依然对“危机”的提法提出了质疑,即“危机”一词是否能够恰当地概括当下乡村的问题?他认为,乡村中的诸多问题在任何时代都存在着,因此一些研究可能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相互塑造。

还有其他发言者在区域比较的视角下,延续并深入探讨乡村治理与伦理的危机的话题。范成杰重点探讨农村家庭养老问题中由儿子养老到女儿养老的嬗变过程。他发现,女儿已成为农村家庭养老中的主要承担者,成了老人的“银行”。他认为,这一变化导致纵向的家庭结构向横向家庭结构转变。吕德文在随后的点评中将该问题提升到了家庭伦理性困境的高度,从而解释为何女儿成为养老的工具这一问题。养老本该是儿子义务,并且此义务承载着天然的责任、孝道等伦理性意义。如今,“养儿防老”变成了“养女防老”这不单单是一个家庭结构变化的问题,更是一个家庭伦理变迁的问题。

如果说,申端锋和范成杰的发言呈现出了乡村中的伦理问题,那田先红的发言则展现出乡村治理的困境。田先红以一桩安装电线杆所引发的土地纠纷案把国家、村组、企业和村民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作了充分的阐述。但由于土地涉及多方利益,同时与农民的公私观念、地权意识与现代性法律条文、模糊性的地方政策发生冲突,从而使得这一纠纷处于无法解决的困境之中。但诸多评论人认为从公私观念来探讨这一土地纠纷问题,就散失了这则材料的精彩性,进而从这一事件中挖掘出新的理论视点。

但无论如何,要对一个村庄或者说要对整个乡村中国进行完整的经验性理解,从治理到伦理的讨论开阔出了更为宽广的乡村研究领域,从而有利于拓展农村研究者对乡村社会和乡土中国更为深层的理解。

四、讨论:经验与问题

论坛的“大放大鸣”安排在最后一节,原则是自由发言、热烈阐述,参与论坛的博士、硕士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吴毅和董磊明两位老师对所讨论的问题作了高屋建瓴的总结。

(一)如何发现“问题背后的问题,经验背后的经验”

本次论坛呈现了丰富的农村经验和现实问题,但论坛并非仅仅就经验谈经验,就问题谈问题,而是力图在展现经验、揭示问题的同时发现经验背后的问题,追究问题内在的实质,为在经验基础之上提升具有分析性的概念和理论创造条件。因此论坛不仅在于呈现经验,更在于通过经验与经验、观点与观点之间的激烈碰撞,在质和量两个层面加深对经验的理解,使经验立于更本位的立场,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讲,论坛本身就是一种“发现问题背后的问题,经验背后的经验”的良好方式,这正是论坛的意义和重要性之所在。

(二)为何要理解村庄

如果说论坛的发言是围绕“村庄是什么”而展开,那么讨论则上升为对研究者的价值立场和关怀以及研究本身的意义的追究,即“为何要理解村庄?”论坛一致认为,从费孝通以来的众多研究者是本着一种民族与国家情怀去认识村庄和乡村中国的。面对全球化与现代性的冲击,中国应该如何走,乡村的前途在哪里,这都需要我们在对中国问题的深入理解中寻找中国现代化的强盛之道。在此意义上,理解村庄其实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的国家!为何要理解村庄的另一个价值关怀,是为了能对本土社会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在当下急剧的社会转型中,村庄是理解充满着问题和“危机”的乡土中国的重要且便捷的切入点,能够为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活生生的经验材料和理论灵感,从而可能为研究者实现本土理论的构建提供的良好的机会。因此,在农村研究中,村庄的意义在村庄之外。

(三)如何更好地认识乡土中国。

讨论最后从“为何要理解村庄”的价值性关怀进入到“如何认识村庄”的方法论意义上的思考。“如何更好地认识中国”,费老在回答利奇质问的“一个村庄何以代表整个中国?”的问题时,建构了类型学与区域比较的方法。对于前者,费老在《云南三村》中试图实践之,其他学者也做了不少的努力。但对于区域比较的核心方法和论点,费老之后的社会学者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更缺少操作化的实践。本次论坛便是运用区域比较的视野和方法对认识乡土中国所作的一些有益的探索。发言者所提出的问题都是源自于各自所撰写的各区域的村治模式。撰写村治模式是认识某个区域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再将不同村治模式进行区域性比较,从而达致对不同区域的认识。撰写村治模式应该说为认识区域和区域比较寻找到了一种有效可行的操作方法,它从认识一个村庄开始,再到认识一个区域,进而对区域进行比较,从而上升到对中国80%农村的理解。区域比较的视角和方法为解决认识乡土中国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工具、知识和智力支撑。

