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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改革的形式

本主题由 大秘 于 2008-3-5 22:05 移动
最近听说有一县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广播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蓄牧兽医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合并集中办公,成立综合服务中心.这种形式适应基层工作吗?能顺利实施吗?请各位高人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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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1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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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站所改革,各地都在探索。多数地方是成立三个中心。即:把农技、农机、畜牧、水利等设计农业生产的站所合并起来,成立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把文化、广播、计划生育等涉及社会发展的站所合并起来,成立文化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把原来的农村经济管理站改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这样合并,可以一定程度地精简机构和人员,也与中央提出的“大部门”思路相吻合。但是,事业单位改革和机关的机构改革有有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转换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参与改革单位的干部职工认识没有到位、队伍素质没有较大提高、管理机制没有同步转变、上级机构没有进行同步改革、上级工作方式基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仅仅是机构设立的变化,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很多地方虽然机构变化了,但县级相关部门还是找原来站所的那些人部署工作,各“中心”的人员还是各行其是。基本是“换汤不换药”,白白付出了一些改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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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言 +5 我很赞同 2008-2-1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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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安等地改革比较彻底,事业站所的工作人员转变身份,政府一次性付出一定的补偿资金。原来的事业站所变成自负盈亏的经营性单位。与之配套,政府原来用于事业站所人员开支的经费,变成向农民提供服务的专项经费,由乡镇政府采取招标的办法向境内外具备条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他们称这种办法是改“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对这种改革,目前各界人士争论很大。我基本赞成这样的思路,但目前多数地方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也很难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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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所有站所都合并成一个服务中心,中心内部的各“摊”相关性不大,很可能要形成各行其是或打乱仗的局面。另外,这样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是为了精简人员还是为了提高效率?如果是为了精简机构人员,不这样大幅度撤并也可以的。如果是为了提高效率或转换职能,一个综合服务中心是否能有效运转?本人觉得这样的大撤并是很难达到精简效能目标的。相反,还可能带来很多弊端。弄不好,就是形式主义的瞎折腾。
目前,乡镇事业站所的改革,不要在机构人员变动上轻举妄动。而应该在理顺政府和事业单位关系,乡镇事业单位与县里相关部门关系,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素质,严格控制增编进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多下功夫。也可以尝试“以钱养人”和“以钱养事”相结合,实行项目招标或工资与服务挂钩等办法进行管理。如果这些有利的工作暂时难以做到,宁可先养着这些人,也不宜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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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言 +5 我很赞同 2008-2-1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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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得非常好,基层单位到底该做哪些工作?实际上又在做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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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好长时间没来了。改革是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单位性质还是民办非企业。这里面中心主任还是官方(政府)确定的,而且原来全部人员只有5人,现在是13人,增加了8人,也就是说财政支出增加了8人的费用,我不明白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什么?这是其一;其二,单位是民办,中心主任的确定政府是否有权来确定?法律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我想弄清这两个问题。<IMG alt="" src="http://www.xyjjlt.net/bbs/images/smilies/default/shocked.gif" border=0 smilie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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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增加的人员全部是从社会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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