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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 网友向执法"拍砖",城管要痛定思痛

【新闻背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今日起在网上向所有网民征求意见,同时接受网民的公开评点。据了解,在网上进行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开民调,在广州立法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网友可以通过公开留言和投票的方式参与评议,调查不记名,每条意见都有专人收集,“不会封杀网友的任何意见”。

城管条例”上网等拍砖是明智之举

云雾青竹:向网友征求意见,确保“城管条例”更开放更健全是开明之举,民主之举。如此约束城管的一小步,城市管理就能文明一大步,有助于改善城市弱势群体,尤其是流动商贩生存状态。

     新华网友:就目前的“城管问题”而言,要破解困境不仅仅需要执法队伍的观念更新和行为理性,更应上升到法治的高度。采取开放的态度,运用立法手段,保证城管执法的人性化,提高自身的执法质量,委实值得期待。      

    用真实名字:城管的作用不容忽视,虽然城管执法中时见粗暴行为,但不能因此抹杀这支队伍的功劳。我们应该齐心协力提高城管执法质量,而不应该仅仅是发表一些过激的没有建设性意义的言论,这固然可以释放网友的情绪,但于国家于人民于社会,这都是不理智不负责任的行为。

希望城管不要怕痛,更应痛定思痛

    云鹏:“不会封杀”是第一步,下一步就应当虚心接受网友意见。对那些合理的、有建设性的板砖要用好,这才是一种进步。希望不要只做个样子给公众看,一些可取的意见要落到实处。

    制度主义:网友拍出砖有时会很大,力道会很强,希望城管不要怕痛,而且更应该痛定思痛,认真研究这些合理性建议,拾得有用的砖头,为和谐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挥:细看了两遍条例,感觉不够具体。在法律条文应该少用“部分”、“一些”这样不确定的词,这样模糊的词容易被人钻空子,给不文明执法留下更多的空间。

条例需要每一名城管队员自觉遵守 

    司马长剑:对小商小贩还是慎用行政处罚权为好,更不能用暴力!“城管条例”首要的是应该明确规定城管执法的程序和文明执法的义务,严禁态度蛮横,严禁对相关人采取过激行为。尤其是应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先教育后处罚。即使依法查封、扣押违法行为涉及的工具、物品,也应当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而不是一夺了之,更不能捣毁了事。

    麦芒: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和服务必需的,现在城管问题主要集中在城管队伍过于臃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实际城市管理过程中引发很多问题。这需要抱着开放的态度多与被管理者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这样才能建设一支优秀的执法队伍。

    新华网友:我提一个建议:城管的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监督机制。能否建立针对城管的独立监管机构?让商贩有权要求该机构针对城管的罚单做仲裁,而该机构有权对城管行为的合理性做出裁决,并有权援助弱势方用司法手段针对城管的不当行为做出制裁。

    新疆野牦牛:网友向“条例”拍砖,城管就怕了吗?城管与流动商贩二者之间的“猫鼠大战”近几年来愈演愈烈,城管执法滥用权力为何没受到先前条例的约束?“广州城管条例”上网等拍砖是件好事,但希望他们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认真听取和履行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

    晓凌:城市管理者终于有了觉悟,上网等拍砖规范城管条例,实行有效的温情的人性化的服务。建议条例把城管队员改名为城市服务员。条例的出发点不能只是管,城市在给谋生的流动商贩一条活路的同时,还须为他们做好服务,保障他们安居乐业的福祉。

有事办事,没事读书。 车到山前必有路,TMD死路!遇到死路怎么办?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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