2007118日晚上6点至10点半,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举办了第十届硕博论坛,论坛主要是围绕村庄与市场这两大主题展开,探讨了在遭遇现代性和市场化冲击之下,乡村社会的应变态势以及由此导致的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现象。论坛认为,市场已然作为村庄的一个嵌入性因素而存在,是村庄中的事实状态,而不仅仅是考察乡土社会及其变迁的背景性因素。因此,市场理应被纳入分析村庄性质及其对外界反应机制的本位范畴,特别是在区域比较的视野下,村庄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很可能成为一个崭新的论域。论坛在此话题下,广泛论涉了巨变中的乡村治理、乡村关系以及农村伦理诸多问题,并对如何认识区域差异极大的乡土中国这一困扰数代中国学人的问题,给予了方法论上的关照。

一、村庄吸纳市场:乡土本色、地方性与市场的关系

当乡土中国遭遇现代化与市场化的冲击时,村庄又以何种逻辑承接着一系列外部的冲击,呈现怎样的差异?村落将被完全消解,以致走向村落的终结,抑或以其特有的乡土逻辑对进入村庄的现代化与市场化的逻辑进行一系列调整,从而抵挡、屏蔽或吸纳外部的规则以保持村落本色? 

欧阳静、杨华和吕德文的发言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各自的思考。在区域比较的视角下,欧阳静从“农民造房子请谁做小工”这一现象切入,就村庄如何吸纳市场这一问题进行了一番较为细致的解答。河南村民造房子时,谁做得最好、最专业便请谁做;而江西的村民造房子做小工时,一定得请本庄人而不能请村庄外的人,如果请村庄外的人将遭遇村庄集体性的制裁。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她认为由于江西的宗族性村落具有吸纳市场的“自家人”的差序格局和“有益同受益,有损同受损”的村庄交换机制。这种格局与机制能吸纳进入村庄中的市场规则,当村庄中的乡土规则吸纳市场规则之后,进入村庄的市场就变成不完全市场,从而因村庄性质的区域性差异,使得进入村庄的市场也呈现出区域差异。刘勤在随后的讨论中从规则吸纳规则的抽象层面对“村庄吸纳市场”进行了深刻的解读,使经验现象在理论上更加明晰化,认为村庄内部已有的交往和交易规则对外部市场侵入的规则给予了以我为主的批判性吸收和更改,才会出现遭遇市场侵蚀而不瓦解的村庄现象。杨华则强调,欧阳静的发言回答了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为何遭遇同样市场经济的冲击,不同区域的村庄呈现出极大的差异,二是由于对市场的思考是立足于村庄基础之上,从而把抽象意义上的市场拉回到了具体的村庄,以致市场变为实在、具体的市场。因此,从欧阳静的发言中我们看到,市场已不再作为一个影响村庄的背景而存在,而是以一种事实存在于村庄并发生作用。

如果说欧阳静是从市场来解读村庄,展现村庄在应对市场方面的区域差异,那么杨华的发言则试图从地方性与国家性这两个维度来呈现村庄构成的差异性。村庄构成理论所要解决的是村庄秩序何以形成的问题,地方性与国家性是村庄秩序的生成因素,因此也是村庄最主要的构成要素,其他因素如市场则需在二者的配合下方可有序。杨华比较了华南、华北和川西三地农村的村庄构成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秩序现象,华南的村庄是地方性强而国家性弱,村庄中具有再生能力强大的地方性,典型的如结构性权威的存在,因此无需国家的介入便能很好维持村庄秩序;与此相映成趣,川西农村的构成状态却是国家性盛大而地方性微弱,村庄的行为和思维总以国家制度、法律和政策为准绳。而在华北农村,无论是国家性抑或是地方性总是呈现出相辅相成的双强或者双弱的特点,即当国家性很强时,地方性也强,当国家性很弱时,地方性相应地变弱,于是我们看到,当国家权力退出村庄后,作为地方性力量的家族也随之缺乏整合能力,地方性共识、规范和伦理在人们的生活中激剧地退化。由于国家性与地方性的双重弱化,华北的村庄构成出现了空挡,使灰色势力有机可乘,村庄出现失序。

