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嵌入、蓄水式成长与村庄宗教传输镜像
——以皖南H县非正式宗教团体的生存状况为研究个案
摘 要:通过对皖南H县非正式宗教团体的分析研究,发现在非正式宗教团体嵌入村庄的过程中,缘于宗教传输载体,区域内生秩序以及宗教市场等因素的作用,加上缺乏必要的外在规制,出现了一种宗教三棱镜的现象。宗教伦理在经历了连续性的想象后变得支离破碎,每个传教者都根据自己所认可的伦理体系组织宗教团体,导致村庄中教派林立。各个宗教团体的成长路径类似于一个蓄水的过程,在宗教团体发展的初期,受组织能力的限制,均关注于组织内部事务。随着宗教团体的发展,各个宗教团体之间也逐渐呈现出差异,各团体因实力不同,组织目标也日趋异化,不同的团体为实践自己的组织目标而进入了新一轮的博弈,这一过程也伴随着宗教异化的现象。在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框架下,村庄宗教治理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辟路径:第一,明确界定乡村传教资格。第二,通过大众媒介传输科学文化知识和宗教知识。第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的正确引导和有效介入。
关键词:非正式嵌入;蓄水式成长;宗教传输镜像;新农村文化建设。
一、思路与进路
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依照苏联模式通过公共政策部分地解决了现代化所必需的正式组织要求,但不少政策却是限制真正利益团体与其他非正式团体的成长和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非正式组织都被视为 “非法”甚至“异端”而加以遏制、排斥和打击。在民主制嵌入中国乡村以后,村民自治走上村庄政治舞台,国家公权对乡村的影响逐渐减弱,乡村基层组织开始了非组织化进程。同时,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乡村社会本身也在发生着一定程度的裂变,比如宗族关系逐渐弱化、乡村“空巢”现象增加。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农村的宗教团体在一些乡村迅速成长。
外来的教会团体在进入乡村之后,必然会对乡村的内生秩序产生影响,目前这一问题也受到了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可搜索的文献信息中,大多只是进行简单的现象描述,注重农村宗教组织的兴起对基层政权的影响,缺乏深层次、系统性的实证观察和过程研究。本文建立在我们两年多时间的据点观察基础上,以皖南H县为研究个案,避免了对乡村宗教进行简单的主观价值判断,客观地描述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宗教团体博弈的底层图谱,从中抽象出当前乡村宗教兴起的某些共性,希冀能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一些思路性源点。
由于与正规教会存在或多或少的某种程度联系,我们把H县的诸多非正式宗教团体看作是正规教会在乡村的延伸。我们将没有正式的宗教活动场所(一般指正规的教堂)以及没有专门神职人员的宗教组织统称为非正式宗教团体。这些宗教团体没有权威性的正式规则,多以经文作为成员行为的指导法则,成员能在多大程度上践行经文的要求与其信仰程度成正相关。非正式宗教团体的成员相互间非常熟识,多为关系亲近的人员,其活动场所一般固定在某个成员的家庭,或者租用某一村民的房屋,亦被称为“家庭教会”。这种“家庭教会”在其成长过程中呈现出以下的过程性特征:
首先,基督教会在非正式嵌入进程中,缘于宗教传输载体,区域内生秩序以及宗教市场等因素的作用,出现了宗教三棱镜现象。H县教派分立状况并非源自天然,比如说发端于浸礼会等基督教会的不同派系,而只是信徒根据自己的信仰热情以及对宗教的自我理解而各自创办的组织,为了使宗教为村庄的居民所接受,宗教需要与村庄的内生秩序相融合,也就是进行所谓的本土化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作为传教者的传输载体作用至关重要。由于个人对教义的理解不同,总会人为地对相关信息进行过滤,为己所用,最终的结果就是不同的宗教伦理导致不同的教派团体。
其次,进入村庄以后,H县众多非正式宗教团体的成长路径类似于一个“蓄水”的过程,各团体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竞争。在组织成长初期,受组织能力的限制,均关注于组织内部事务。这一时期各宗教团体的竞争主要体现在资源的争夺上。随着宗教团体的发展,各个团体也逐渐呈现出差异,有的逐渐壮大,而有的却慢慢地萎缩。由于村庄资源稀缺,当宗教团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很难增加新的信徒。因而有实力的宗教团体采取各种手段扩展自己的影响力,从而导致内部影响力的逐渐“外溢”。此时,各团体因实力不同,组织目标也日趋异化,各宗教团体进入了新一轮的博弈。
最后,村庄中林立的教派处于一种合作性博弈关系,最终保持一种均衡的状态。由于乡村实际上是一种熟人社会,各个宗教团体都必须遵循村庄共同的伦理规范,率先违反规则的人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再加上政府的政策法规等外在规制的影响,各个宗教团体都不大可能采取过激的行为。这些非正式团体与正规的宗教组织或多或少都存在某种程度的联系,相互之间经常会共同举办一些活动,因而他们之间的博弈是合作型博弈。同时,由于各个宗教团体是根植于乡村的人情关系基础之上的,各教派都有自己的生存与活动空间,教派之间处于一种均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