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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欧阳静:钉子户、乡村组织与新农村建设的“冷”与“热”

作者:欧阳静   来源:三农中国 

笔者近日在江西遂川县调查时,总是被当地热火朝天的农村建设场景所感染,其农村建设的对象是村民小组或是3040户规模的自然村,即新农村建设主要是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建设,也主要依靠村民小组的力量。行政村层面的村干部主要是负责项目的申报以及与上级政府进行一些协调工作。因此,当地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自然村或是村民小组内的农民、小组长以及村中积极分子所组成的理事会。以所调查的林村为例,林村在新农村建设在进行试点申报时,首先是自然村或是村民组中的积极分子热情响应,动员村民申报,申请率往往能达到90%以上。申报率达到要求后,村民小组长便请村干部把申报率上报给乡镇以争取项目。项目争取到后,村民通过选举,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中的成员一般是由村中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教师以及村中威望高的又热心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组成,如果本村民组有村干部,则是理事会的当然成员。理事会首要的工作便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讨应该如何进行建设,预算所缺的建设资金,然后组织筹资。资金概由委员会管理,村委会不负责。

第二步工作便组织筹资,理事会成员分头向在外工作的本族后代寄捐款信,以争取“第三种力量 ”支持家乡的新农村建设。所筹的资金以及国家拨的项目资金由委员会管理,村委不负责。最后是动员在村居住的村民义务地投工投劳,试点村的泥瓦匠、木匠等手艺人都义务地投入“改厕、改路”的专业性建设中,而那些拥有运输车或是工程车的村民也义务为本村的新农村建设装运沙石。村民义务投工的唯一理由便是:“这是为我们自己修路”。如果本村缺乏专业性的技术师傅,便由筹建委员骋请,师傅的三顿饭由各农户承担,实行派餐制。这种合作化的新农村建设使一些老人忆起了毛主席时代的集体建设场面,大家积极参与、义务投入、热情高昂地建设自己的家园。

二、

与热火朝天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江西农村相比,我们在北方一些村落调查时却丝毫感受不到任何新农村建设的气息。相反,村落中的环境倒令我们印象深刻:到处是发黑的污水,发臭的粪堆,零乱的垃圾,肮脏的村道。一进村庄迎面而来总是一阵阵的臭气,以致初入村者在任何时候都不敢做深呼吸。面对此情此景,我们心里不禁犯疑:是当地政府仍未推开新农村建设,还是当地农民自己不愿意改造自己的村庄?调查了解到,其实当地村民也希望借助新农村建设把家园建设得整洁干净,但他们报怨是,自取消小组长后就“没人管事,更没人组织”。而驻村的董乡长说,当地于2004年便开始推动新农村建设,“但就是搞不动,主要是群众不配合,动员不起建设的力量”,最后他苦闷地叹息道,“以前做坏事(指收税费)容易,如今要做好事却很难!”他的这句话触动了调查者的神经,按惯常的逻辑,以前做坏事是件很不得民心的,也应该是异常困难的事,要不怎么会传有“牵猪子,撮谷子和扒房子”的强力手段呢?董乡长说,当时税费的其实比较容易收,只需下达至各村民小组,小组长便能完成绝大部分的任务。真正困难在于:对付不合作的“钉子户”(有钱却抗拒不交的农户)。因此,村干部特别是村民小组长必须借用乡镇政府的威慑力,使用强制手段以“拔掉钉子”,所以只有在拔钉子时才会使用诸如“牵猪子,撮谷子和扒房子”的非正式权力技术,但并非经常使用,更不是如某些媒体恶意宣染的那般充满暴力和血腥。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时的乡村政权组织“能理所当然地、能强有力地”运用一些强制促成不合作的钉子户转向合作。也就是说,手段即使是不正式的,但其具有合法性的基础——不交税费就是违法,就可以强制执行!

 

如今的苦闷恰恰在于:“不用交税了,你能对我咋样?”