吕德文通过对川西、华南和华北农民与土地关系的的区域性比较,力图回答“当下的乡土中国是如何?”他发现,华南土地的限制,自古土地的束缚就不强,人们的生计更多的是求助于市场,即所谓的兼业,费老“土地束缚下的中国”出于太湖流域农村,该地区历史上形成的田底与田面权的分割将农民牢牢地束缚于土地之上,而四川的土地与农民的关系非常松散,农村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但是在经历社会巨变和市场经济的侵蚀之后,更具乡土本色的不是太湖地区,也不是市场高度发达的川西平原,而是华南农村。由此他对村落性质的认识作了一番反思,并对上世纪三四年代的乡村文学作品进行了粗略的检视,发现在不同的作者那里拥有不同的乡土中国。这样他反思道,如果照此认识方式,我们能不能达成对中乡土国的真正认识?因为在遭受现代化、全球化冲击下的当下乡土中国更是巨变万千,呈现出千姿百态的图景。他认为,要真正认识当下是一个怎样的乡土社会,必须反思一些前提性的问题,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乡土社会?因为这一前提会制约我们去认识当下的乡土社会。

   事实上,当村落遭遇国家与市场的冲击时,并非呈现出一致的变迁逻辑,也不是进行一系列同质性的“化学反应”,而是在区域上呈现出巨大的差异。如何给予这些差异以确在的把握,从而形成对乡土中国的整体性认识,应该说这也是费老这一代人一直想回答却最终未能满意回答的世纪难题。费老时代的乡土中国刚刚被纳入现代化的体系之中,可能区域性的差异不如当下如此巨大,因此这无疑给以社区为对象的个案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发言者都自觉与不自觉地运用区域比较的方法,试图深化对当下乡土中国的认识。

本节发言不仅延续了上届论坛所开放出来的关于市场的新问题,而且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面对上届论坛所开放的出来的问题:“市场经济作为一个宏观背景,其对于乡村社会的影响是通过大量而复杂的中间机制来发挥作用的,或者说,市场经济与乡村社会变迁之间无法建立一个直接的因果关系,二者的连接机制及其本身都需要在具体研究中细化。”(参阅郭亮:《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国家与市场——第九届硕博论坛综述》)在本节的发言者从村庄的乡土规则来解读进入村庄中的市场规则,从而发掘出村庄与市场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如果说上届硕博论坛把市场作为背景性的因素纳入村庄研究视野的话,那么本次硕博论坛则把它拉进了村庄,使之成为分析村庄差异的一个具体而又实在的变量,从而在市场经济与乡村社会关系之间搭建起直接的相关关系。

