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解水浒之三十七论辩的艺术 ——宋江和韦小宝的比较研究(11) 在美国遭遇“911”世纪恐怖袭击之前整整九十年,也发生过一场同样被称为“世纪大爆炸”的恐怖事件,《洛杉矶时报》大厦被爆炸后的熊熊大火化为灰烬,20人意外丧生。更让人意外的是,该案被告的辩护人、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律师”的克莱伦斯·丹诺,竟因此案生平第一次站上了被告席。丹诺因贿赂陪审员而被指控。情况对他很不利,行贿时他在现场。在此后历时八个月的“加州人民诉克莱伦斯·丹诺案”中,他的辩才发挥得登峰造极,大陪审团流着眼泪,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宣判他无罪。后人称,这是丹诺60年律师生涯中最精彩的法庭之战。在人类的世界里,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有需要自我辩护的时候。也许是用进废退的缘故,一生混迹于黑白两道的宋江和韦小宝不时地需要自我辩护,他们的辩才也不亚于能把死人说活了的丹诺。宋江在循私枉法放走抢劫犯罪嫌疑人晁盖时,要在长官面前洗清自己;把梁山往招安路线上领,要在众人面前辩称自己完全出于公心;以武力为手段同政府讨价还价,还要表白自己对元首的忠诚和不得已的苦衷。对于韦小宝来说,自我辩护的工作量比宋江大了很多倍。他既是黑社会大佬,又当国家高干,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和利益冲突的现实,使他每天都要跟不同职业、不同身份的人打交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成了他必备的专业素质。宋江的一生中最重要的自辩是重阳节与鲁智深的交锋。鲁智深认为,宋江今天也招安,明天也招安,冷了弟兄们的心。宋江乘机对自己执掌梁山以来施政方针做了总阐述和总辩护:“今皇上至圣至明,只被奸臣闭塞,暂时昏昧。有日云开见日,知我等替天行道,不扰良民,赦罪招安,同心报国,竭力施功,有何不美?” 韦小宝炮轰神龙岛,把偌大的帮会轰得七零八落,却失手被擒,九死一生。在这关头,他的自辩术发挥到了最高水平。他义正辞严地说,炮轰神龙岛完全是出于听说教众造反、教主和夫人被擒后,忠心耿耿、心急如焚之际的救驾护主之举。小宝的这番自辩洋洋洒洒,纵横捭阖,老西的转述不能体现其精微奥妙之万一,读者有兴可阅读《鹿鼎记》自学。但从以上引述可以总结出,宋、韦二公的自辩术体现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大帽子原则”,以一种主流的、堂皇的价值观为自己铺垫理论基础;二是“指鹿为马原则”,搅乱因果关系。在这个领域,中西文化竟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丹诺的自辩的成功同样体现了这两项基本原则。丹诺严正指出时报爆炸案是富人欺凌穷人的社会原因造成的“社会罪行”,他凭借自己“美国穷人和劳工保护神”的名誉,宣称他为被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弱者的正义。他宣告:“我代表死者,我代表弱者,但从不代表欺凌弱者的强者!” 丹诺这番雄辩使得其后关于他不具备行贿动机的辩解成了细枝末节,也使得行贿的指控在陪审团眼里变得微不足道,因为根据英美法系陪审团“自由心证”原则,陪审团出于良知,即使认为他有罪,也允许为了维护正义而将他无罪释放。他赢了。论辩的目的在于打动听众的心理,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堂皇的大帽子即某种价值观来彰显自己的正义性,以吸引听众。帽子下面藏的是不是真货色,藏得巧妙不巧妙,一考论辩家的水平,二考观众的眼光。自经济学成为显学以来,经济学家大概是应用论辩艺术最多的人群了。上次老西谈到,经济学家有科学家和决策者两种身份,由于价值观念各异,无论是实证判断还是规范表述,可能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论点。这是经济学自身对经济学家“测不准原理”的解释,难怪青年经济学才俊周一先生说经济学家是股市的“反向指标”。正因为“测不准”,经济学家才要应用论辩艺术。这几年,转绕证券市场,国产经济学大腕们应用论辩艺术的表现可圈可点。以前,有人指出市场有不规范之处,应该改进,大腕们嗡地扑上去说这人是想消灭证券市场——这是应用 “大帽子原则;”后来,有大腕言之凿凿地说年内股市要走牛云云,成功实践了“测不准原理”,这时候,就需要自我辩护了。于是,有人搞了一个“中国股市标准”的讨论,大腕们一致认为,熊市是指责市场不规范的人的“错误认识”“唱衰”的。这是否应用的是“指鹿为马原则”呢?经济学不这么解释。经济学认为,很多种原因(变量)引起了一种结果,如果经济学家忽略了其中某种变量,就会得出不妥的结论。既然英国警察对狄更斯说“允许虚构”,我们也应该允许大腕们“忽略变量”一把吧。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