2004年,以“村村通”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在北方一些省份推行。类似于江西的新农村建设,上级只下拔部分专项资金,所缺资金需由基层政府自己想办法,由于乡村两级政府的财力无力承担所缺的资金,只得发动村民自愿捐款。但税改后,基层行政组织发现,他们已无法动员全体群众捐款,更无力对付不合作的“钉子户”。

想占便宜的“钉子户”认为,既然国家提倡自愿捐款,那就与前些年的摊派不一样,自愿就表示可捐可不捐,让其他人捐便是了!在众多钉子户的攀比之下,最后造成大部分人都不捐,结果一切“好事”都成不了。无奈之下,那些想有点作为的乡村政权组织便想出一招:扣下直补到农户的本子,以补缺公共建设项目的资金。可是,这招引起了更大的民愤,农民不断地上访,告乡村干部扣发粮食直补款,上级随即便警告乡村政权组织,不得动用任何直接到农户手中的优惠政策。为了完成第一阶段的“村村通”工程,据董乡长说,一些乡镇只能强制每个干部垫上自己的工资,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或是把建设工程承包给工程老板,由老板先垫资建设,所垫资的利息要村委承担,该利息一定是高于银行的利息。乡村两级行政组织许诺,通过争取另外一个项目,或是以回扣的形式争取无偿项目分批次地偿还工程老板所垫的资金和利息并支付工程款,以完成村村通建设任务。事后,由于资金的缺乏以及市场化的运作,许多地方的村村通工程被一些媒体报导为豆腐渣工程。

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政权组织无力对付那些不合作的“钉子户”。那些只想占便宜,搭便车的“钉子户”根本不理会前来动员集资的乡村干部。以前可以通过“卡”住一些下达农户的惠民政策,以使不合作的钉子就犯,可如今“卡”也卡不到他了,最后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几粒老鼠屎把一盆粥给坏了!

可见,乡村干部所说的“做好事”的难度在于,当面对一些不愿集资却想搭便车的“钉子户”时,乡村政权组织“奈何不了他(她)”。特别是当各种惠农政策直接到达农户手中时,乡村政权组织便失去了组织农民合作的一系列“软性”资源。因此,即使乡村政权组织能动员起群众集资,但集资运动最后总是被几户 “钉子户”所搅局。而在当下的后税费时代,对于此种公共建设资金的筹集,乡村政权组织失去强制性集资的合法性。面对不合作此种的钉子户,无论是乡镇还是村委,都无技可施,这也恰是“好事更难做”的苦闷所在。

应该说,无论在北方还是南方农业主产区,位于国家政权系列中的乡村政权组织的性质差异不大,其行政能力都在税费改革后遭受严重的弱化,心里都憋有“好事更难做”的苦闷。但为何在江西的乡村政权组织却能把新农村建设顺顺利利地引入村庄,并如此热火朝天地建设着?我们看到,江西新农村建设的承接力量并非行政村或是乡镇一级的乡村政权组织,而是村民小组。

由于以村庄为建设对象的新农村建设的项目直接对应各个聚居一隅的自然而成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因而无论是在江西等南方村庄还是北方地区的村庄,当自上而下的且以提供公共物品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输入村庄时,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层面上则必须存有承接此公共性建设项目的公共性载体。这种载体在江西村落具体表现为由各种积极分子所组成的宗族性理事会。也即,在江西宗族性村落,当乡村政权组织弱化仍至退出村庄后,仍存有较强的内生的宗族性组织,以弥补弱势的乡村政权组织。此外,具有公益性质的小组长虽然一年只有100元的“工资”收入,却依然热心地“管着事”,理由便是“事总要有人管”。这也新农村建设能在江西农村井然有序地展开的缘故。

 