二、变迁中的乡村治理与乡村关系

进入乡村社会的国家权力在不同时期所展示的权力运作方式和运作技术截然不同,当乡村社会面对流变中的国家权力时,乡土社会所据有的治理的逻辑和乡村中的各种关系将呈现相应的流变。陈柏峰、郭亮、李德瑞三位发立言人给我们所展示的恰恰正是这种“国家流变中的乡村流变”。陈柏峰以安公简报作为分析材料,将上个世纪的80年代、90年代以及本世纪初这三代时代的农村治安管理工作方式的变迁进行了一番精彩的演绎。他认为,在80年代的农村治理是“运动式的治理”,这种治理方式主要是以群众路线为主,即通过依靠群众、接近群众来维护治安,这种方式在简报反映为“据群众反映、据群众举报”。他认为这种治理方式仍具有高度的德行特点,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同也高,但到90年代后,这种群众路线慢慢地让位于专门工作,比如“线人制度”和治安联防制度以及当下的驻村勤务制度。然而,当这种专门工作愈来愈陷入到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之下时,往往又无法达成治理的效果,于是又得重新寻找和借用群众路线。此时,群众路线所面临乡村社会基础也已发生了巨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同度和道德感业已衰弱。在这种困境使得治安管理工作既未纳入法治的正道,又无法回到以前的群众路线,只能在这两种方式中左右摇摆。与陈柏峰历时性的展示不同,郭亮和李德瑞都试图对后税时代的乡村关系和乡村治理的变化作番解读。郭亮认为,乡镇为了收取税费、完成国家和上级部门的任务必须讨好村组干部,但后税费时代,村干部必须讨好乡镇。他认为发生这种逻辑变化的原因在于,随着各种惠农政策的进村,位于体制边缘的村庄政权必须极力向位于国家体制中的乡镇争取各种建设项目,以满足村民对村庄建设的期待。他强调乡村关系不仅有历时性的变化,也具有区域性的差异,因为在后税时代的乡村关系如果以村庄为主导进行互动,那么村庄的性质将决定乡村关系的性质。基于对鄂东、川西和山东的区域比较,李德瑞着重探讨了八十年代初集体土地分配方式的不同所引发的对当下村庄治理状况的差异。她认为在集体土地分到组的农村地区,其村民与村庄关系较为紧密,而集体土地的彻底到户的村庄,便形成了当下原子化的村庄治理格局。

申端锋在点评中认为,对乡村关系变迁的解读视角可以从国家的一头来看村庄的一尾或是从国家与村庄的一头一尾来关注国家与村庄之间的微妙关系,而发言者从变迁中乡村治理和乡村关系的来认识国家与村庄,从而展示国家的变化和乡村的变化,这一视角具有一定的新颖。同时,他认为对乡村治理逻辑与乡村关系变迁的考察一般可以上升到对策和理论两个层面,但这一上升的关键在于经验研究者对掌握的经验材料进行充分思考,以发现经验背后的经验,但也要避免用不恰当的理论切割鲜活的材料。

发言所展现的不仅仅是国家权力技术的运作方式,同时呈现出国家权力对村庄中的各种结构和关系的重塑。国家权力运作方式在乡村的变迁不仅是国家治理技术的变迁,同时也反映出乡村社会基础的流变。在此基础上,发言者将视角转入乡村社会基础,从乡村关系、村庄性质探求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历时性和区域性差异。这表明发言者不仅仅从技术上去理解权力的运作,而是进入村庄,从村庄的社会基础去更深层次地理解权力运作逻辑的变迁。

三、治理与伦理危机中的村庄

自“三农问题”提出以来,诸多研究者将这些问题提升到治理“危机”的高度,在理论和现实的层面对乡村治理问题投以强烈的关怀。与此同时,乡村伦理与道德问题却一直处于农村研究者的视野之外。

“伦理性危机”是申端锋2007年元旦第五次硕博论坛上首次提出,他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村正在出现从治理性危机向伦理性危机的巨大转变,此命题在学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同时也遭致多方面的批评。在本次论坛上,申端锋在修正自己观点的基础上对批评给予了回应。但他依然秉持着农村“危机论”,不否认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治理性危机的真实存在,并认为伦理性危机在农村同时存在,只是“三农”的政治性话题掩盖了伦理层面出现的裂变。那为什么乡村社会危机丛丛,却是多而不发呢?申端锋辩论道,恰恰是伦理性危机化解了乡村治理性危机——市场经济刺激了农民对财富的渴求,对货币追求的压力,使得农民不仅无暇顾及其他的压力,而且将外部压力内部化、公共问题家庭化。乡村治理性危机正是通过这样一个机制给消解掉了,从而使乡村出现“有危机却不爆发”的局面。申端锋在这个“化”的过程中,试图赋予“伦理性危机”以新的意义和理论内涵。但是在稍后的点评中,吴毅教授依然对“危机”的提法提出了质疑,即“危机”一词是否能够恰当地概括当下乡村的问题?他认为,乡村中的诸多问题在任何时代都存在着,因此一些研究可能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相互塑造。

