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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财政部民政部通知:各地可适当调整低保补助

  •   核心提示:财政部、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补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通知还要求各地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当调整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过好年。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中国财政部、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采取适当调整低保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进行节前慰问等方式,确保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根据两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中央财政按原补助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应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补助,以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韩洁 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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