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8.哭笑不得
2008.2.16
我的《1510.阳光与黑暗的对比》发表已经一个多月了,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申请还没有获得批准。从有关方面获悉没有获得批准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有劳动能力而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太多;二是我现在还不困难,拥有8000股股票的所有权。第一个原因我就不去评论它了,因为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政策的目的和对象用不着我去解释。第二个原因着实让我哭笑不得:我何止拥有8000股被人没有任何合法凭证冒领的8000股股票的所有权,我还拥有帮助亲友退筹集实际多出来被人民法院当做赃款没收的25万元中的部分权力、一旦平反就可能补发的14年工资、十七岁就参加工作所应享受的劳(老)保权力、被检察官刑讯逼供造成面部残疾的索赔权利、众多亲友帮助和未来成为百万富翁的可能等等。但是,这些可能能够等同于现实存在吗?如果没有司法腐败,如果我们国家的劳(老)保政策合理,如果我们国家目前的就业环境优越,如果我真是一个贪官拥有无数住房和亿万资产,我还用得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