还有其他发言者在区域比较的视角下,延续并深入探讨乡村治理与伦理的危机的话题。范成杰重点探讨农村家庭养老问题中由儿子养老到女儿养老的嬗变过程。他发现,女儿已成为农村家庭养老中的主要承担者,成了老人的“银行”。他认为,这一变化导致纵向的家庭结构向横向家庭结构转变。吕德文在随后的点评中将该问题提升到了家庭伦理性困境的高度,从而解释为何女儿成为养老的工具这一问题。养老本该是儿子义务,并且此义务承载着天然的责任、孝道等伦理性意义。如今,“养儿防老”变成了“养女防老”这不单单是一个家庭结构变化的问题,更是一个家庭伦理变迁的问题。

如果说,申端锋和范成杰的发言呈现出了乡村中的伦理问题,那田先红的发言则展现出乡村治理的困境。田先红以一桩安装电线杆所引发的土地纠纷案把国家、村组、企业和村民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作了充分的阐述。但由于土地涉及多方利益,同时与农民的公私观念、地权意识与现代性法律条文、模糊性的地方政策发生冲突,从而使得这一纠纷处于无法解决的困境之中。但诸多评论人认为从公私观念来探讨这一土地纠纷问题,就散失了这则材料的精彩性,进而从这一事件中挖掘出新的理论视点。

但无论如何,要对一个村庄或者说要对整个乡村中国进行完整的经验性理解,从治理到伦理的讨论开阔出了更为宽广的乡村研究领域,从而有利于拓展农村研究者对乡村社会和乡土中国更为深层的理解。

四、讨论:经验与问题

论坛的“大放大鸣”安排在最后一节,原则是自由发言、热烈阐述,参与论坛的博士、硕士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吴毅和董磊明两位老师对所讨论的问题作了高屋建瓴的总结。

(一)如何发现“问题背后的问题,经验背后的经验”

本次论坛呈现了丰富的农村经验和现实问题,但论坛并非仅仅就经验谈经验,就问题谈问题,而是力图在展现经验、揭示问题的同时发现经验背后的问题,追究问题内在的实质,为在经验基础之上提升具有分析性的概念和理论创造条件。因此论坛不仅在于呈现经验,更在于通过经验与经验、观点与观点之间的激烈碰撞,在质和量两个层面加深对经验的理解,使经验立于更本位的立场,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讲,论坛本身就是一种“发现问题背后的问题,经验背后的经验”的良好方式,这正是论坛的意义和重要性之所在。

(二)为何要理解村庄

如果说论坛的发言是围绕“村庄是什么”而展开,那么讨论则上升为对研究者的价值立场和关怀以及研究本身的意义的追究,即“为何要理解村庄?”论坛一致认为,从费孝通以来的众多研究者是本着一种民族与国家情怀去认识村庄和乡村中国的。面对全球化与现代性的冲击,中国应该如何走,乡村的前途在哪里,这都需要我们在对中国问题的深入理解中寻找中国现代化的强盛之道。在此意义上,理解村庄其实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的国家!为何要理解村庄的另一个价值关怀,是为了能对本土社会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在当下急剧的社会转型中,村庄是理解充满着问题和“危机”的乡土中国的重要且便捷的切入点,能够为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活生生的经验材料和理论灵感,从而可能为研究者实现本土理论的构建提供的良好的机会。因此,在农村研究中,村庄的意义在村庄之外。

(三)如何更好地认识乡土中国。

讨论最后从“为何要理解村庄”的价值性关怀进入到“如何认识村庄”的方法论意义上的思考。“如何更好地认识中国”,费老在回答利奇质问的“一个村庄何以代表整个中国?”的问题时,建构了类型学与区域比较的方法。对于前者,费老在《云南三村》中试图实践之,其他学者也做了不少的努力。但对于区域比较的核心方法和论点,费老之后的社会学者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更缺少操作化的实践。本次论坛便是运用区域比较的视野和方法对认识乡土中国所作的一些有益的探索。发言者所提出的问题都是源自于各自所撰写的各区域的村治模式。撰写村治模式是认识某个区域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再将不同村治模式进行区域性比较,从而达致对不同区域的认识。撰写村治模式应该说为认识区域和区域比较寻找到了一种有效可行的操作方法,它从认识一个村庄开始,再到认识一个区域,进而对区域进行比较,从而上升到对中国80%农村的理解。区域比较的视角和方法为解决认识乡土中国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工具、知识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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