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的提法似乎时间不长,好象是从税费改革时候提出的。主要税费改革,客观提出一些配套改革要求。但其中的具体内容,早就在进行,80年代末,全国安排了一些综合改革实验区,主要是怎么进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试验,后来山东的产业化提出了公司加农户的模式,近年来逐渐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其次,乡镇机构、土地流转等改革也在试验和探索。2006年低,国务院发文,强调了三项内容,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二是财税体制改革,三是教育体制改革。但也不仅仅局限这三项内容。现在看,时间底线好象不能确定,乡镇机构和财政体制,究竟怎么构建,还需要至少五七年探索,至于真正成为服务型的有限政府,更需要长期努力。新型合作组织怎么建立怎么运行?土地怎么流转?都不是简单的事情。所以,底线,可能就是建立起运转灵活,农民满意,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经济政治体制。至于城乡统筹,那是从农村改革离不开城市改革的支持和配合,不等于说农村综合改革结束了,也不是说农村综合改革没有相对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