但在北方村落,我们在村庄中看不到承接新农村建设的力量和载体。特别是当小组长取消后,村民便报怨村庄已成为“无人管事”的村庄。也即北方的村落中除了代表国家的乡村政权组织外,村庄中不存在任何承接公共事务的载体。并且,一旦取消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便与行政村、乡镇组织之间的关系便嘎然而止,联系断裂这也为何在税费时代时,国家通过小组长与千差万别的小农打交道,能顺利地把“坏事”做成,而如今在做“好事”新农村建设时代,后国家却难以应对差异同样巨大单个小农,更无法对付想占便的“钉子户”的原因所在。在缺乏内生性组织的村落,由国家体制所安排的小组长便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官”,是“应该管事”的干部,且是村庄中“应该管事”的“唯一”主体。一旦这一主体取消,村庄便成为“无人管事”的村庄。此外,村民小组是一个集生产、生活和娱乐于一体,是重叠血缘和地缘之中的完全意义上的熟人聚居区。在这个熟人小社区内,小组长便是这个地方性知识的储存库,他谙熟与各个村民打交道的方式,总是能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技巧把“钉子户的工作做通”,以完成上级的任务。当小组长——这个地方性知识的载体被取消后,半熟人化村干部(外出打工所带来的社会流动、电视入村所导致的公共生活的私人化以及合村并组所产生的行政村辖区的扩大,都使行政村一级的社会区域变成一个半熟人社会)以及陌生化的乡镇干部便无术治理单个小农,更是奈何不了不要脸面的“钉子户”,以致自上而下的国家公共品建设找不到承接的力量。因此,才有董乡长 做“好事”却很难的苦闷,才有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静悄悄”:既然好事如此难做,干脆就不做!

在江西宗族性村庄,当乡村政权组织奈何不了只想占便宜而不合作却的“钉子户”时,依托于宗族制度的村庄积极分子却能对此种“钉子户”进行强有力的打压。在宗族性村庄,积极分子的身份往往与族长公、长房、斯文、老生等位于宗族等级性权力系列中的内生权威重叠。也即,村庄中的积极分子,包括小组长,往往是处于村庄中内生权威顶端的“爱管事”的人。这些爱管事的人热心参与村庄中的红白喜事、宗族修建、水利和村道的维护以及村庄纠纷。当村庄公共建设中出现想占便宜的“钉子户”时,这些爱管事的积极分子便会立即实施一系列“硬性”和“软性”的制裁,使“钉子户”倍感丢脸、尴尬、后悔与自责,最后乖乖就犯!比如,族长公、长房、斯文、老生都不参与“钉子户”家的红白喜事,以致“钉子户”家的红白喜事“动不了”。

有内生性组织的村庄不仅能动员庄内的村民,打击“钉子户”,并能动员“村外的村里人”(吕德文的概括)或是罗兴佐教授所说的“第三种力量”。在江西村庄的新农村建设中,捐款最积极,捐款额最多的往往是那些住在村外的村里人。我们看到,当新农村建设项目下村后,这些爱管事的人奔走相告、动员村内村外一切力量,有条不紊地安排建设,以最大效用地发挥着国家新农村建设时期的好政策。

在无内生性乡村组织的北方地区,无论是“做坏事”的时期仍还是如今“做好事”的时代,小组长都是对接国家与村庄的不可或缺的力量。特别是在“做好事”的新时代,借助新农村建设等惠农政策的入村,小组长这一职位有利于动员起村庄中的积极分子,发展出村庄中的内生组织,以培育村庄公共物品建设中的社区性权力和农民的合作能力。

然而,当自上下的国家公共品输入村庄时,用乡村干部的说法,即当干部诚心要“做好事”时,乡村行政组织发现,他们既“无力” 与千差万别的农户打交道,更“无技”应对刁蛮的想搭便车的“钉子户”。可见,若乡村行政组织软弱无力,并且无其他内生性乡村组织替代或是协助此种弱化了的乡村行政组织,那么,村庄便缺乏对接国家各种“好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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