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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司法是否应当独立

我的观点是,司法应该相对独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云愁雨恨随风去,无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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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相对独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不受任何方面的干预!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云愁雨恨随风去,无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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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相对独立呢?

一是可以促进立法的科学性

二是可以克服党委政府等等权力机构随意干预司法

三是可以形成真正的权力制约机制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云愁雨恨随风去,无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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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相对独立的含义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里所说党的领导,不是指党委的领导.而是说,司法应该在党中央领导下,特别是必须在党领导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

二是法官的相对独立性.要打破现行的法官体制.法官应该脱离于公务员系统,并依法晋升级别和待遇,与地方党委的人身依附关系要彻底打破.院长由人代会选举.

三是法院经费法定,而不是依附于地方政府.把不按时按标准给附经费视为非法.

四是取消各级法院之间的从属关系,一级一级独立负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没有任何领导权,哪怕是什么所以然业务指导.都按照法律办事,要谁来领导业务?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云愁雨恨随风去,无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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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xxf2002cn在2007-12-23 20:09:00的发言:
我的观点是,司法应该相对独立!

司法相对独立是一个方面,整个法律体系设计也是关键,我知道不多,对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了解更少,但可从微小的陪审制度、法官的任免和审判过程看出很多细节,虽然我们也有,但内容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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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下的相对独立,这个观点好。我们法院现在的情况也是在朝这个方向发展 的。

对法院而言,没有制约那是不行的。现在的制约就是受立法机关的制约,这无可厚非;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无可厚非;受检察机关的制约,这无可厚非;而受当地政府的制约,这就是问题。问题在什么地方,在财权上受牵制,人事权上也要受牵制(法院里有公务员,地方政府的人事局也会给你找楂啊,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稳当的有序的改革来加以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选好一个好的法治意识强的政府领导),还有受到政法委的不良干涉,政法委有的人不懂法律,他就爱来给法院指手画脚(但是这些问题都不是司法应当独立的理由)

虽然美国总统被司法审查而下台,显然,他们的司法是独立的,他的这种制度是符合他的国情的,假如我们的司法独立出来,因为中央领导有点小问题,也来弹劾他,动辄也来个今天叫这个主席下台,明天叫那个主席下台,会是什么样呢?国家就乱,乱了,就会四分五裂。中国的历史,大家都是清楚的,五代十国时期是什么样子,战国时期是什么样子,我不想乱,中国人也不想乱,中央一号的稳定,是制度和体制的稳定,他的错事,中央政治局来解决。当然也不是说司法一独立,国家就乱,但是如果不在党的领导下,会动摇国家的根本制度。司法只是一种工具,一种手段而已。

司法独立是司法至上主义的一种表现。

我们反思一下今天的法制进程,(我结合我对中国法制史的学习和我整理的法院历史资料)我们会有惊奇的发现,那就是:今天的这种司法制度是十分科学的,它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巩固了国家政权,保障了社会的快速发展,推进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的进程。

我个人不否认当今司法界里那些蠢蛋办的蠢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4 9:49: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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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自然力量在2007-12-22 20:45:00的发言:

根本没有商榷的余地。

不需要过多的知识,看一下有些案例,特别是涉及总统的一些案件,如:水门事件,尼克松本以为没什么事了,结果司法调查自行动作,越挖越深,这是司法独立的结果。

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中央政治局的陈良宇是不是被拿下的,国家主席不是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啊。学习和借鉴是有前提的。

画虎不成反类犬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4 10:07: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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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xxf2002cn在2007-12-23 20:10:00的发言:
所谓相对独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不受任何方面的干预!

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涉!

我想,这是司法机关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问题,不是司法独立与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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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应当不应当被推翻?

我认为不应当.

一、大清继承了秦始皇以来的中国封建传统,绝对适合中国人民的需要……

二、美国实行民主制,那适合美国的国情;大清实行君主制,也适合中国的国情。只要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就是好制度,绝不能随便改变。……

三、中国人到衙门办事,已经从骨髓里习惯了给官老爷下跪和挨板子,如果改行美国的制度,那么中国人就永远失去了给官老爷下跪和挨板子的基本人权,这是文明而仁慈的大清皇帝绝对不能容忍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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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是绝对应当的。

党必须领导司法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

有些同志一提司法独立,就拿美国做例子,似乎司法独立就是法院检察院为所欲为,想判总书记就判总书记,想抓总理就抓总理,最后把国家搞乱。

先生,请你们不要把司法独立的概念给偷换成司法至上了!你们这样的卑劣伎俩骗得了愚民,骗不了广大的知识分子!

