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国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十分严重。其中反应最为强烈的是农民负担沉重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加重农民负担,看来好像是个执行政策的问题,其实是剥夺了农民的私有财产。对于各种剥夺农民的现象,绝不能当作小事来看待,这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首先,从体制上来看集体仍然可以以各种理由任意变更承包合同或抽回承包的土地,农民对此是无力抗拒的。 其次,从思想上看有些地方一说要搞规模经营,首先就是向农民收承包地。 剥夺农民的问题,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首先,是急于过渡的指导思想。其次,是实行急于赶超的战略。最后,是政治机构的腐败现象。 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剥夺农民现象的再次发生,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工作,付出艰巨的努力。这中间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必须解决,即建立起能够保障农民利益、保障农民经营自主权的土地制度。可供考虑的做法是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今后在农业向规模化经营发展过程中,土地的转移和重新配置,都通过市场来实现。这种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彻底分离的做法,可以从所有制关系上杜绝剥夺农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