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应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党的十七大号召:“全党同志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应该相信,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全国上下科学发展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科学发展的成果将更加显著。但也应该看到,科学发展,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要排除很多障碍,克服很多困难,付出长期艰辛的努力。这不但要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还要受到现行政治体制和工作作风的影响。首先是在学习风气上,空喊口号,不求甚解的倾向还难以在短期内杜绝。科学发展观的概念,是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4月提出的,后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予以正式确认,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而这一概念包含的部分思想,则早就提出来了,比如生态平衡的问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问题、共同富裕的问题、循环经济的问题、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坚持几个文明一起抓的问题等等。四年多来,“科学发展观”在各类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中是出现最频繁的词汇,说“铺天盖地”也不为过。但是,去年笔者曾就科学发展观的大体涵义询问了十几个地市机关的处级干部和县里的科乡级干部(虽级别不高,但都是货真价实的“官员”),绝大多数人对已经宣传了三年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个统筹”这几个关键词语,一个都说不出来。可见,对科学发展观,不要说真正落实,就是让我们的各级干部都能熟知和理解,也需要下一番功夫。其次,在实践中,科学发展和其它事物一样,也存在“边界模糊”的问题。某些涉及到发展的具体问题摆在面前,有时侯很难确认是科学的还是不科学的,科学到什么程度,不科学到什么程度。比如一个欠发达地区的县城,花了三千万元建成了一座休闲广场。有人说这是形象工程;有人说这是为老百姓办好事;还有人说这是为了改善投资环境,积蓄发展后劲,恰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这就需要对该县的财政现状及支出结构,社会保障体系、教育卫生事业的现状及投入水平,贫弱阶层生活安排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才可能得出大体符合实际的结论,而且很可能是不太确定的结论。第三,现行政治体制特别是政绩考核制度还难以完全有效地遏制急功近利、表面文章之类的行为。尽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煞费苦心,想了很多办法,也设计和实行了很多有效的制度。但是,在现实条件下,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政治民主、劳动就业、社会和谐等工作很难用量化指标考核准确,更难以拉开距离;还有些工作虽事关长远和全局,但对本地民众特别是干部层面的眼前利益帮助不大,有的甚至可能发生冲突。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障碍。
所以,我觉得,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能停留在口号和誓言上,而必须体现在执政理事的实际行动上。不但要下功夫深刻理解科学发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和丰富内涵,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而且要敢于揭丑亮短,正视矛盾,恭身务实地解决现存的各种实际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觉得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认真解决生态恶化、资源浪费的问题,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形势不容乐观。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根本扭转。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8%;荒漠化土地面积已达262万平方公里,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约占草地总面积的1/3,每年还在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去年,国家发改委在对17个省(区、市)有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指出 “ 新上大批工业项目增加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不少项目未建环保设施或建而不用。”在资源消耗方面,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但单位GDP能耗、物耗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耕地逐年减少,违法占地行为屡禁不止。2006年,全国发现和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土地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上升,当年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涉及的土地面积上升幅度更大。所以,应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看淡当期政绩和个人前途,真心实意为人民长远利益恭身效命”的执政理念,切实摆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各业生产发展等经济增长工作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不但应该统筹兼顾,而且应该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在后者花费更多的精力。地方党政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应该大幅度增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的权重,并探索能够真实反映这方面业绩、拉开距离的考评办法,以确立正确的政绩评价和用人导向,推动科学发展观的更好落实。
二、要认真解决急功近利,财力“透支”的问题,防止“形象工程”和“泡沫政绩”死灰复燃。近年来急功近利求发展和超越财力搞建设的不良风气虽然大大收敛,但并未寿终正寝。比如,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血拼”优惠政策,竞相降低门槛,虽然取得了当期赫赫政绩,但却给后后任留下巨额债务;有的地方靠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搞形象工程,寅吃卯粮,长期拖欠;有的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又使乡村背上了新债务。凡此种种,都是和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悖的。所以,应重申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对各地预算内外的资金、资产和债务的审计,严格控制举债搞建设,特别是对乡村两级,更要把“债务只减不增”作为高压线,不得以任何借口变通或突破。对不顾上级三令五申,顶风而上,违规修建豪华办公楼或其它楼堂馆所的,应该严肃处理。
三、要认真解决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近年来,人们一方面对居民收入逐步增加的成果感到满意,一方面又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问题议论纷纷。2004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民收入三年平均增幅比同期财政总收入增幅分别低12.8和9.5个百分点。城乡之间、地区或不同产业部门的职工之间、企业中的白领和蓝领之间、业主和雇员之间,甚至在同一地区同一层级的不同部门的公务员之间,都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趋势。2006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4年和2005年的3.21:1和3.22:1扩大到3.28:1,绝对额收入差距已经达到8172.5元。体现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或超过了0.4的警戒线。应该看到,解决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问题,既是我们党“以人为本”、“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的迫切需要。所以,应按照十七大要求,“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让老百姓的口袋鼓起来。应下决心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特别是要加强对高收入群体所得税的征管,最大限度地减少“暴富”现象。应严格执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阳光工资“制度,减少行政性收费项目和额度,截断实权部门小金库的来源。应规范垄断行业的工资管理,实行职工福利货币化、隐性收入公开化。应加大反腐败力度,取缔非法收入。应及时适度地提高企业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利用行政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提高劳动力价格,整治少数业主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应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应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适时提高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的标准,使他们能够“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应注意解决在城乡公益事业发展中“重锦上添花,轻雪中送炭”的倾向。城市建设,既要整修大街,更要修补小巷;改善办学条件,既要武装重点校,更要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试点,既要注意先进典型,更要下气力帮助偏远落后地区脱贫致富。
四,要认真解决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虚多实少”的问题,坚持“四位一体”,协调发展。前些年,我们曾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现在,十七大号召:“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尽管在各类文件和领导报告、讲话中,这些精神都有充分体现,各地涌现的几大文明一起抓的典型也很多,但实际上,“软硬不和”的问题一直存在。很多地方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长期处于“说得多、做得少”,“虚的多、实的少”的状态。在此类工作的检查评比或参观活动中,突击制作各类表格、图版,乃至补做会议记录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屡见不鲜;典型经验,一半靠实绩,一半靠人为拔高、秀才杜撰的现象司空见惯;利用上级专项资金建立起来的乡村文化室闲置起来或改做它用的事例俯拾即是。可以设想,这类问题不解决,不但“四位一体”,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还会给党风民风带来消极影响。如果说,过去重物质轻精神的倾向有诸多客观因素,情有可原的话,那么现在,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不仅仅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而且也具备一系列客观条件。由于经济持续发展,国家财政转移力度加大,困扰县乡领导的干部教师开支、农民负担加重、下岗职工安置等难题基本解决;财政拮据的状况大大扭转;从上到下的工作导向和体现科学发展的业绩评估体系逐渐形成。只要摆布得当,我们不但可以拿出更多精力抓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而且可以逐渐增加这方面的资金投入,还可以得到舆论支持和较好的业绩评价。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应深刻领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在继续坚持以主要精力抓好经济工作,实现友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把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真正纳入工作日程,抓实抓细。在工作布局上,应坚持“四位一体”,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在工作精力上,应统筹安排,舍得投入。在财政支出上,应适度倾斜。在工作方式上,应改变单纯靠会议、文件或过分注重检查评比之类的传统办法,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和群众感受。只要上下一心,求真务实,我们一定能够在“四位一体”、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中不断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