司法独立的意思就是说在司法领域里,由司法专业的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办事,绝不受司法专业以外人员的干涉。但这并不是说司法至上,司法成为国家的最高领导力量。

西方虽然实行司法独立,但也设计了科学的制度来制约司法力量,防止司法力量凌驾于其他国家机关之上,成为无法无天的暴徒。

首先,法律的制定,由议会负责;其次,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军队由政府领导;再次,人民的言论自由权等最核心人权不可以被任何法律剥夺。

于是,司法机关就只能在坚决捍卫自己的独立性的基础上,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司法措施来赢得人民的支持。除此之外,司法还能干什么?没有起诉权,没有警察,没有军队,司法机关想无法无天,今天审总统,明天判部长,可能吗?就拿美国总统来说,由于总统自己领导政府司法部,所以司法部管辖的检察官会比较困难的去调查起诉总统,因此美国人又别出心裁的设计了独立检察官制度(可以说是专门为美国总统设计的)

美国法院再独立,再NB,也不会自己提出起诉,自己审判吧。

我们国家那些竭力反对司法独立的人,除了愚民外,绝对是坏蛋,不信你让人民查查他们的底细,不是皇亲国戚就是走狗流氓,绝无可能是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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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讨论司法是否应该独立,而是更应讨论司法如何更公正、如何更亲民、如何消除司法腐败。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腐败的现实却让这道防线显得岌岌可危。
很显然,司法的腐败不是因为不独立而造成的,而是因为一些司法工作者在司法良知、职业操守上的原因造成的,当然也有社会大环境的原因。现在一些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一切向钱看”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不把党的宗旨放在心里,更没把人民的权利放在心里,请问这样的司法如果完全独立以后,谁还会管得了他?
提“司法独立”这个观点,我觉得本质上就是不成立的,为什么要独立?凭什么要独立?为什么不多提提司法要公正、司法要注重人权、司法要维护人民权益等等这些问题,而总是提什么独立,难道独立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我看提司法独立不过是司法机关在为自己当前一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推卸责任(把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都推到司法不完全独立上来),同时也反映司法部门的部门利益有严重扩张欲望。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而深邃;那无穷的真理,让我苦苦地求索、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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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对这个问题阐述得比较深刻,俺也深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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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讨论司法是否应该独立,而是更应讨论司法如何更公正、如何更亲民、如何消除司法腐败。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腐败的现实却让这道防线显得岌岌可危。
很显然,司法的腐败不是因为不独立而造成的,而是因为一些司法工作者在司法良知、职业操守上的原因造成的,当然也有社会大环境的原因。现在一些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一切向钱看”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不把党的宗旨放在心里,更没把人民的权利放在心里,请问这样的司法如果完全独立以后,谁还会管得了他?
提“司法独立”这个观点,我觉得本质上就是不成立的,为什么要独立?凭什么要独立?为什么不多提提司法要公正、司法要注重人权、司法要维护人民权益等等这些问题,而总是提什么独立,难道独立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我看提司法独立不过是司法机关在为自己当前一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推卸责任(把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都推到司法不完全独立上来),同时也反映司法部门的部门利益有严重扩张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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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你到底是狐狸还是猪,或者半狐半猪?
