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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 北京"摩的"市场:一场执法与抗法的较量

  记者 唐召明  

    “黑车”中俗称“摩的”的三轮摩托车,多年来一直影响着北京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首都良好的形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北京从2006年以来,虽然对此进行了多次打击和集中整治,但仍有不少“摩的”采用不同的“应对措施”上路营运。特别是在春节来临之际,,“死而不灭”的“摩的”又出现了反弹现象。

这是一辆残破的“黑摩的”拉客后在北京六里桥附近路上疾驶。 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令执法部门头疼的“抗法”

    2007年12月18日晚,北京市东城交管、城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对在北京站地区拉活的“摩的”进行集中整治。其中,4名“摩的”司机在这次整治中被抓了个“正着”,摩托车虽然被依法暂扣,但也遭遇到了他们的“暴力抗法”。

    这是北京市东城交管、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在北京站地区夜查非法营运“摩的”时,这位司机指着联合执法人员破口大骂(2007年12月18日摄)。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这是北京市交管局东单交通队交警在北京建国门桥下夜查非法营运“摩的”时,这位司机不理不睬(2007年12月18日摄)。  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这是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在北京万寿路附近查获一名智障残疾人驾驶的“黑摩的”(2007年12月19日摄)。 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在执法过程中,一名声称自己今年60岁,是名没什么专业技能的下岗工人,拿着身份证在民警前不停地晃动,并破口大骂。此外,面对10多名联合执法人员,几名“摩的”司机不仅毫不惧色,还推搡起联合执法人员。 面对拍摄的记者,“摩的”司机王某不仅来抢夺记者的相机,还把手指到交警的鼻子尖上强词狡辩。更有甚者,一位“摩的”司机,当执法人员上前批评教育时,他不理不睬,直至令其下车接受处罚时,大家才发现这位年约50岁的“摩的”司机竟是位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残疾人。而且据他说,自己从河北来京开“摩的”已有7年多时间

    其实,像这样的残疾人在北京开“摩的”还不占少数,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清河、西三旗地区就有几百辆。

    据北京市交管局东单交通队指导员李瑞河介绍,这些“摩的”司机原在北京市呼家楼地区拉活,前不久转移到靠近北京站地区的建国门桥下,以及王府井大街和东单大街的路口。因为这些地方拉活人气旺,他们每天最多可赚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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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整治效果不乐观

这是一辆在北京酒仙桥附近非法营运的“摩的”(2007年12月10日摄)。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这是“黑摩的” 在北京六里桥附近路上并肩而行,给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目前,北京城八区整治非法“摩的”虽然取得打散聚集点的成效, 但记者在北京城区的一些主干道依然频频看到“摩的”的身影,而小区、胡同、远郊区县更是形成了市场。

    据了解,“摩的”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投资少、获利快。一名“摩的”司机告诉记者:“只要花几千元买个车,不用交任何费用,比打工、做小生意挣钱还容易。” 泛滥的“摩的”不仅影响了北京城市的形象,还给交通安全留下隐患。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摩的”司机大多不具备驾驶资格,违法超速、乱并线等行为十分普遍。从2006年以来,短短一年半时间,因“摩的”违法行为全北京市已发生交通事故495起,造成623人受伤,65人死亡。

    分析“摩的”屡打不绝的原因,首先是“摩的”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是残疾人。因为每当执法人员进行查处时,他们便拿出残疾证件,声称自己是残疾人。据有关交通法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罚款。”正因为他们是残疾人,所以出现了管理难,处罚更难的问题。

这是“黑摩的”和 “黑三轮”在北京六里桥路口的小区和商店楼前等待拉客。 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然而,这些车大都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前几年作为一项福利,给残疾人所配发的。这本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为残疾人出行方便而免费配发的交通工具,但却被一些残疾人当作了非法载客的经营工具,通过自己驾驶或是出租给别人来拉客,成为京城街头不该出现却又杜绝不了的交通障碍。

    据了解,北京市西城区共向残疾人发放三轮摩托车1600辆,而在北京积水潭地铁口和西直门桥地铁口、北京动物园麦当劳门前的南北长街上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就有150多辆,占到总数的10%。北京市海淀区为残疾人配发了1668辆,其中,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也占到总数的10%以上。

    其次是北京的客运、旅游市场的需求巨大。正规的公交客运车辆不能满足需求。尤其是近年来,北京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建小区不断涌现,现有的公交车辆不够,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城铁、地铁站口、流动人口密集,交通需求量大的地区,存在着公交线网密度低,次干线及通往小区的公交车缺乏等原因。这就为“摩的”非法载客的存在提供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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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禁摩”要综合考虑

在北京酒仙桥附近的路边,一位乘客打“黑摩的”送货。 新华社记者唐召明摄

在北京赵公口长途客运站的出口处,聚集着很多“黑摩的”(2006年4月29日摄)。 新华社记者 李文摄

    北京有关城市管理专家认为,“摩的”现象是经济转型时期“从无序到有序”的一个社会现象。

    首先,“摩的”的存在显示了它有一个赖以生存的市场。它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一部分人快速、廉价的交通需要,既然有需要,又能解决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困难,可以尝试把“摩的”纳入规范化管理。比如,对“摩的”能否划定区域,统一车型、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让其合法化。

    其次,“摩的”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在的就业压力,尤其是那些残疾人,或是40岁以上的下岗工人等。而恰恰这些人的收入又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在这些人找不到工作又要谋生的情况下,很难让他们按照既定的规章来行事。

地铁站附近,是“黑摩的”司机们揽活儿最多的地方。来源:京报网(资料图)

    要想彻底达到“禁摩”的要求,先要设法解决“摩的”司机的经济来源或是工作问题,这样他们才能主动放弃“摩的”生意。否则,即便用强制性手段消除了“摩的”,失业的“摩的”车主们也会给社会带来另一种不稳定。

    比如,2007年5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城管分队发生了一起欲烧死城管人员的恶性事件。而纵火人却是一个驾驶无车牌照的“摩的”司机。这位既无残疾证,又无营运证的北京青年,在向城管部门要回被暂扣的“残摩”车无望后,竟使用早已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屋里正办公的4名城管人员身上,欲点燃来同归于尽,幸亏被他人发现并及时抢夺出了其手中的打火机,才避免了一场灾难的发生。

    “摩的”长期存在、屡打不绝,也反映出了政府部门管理上的缺失问题。

    为此,北京市有关专家建议,应本着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疏导为主的原则,从根本上解决“摩的”问题。一方面进行疏导,采取多种方法解决群众对客运的需求问题,同时,解决部分生活困难“摩的”司机的生存问题;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加强合作和沟通,对以赚钱为目的的“摩的”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并可以尝试用经济手段来“禁摩”,“运用市场调节的力量去禁‘摩的’,让其他交通方式逐渐侵占‘摩的’市场,使其最后无法经营而自动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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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民生??????????????
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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