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想讲几个汉朝地方官的故事。
如今讲明清朝的小说、影视作品很多,人们也比较熟悉明清的督抚、知府、县令等等,大体相当于如今的省、市、县三者关系。汉朝的政治体制和后世很不一样,地方
行政制度也有自己的特色。所以先要简要介绍一下汉代的地方政治
制度。这会有点枯燥,但只有知道这些,才能说明白汉代
官员的故事。
汉朝地方的基本区划是郡,长官郡守;郡下面是县,长官县令。当汉代还有些分封的王、侯国。这些国分别是郡和县级别,它们的王、侯都没有实权,实权在中央委派“相”,这些王侯国相的级别,也是和郡守、县令相同。
汉时全国大约有100余个郡(含郡级的国),1000余个县(含县级的国)。可见郡的辖区比如今的省小,但比地级市大,县则和如今基本相同。
汉代郡的官员一般是太守、郡丞、都尉3人;县是县令(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县丞、县尉3人,丞是副长官,尉则主管军队武装。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论,具体则根据时代不同又有小变化。
再说这些长官的行政级别。汉代官员的级别用年薪(粮食)来计算。最高是宰相级别的三公,号称“万石”(一石是100斤,但那时的一斤还不到现在半斤)。其次二千石,里面又分三个级别(从高到低,为中、真、比三级,“中”四声,满的意思)。郡守就是真二千石级别。中央里的所谓“九卿”,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部长们,也是二千石级别。所以汉代的公卿和郡守经常有相互调动。郡的都尉为比二千石,郡丞六百石。
根据县的大小不同,县令(长)的级别从一千石到三百石不等。县丞、尉在则四百石到二百石之间。
上面说的这些郡守、县令,以及郡县的丞、尉,都是正式的朝廷官员。他们的任免权都在中央的丞相(三公之一)府,人事档案也保持在中央。他们的任命要回避本籍。
汉武帝时期,皇帝把全国划成了十三个州部,各派一名刺史。刺史级别是六百石,只相当于最低级的县令,他的任务和职权有六条,第一条是督察辖区有没有“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其他五条都是督察郡级长官(二千石)种种不法行为的。所以二千石的郡太守都怕这个六百石的刺史。刺史一般从五六百石的年轻县令、侍御史中间选拔,就是要用年轻人有锐气,敢作为的风格,来监察地方大员。如果刺史工作出色,往往会被提拔为郡守。
郡、县都只有三个左右长官编制,州则只有一个,肯定不够。所以各州、郡、县还有大量的本地属官。汉代地方政治最有特色的就是这些属官。它们的特点是:第一,一般都必须是本地人。比如州里的属官,必须是本州人,郡县属官则必须是本郡、县人。(例外是京师和边境郡县,可以用外地人做属官。这大概因为京师事务多,外地人也多,可以从中选人才;边地郡县普遍缺乏人才,要从内地补充。)第二,这些属官都是本级的刺史、守令聘请的,不需要中央把关,他们和各自长官间完全是一种私人关系。第三,他们级别和待遇非常低,最高的才是一百石,当然是从本地财政拨出来的。
郡县属官称作“掾属”,具体说,掾是部门的长官,类似如今的局长,属则是副局长。有些职位比如功曹(管人事)、督邮(管监察各县),虽不叫“掾属”,也属于其中。州刺史的属官叫“从事”,根据分工又有不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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