在中国,只要是人都知道,司法不公的根本原因在于司法被某些人当作政治斗争工具,司法头脑必须服从于领导屁股的位置.而你却倒打一耙,把司法不独立造成的司法不公恶果抢先倒扣在新中国从来没有实行的司法独立上,然后论证司法独立并非正确选择.
请问,1949年以后,中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吗?如果没有,你凭什么推测司法独立以后依然司法不公?
司法独立的确不可能100%解决问题,但是解决问题100%需要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最可贵的精神就在于,不管你帝王将相,皇亲国戚,军阀巨富,总统首相,执政党或者在野党,你既然到了法院,就得乖乖低下你的头,让神圣的法律和公平公正的司法来裁判.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司法不独立,那么你希望操控司法的某一政治力量能超脱于自身的利益之外,公平公正的裁判,无异于希望明天早晨太阳从西方出来一样.
更何况,有的政治力量公开宣称司法就是统治工具,政治斗争武器,并非你梦想中的无私无畏公正公平的裁判员.
假如人民是买菜的顾客,政治力量是卖菜的小贩,司法就是称菜的秤,法律就是菜价.
对于既不允许你降低菜价,又不容许你检查秤并复验菜的重量,并且公开宣称秤和菜价就是自己赚钱的工具,绝不允许顾客染指的菜贩子,你会相信他并购买他的菜吗?
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菜贩子绝不傻瓜,他会使用暴力把其他菜贩都赶走,然后悠然自得的等你上门给他磕三个响头,然后才会赏你一点高价菜,临走你还要向他道谢,感谢他卖菜给你.
这就是西方军队国家化思想的由来:
任何菜贩都不得使用暴力排挤竞争者.
谁要想在菜市场上生存下来,必须获得广大顾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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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批批鼠在2008-1-2 22:53:00的发言:
现在不是讨论司法是否应该独立,而是更应讨论司法如何更公正、如何更亲民、如何消除司法腐败。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腐败的现实却让这道防线显得岌岌可危。
很显然,司法的腐败不是因为不独立而造成的,而是因为一些司法工作者在司法良知、职业操守上的原因造成的,当然也有社会大环境的原因。现在一些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一切向钱看”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不把党的宗旨放在心里,更没把人民的权利放在心里,请问这样的司法如果完全独立以后,谁还会管得了他?
提“司法独立”这个观点,我觉得本质上就是不成立的,为什么要独立?凭什么要独立?为什么不多提提司法要公正、司法要注重人权、司法要维护人民权益等等这些问题,而总是提什么独立,难道独立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我看提司法独立不过是司法机关在为自己当前一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推卸责任(把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都推到司法不完全独立上来),同时也反映司法部门的部门利益有严重扩张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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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你到底是狐狸还是猪,或者半狐半猪?
在中国,只要是人都知道,司法不公的根本原因在于司法被某些人当作政治斗争工具,司法头脑必须服从于领导屁股的位置.而你却倒打一耙,把司法不独立造成的司法不公恶果抢先倒扣在新中国从来没有实行的司法独立上,然后论证司法独立并非正确选择.
请问,1949年以后,中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吗?如果没有,你凭什么推测司法独立以后依然司法不公?
司法独立的确不可能100%解决问题,但是解决问题100%需要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最可贵的精神就在于,不管你帝王将相,皇亲国戚,军阀巨富,总统首相,执政党或者在野党,你既然到了法院,就得乖乖低下你的头,让神圣的法律和公平公正的司法来裁判.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司法不独立,那么你希望操控司法的某一政治力量能超脱于自身的利益之外,公平公正的裁判,无异于希望明天早晨太阳从西方出来一样.
更何况,有的政治力量公开宣称司法就是统治工具,政治斗争武器,并非你梦想中的无私无畏公正公平的裁判员.
假如人民是买菜的顾客,政治力量是卖菜的小贩,司法就是称菜的秤,法律就是菜价.
对于既不允许你降低菜价,又不容许你检查秤并复验菜的重量,并且公开宣称秤和菜价就是自己赚钱的工具,绝不允许顾客染指的菜贩子,你会相信他并购买他的菜吗?
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菜贩子绝不傻瓜,他会使用暴力把其他菜贩都赶走,然后悠然自得的等你上门给他磕三个响头,然后才会赏你一点高价菜,临走你还要向他道谢,感谢他卖菜给你.
这就是西方军队国家化思想的由来:
任何菜贩都不得使用暴力排挤竞争者.
谁要想在菜市场上生存下来,必须获得广大顾客的支持.

