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3.疑问
2007.12.28
我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查询本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监察部反映该院工作人员办案过程中逼供、诱供、骗供、徇私舞弊违法乱纪问题的处理情况时,该院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检察院配置电警棍就是电你们的,告什么告?你反映的问题人家不承认,除非胡锦涛出面你告到哪都没有用,做点小买卖算了,或者让当事人给你道个歉,商量一下怎么办?
我要求该院复查所谓张虹、王东镇受贿一案的申请被转给沈阳市检察院,该院工作人员只是来了一个电话,问了一下刑讯逼供问题就没有下文了。我直接走访递交的申请被要求向法院申诉,我向人大、纪委反映情况也被推给法院和检察院,向原单位申请查清事实、恢复党籍公职,也要等法院的改判,看来我的命运只有总书记或法院决定了。
对此,我不禁要问: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冤假错案都要总书记亲自过问或法院改判才能平反昭雪吗?
总书记事必躬亲是不可能的,而我们的法院如果也要等其它部门有了结论才肯改判,岂不就成了一个相互推诿的循环了吗?且不说我们的法院和法官是否公正。
我不过是一介草民,且离开了亲友的资助生存都是一个问题,所以不可能去给法官上供(据说那是天文数字)。即便有钱,我也不愿意喂狼,或通过违法手段为自己平反。但我可以通过我的文章将问题反映给社会,促进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为千千万万人讨回公道。我还可以通过我的文章教育我们的子孙后代,让他们知道事物的两重性和人民民主权利、社会公正的来之不易。
我的疑问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依靠事实,还是法院的一纸判决?如果法院失去了公正,我们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平正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