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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事业单位“吃空饷”腐败大调查

  “吃空饷”现象泛滥成灾

  近两年来,各省在清理“吃空饷”问题时,发现事业单位“吃空饷”现象较为严重。

  今年10月,山东省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吃空饷”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清理出涉及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单位2360个,涉及违规人数11858人,虚报冒领工资补贴4889万余元。四川去年进行的一次清理中,查出“吃空饷”者高达3.7万多人,每年冒领经费达6400多万元。今年初,河南清出“吃空饷”者20773人,涉及资金1.53亿元。在湖北,今年共清理出近4000名“吃空饷”者。显然,清查“吃空饷”工作“捷报频传”的背后,是“吃空饷”现象的泛滥成灾与屡禁不绝。国家行政学院一位教授曾匡算过,中国大约有30万人“吃空饷”。

      有人“吃空饷”竟长达15年

  今年,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在对市直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一李姓职工15年下海经商吃财政空饷,几任负责人长期隐瞒不报。为什么编制保留,财政照常发工资?“吃空饷”吃了多少?审计组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审核该单位职工李某工资档案和相关工资、福利发放资料,发现李某自1992年离开单位经商办企业至今,15年在编不在岗,单位却一直隐瞒不报。据李某个人职级工资卡片显示,1993年10月至2006年1月,李某的工资因调标、晋档变动过十次,工资及津贴已从1993年的447.01元晋档至922.8元。同时还在每年公务员考核中,单位对李某按“称职”上报,并享受一个月奖励工资。李某工资之外的各种津补贴、节日福利等,由单位另外造表报会计核算中心发放和国库集中支付。据统计,2000年5月至2007年4月,财政统发工资及补贴直达李某个人账户累计金额7.65万元。据相关资料反映,该单位将李某经商期间缴纳的管理费和部分停发的津补贴共计10.97万元作为“小金库”,主要用于少数人员旅游、无依据发放加班费、节日福利补助、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电话补贴及装宽带网等个人费用。

      领导干部亲属成“吃空饷”重灾区

  在湖北省某县,一个还在小学读书的少年儿童,就已成了“公家人”,每月按时领着公务员的薪水。其原因,就是有个当县人事局长的父亲“关照”。而河南省沈丘县北杨集乡财政所原所长高国昌和他担任副所长兼主管会计的弟弟高国常,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把权力滥用发挥到了极致:4个正上学的儿女、农民身份的妻子和妹妹和妹夫等十余人吃上了财政空饷。

      事业单位为何热衷于“吃空饷”

  由于与所在单位的利益密切相关,很多单位对“吃空饷”者进行庇护和隐瞒。庇护和隐瞒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没有背景和关系的人是吃不到空饷的,“吃空饷”的人至少与本单位领导关系密切;再就是,办公经费是按“人头”拨的,人不在单位上班,每月的办公费照拨无误。另外就是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工资并非都落到当事人的袋中,而是被单位挪用或占用。

  不少地方政府曾大力号召过公职人员“吃空饷”。为鼓励公职人员离开机关,对那些下海经商、不再担任现职的公职人员,仍让他们享受原职级的待遇。也就是说那边下海淘金,这边工资福利照拿,这种“双赢”的好事也只能在公务员队伍中出现。

      另类“吃空饷”

  领导干部年轻化的后续安排也使不少人可以“吃空饷”。比如,某单位的头头,“一刀切”切下去了,他还有4年退休,结果这4年他在另一座城市工作和生活,却拿着在职正处级的工资福利;而且退休后继续享受优越的工资福利待遇。有的地方规定科级干部“一刀切”到50周岁,离退休还有10年。退到“二线”的干部,几乎可以不上班,单位一般都是不管的。当今大多数退到“二线”的干部都在搞自己的“自留地”,除非单位有重要事必须到场。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犯错误被撤职后,到别处拿高薪去了,但单位的工资福利仍照领。不上班工资福利照领,是不是“吃空饷”?不工作可以照样拿工资,在世界上除了中国,不知其他国家有没有?

      “吃空饷”现象为何难以遏制

  过去,不是没有发现“吃空饷”,也不是没有治理过“吃空饷”,关键是对“吃空饷”者太仁慈,没有将《刑法》运用到“吃空饷”者上来。此前,对“吃空饷”的处理主要是清理,使“吃空饷”者不再占便宜,而其多年所占的便宜一般不予追究;处理稍微严一点的,也是退还部分“空饷”,或者给予警告之类较轻的处理。这种不痛不痒,甚至让“吃空饷”者占尽便宜的处理,当然会吸引更多的人想方设法“吃空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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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空饷”者涉嫌诈骗罪

  “吃空饷”实质上是弄虚作假,欺骗国家或集体,非法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用法律的标尺量一量,绝大多数“吃空饷”者要进班房,有的甚至还要蹲上10年左右的大牢。如果真的将“吃空饷”者送进班房,并给予罚款,还有人敢这么堂而皇之地“吃空饷”吗?(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11.27讯、《南国早报》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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