这样看问题,很好!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云愁雨恨随风去,无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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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川何在?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云愁雨恨随风去,无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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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能独立,起码目前不能。在目前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素质较差的情况下谈司法独立,搞司法独立,只能使司法越来越黑暗,对老百姓祸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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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能独立,起码目前不能。在目前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素质较差的情况下谈司法独立,搞司法独立,只能使司法越来越黑暗,对老百姓祸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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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能独立,起码目前不能。在目前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素质较差的情况下谈司法独立,搞司法独立,只能使司法越来越黑暗,对老百姓祸害无穷。
^^^^^^^^^^^
陈词滥调,愚民理论.
明明是自己无能,把工作搞的一团糟
还强词夺理:
我伟大,我能干,我正确
换别人干,只能把我已经取得的"成绩"给糟蹋,我坚决不答应!
同志,你的成绩是一个指头,过错是九个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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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批批鼠在2008-1-4 19:16:00的发言:
司法不能独立,起码目前不能。在目前司法制度不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素质较差的情况下谈司法独立,搞司法独立,只能使司法越来越黑暗,对老百姓祸害无穷。
^^^^^^^^^^^
陈词滥调,愚民理论.
明明是自己无能,把工作搞的一团糟
还强词夺理:
我伟大,我能干,我正确
换别人干,只能把我已经取得的"成绩"给糟蹋,我坚决不答应!
同志,你的成绩是一个指头,过错是九个指头!

强烈支持批批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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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批批鼠在2008-1-2 22:53:00的发言:
现在不是讨论司法是否应该独立,而是更应讨论司法如何更公正、如何更亲民、如何消除司法腐败。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腐败的现实却让这道防线显得岌岌可危。
很显然,司法的腐败不是因为不独立而造成的,而是因为一些司法工作者在司法良知、职业操守上的原因造成的,当然也有社会大环境的原因。现在一些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一切向钱看”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不把党的宗旨放在心里,更没把人民的权利放在心里,请问这样的司法如果完全独立以后,谁还会管得了他?
提“司法独立”这个观点,我觉得本质上就是不成立的,为什么要独立?凭什么要独立?为什么不多提提司法要公正、司法要注重人权、司法要维护人民权益等等这些问题,而总是提什么独立,难道独立就能解决一切问题?我看提司法独立不过是司法机关在为自己当前一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推卸责任(把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都推到司法不完全独立上来),同时也反映司法部门的部门利益有严重扩张欲望。
^^^^^^^^^^^^^^^^
真不知道你到底是狐狸还是猪,或者半狐半猪?
在中国,只要是人都知道,司法不公的根本原因在于司法被某些人当作政治斗争工具,司法头脑必须服从于领导屁股的位置.而你却倒打一耙,把司法不独立造成的司法不公恶果抢先倒扣在新中国从来没有实行的司法独立上,然后论证司法独立并非正确选择.
请问,1949年以后,中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吗?如果没有,你凭什么推测司法独立以后依然司法不公?
司法独立的确不可能100%解决问题,但是解决问题100%需要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最可贵的精神就在于,不管你帝王将相,皇亲国戚,军阀巨富,总统首相,执政党或者在野党,你既然到了法院,就得乖乖低下你的头,让神圣的法律和公平公正的司法来裁判.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司法不独立,那么你希望操控司法的某一政治力量能超脱于自身的利益之外,公平公正的裁判,无异于希望明天早晨太阳从西方出来一样.
更何况,有的政治力量公开宣称司法就是统治工具,政治斗争武器,并非你梦想中的无私无畏公正公平的裁判员.
假如人民是买菜的顾客,政治力量是卖菜的小贩,司法就是称菜的秤,法律就是菜价.
对于既不允许你降低菜价,又不容许你检查秤并复验菜的重量,并且公开宣称秤和菜价就是自己赚钱的工具,绝不允许顾客染指的菜贩子,你会相信他并购买他的菜吗?
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菜贩子绝不傻瓜,他会使用暴力把其他菜贩都赶走,然后悠然自得的等你上门给他磕三个响头,然后才会赏你一点高价菜,临走你还要向他道谢,感谢他卖菜给你.
这就是西方军队国家化思想的由来:
任何菜贩都不得使用暴力排挤竞争者.
谁要想在菜市场上生存下来,必须获得广大顾客的支持.

这位“仁兄”的批判是否有点过了?

“真不知道你到底是狐狸还是猪,或者半狐半猪?”
很明显,我既不是猪也不是狐狸,我是一个正常的人。
“在中国,只要是人都知道,司法不公的根本原因在于司法被某些人当作政治斗争工具,司法头脑必须服从于领导屁股的位置.而你却倒打一耙,把司法不独立造成的司法不公恶果抢先倒扣在新中国从来没有实行的司法独立上,然后论证司法独立并非正确选择.”
好笑,既然政治官员是不可靠的,请问我们凭什么相信司法部门的领导、法官就可靠?试问现在司法的腐败难道都是先腐败政治官员,再通过政治官员来腐败司法司法部门吗?这样的行贿是不是成本太高了?我们所看到的都是行贿者直接把司法部门的人腐败了,反而是纪委、政治官员没有完全的监督好司法部门的领导、法官。
“请问,1949年以后,中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吗?如果没有,你凭什么推测司法独立以后依然司法不公?”
1949年以后,中国司法的确没有你说的那种意义上的独立,但司法还是保持了相对的独立,党在加强领导的同时,也在逐步给予司法相对的独立地位,因此我们看到了司法的进步和逐步完善,这正好说明: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保证司法相对独立性二者的关系,才是未来中国司法走向成熟的道路。既然你也知道在中国没有司法独立的实践,那你又有什么理由推测司法独立是一副包治百病的好药呢?你不是在一厢情愿的瞎想吗?
“司法独立的确不可能100%解决问题,但是解决问题100%需要司法独立.”
这不是强盗逻辑吗?如果都是你这样倡导司法独立,那司法独立不仅不可能100%解决问题,而且100%会制造新的问题!
“司法独立最可贵的精神就在于,不管你帝王将相,皇亲国戚,军阀巨富,总统首相,执政党或者在野党,你既然到了法院,就得乖乖低下你的头,让神圣的法律和公平公正的司法来裁判.”
司法的这种精神我也赞同,但司法高高在上的时候谁来监督它?谁能保证这个裁判是为公共利益、怀有一颗公心?这一点我却很怀疑。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司法不独立,那么你希望操控司法的某一政治力量能超脱于自身的利益之外,公平公正的裁判,无异于希望明天早晨太阳从西方出来一样.
更何况,有的政治力量公开宣称司法就是统治工具,政治斗争武器,并非你梦想中的无私无畏公正公平的裁判员.
假如人民是买菜的顾客,政治力量是卖菜的小贩,司法就是称菜的秤,法律就是菜价.
对于既不允许你降低菜价,又不容许你检查秤并复验菜的重量,并且公开宣称秤和菜价就是自己赚钱的工具,绝不允许顾客染指的菜贩子,你会相信他并购买他的菜吗?
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菜贩子绝不傻瓜,他会使用暴力把其他菜贩都赶走,然后悠然自得的等你上门给他磕三个响头,然后才会赏你一点高价菜,临走你还要向他道谢,感谢他卖菜给你.”
如果你的比喻成立,那么司法这杆秤就能保证不是假的?你自己做的秤,自己来称,而且还说自己至高无上,请问谁还能管得了你?法律是菜价,但法律也是你们来解释和适用,还借口说是“专业化”,那这菜价岂不又是你说了算?秤是你做的、又是你在用、菜价也是你定的,现在连菜贩子都是你们自己了,那老百姓不是活该让你们司法宰杀?那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这就是西方军队国家化思想的由来:
任何菜贩都不得使用暴力排挤竞争者.
谁要想在菜市场上生存下来,必须获得广大顾客的支持.”
你口口声声说西方,你完全了解西方吗?中国和西方国情又是一样的吗?难道就不考虑文化、传统、国民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性?美国是三权分立最彻底的国家,可是他的法律也不是你想的那种独立,他们的法官不还是要总统的任命吗?再者,我估计美国的法官素质都比较高,至少不会向您这样出口就是“狐狸”、“猪”之类的,所以我想,如果都是您这样的人在大呼司法独立,那司法独立的那一天就是乌云蔽日的那一天。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而深邃;那无穷的真理,让我苦苦地求索、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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